電子競技俱樂部簽約電競選手五大注意事項

電子競技,誕生在80後的青春遊戲歲月,給原本只是娛樂導向的遊戲灌注了更高層次的意義,讓網路世界兩端的靈魂激蕩在對抗當中,收穫了「競技」的定義——此處WCG主題曲應該響起,Beyond the Game, playing heart to heart, face to face。

如今,根據CNN的報道,全世界的電子競技經濟體量近年迅猛發展,並將在2019年到達十億美元,也就是近七十億人民幣的體量。各大主流電競遊戲均創立了自己的頂級及次級聯賽,頂尖聯賽裡面如OWL(守望先鋒聯賽)、LPL(英雄聯盟職業聯賽)、DPL(DOTA2職業聯賽)、MAJOR(CSGO頂級聯賽),次級聯賽和杯賽(獎金超多的有TI DOTA2比賽)就在此不再舉例。

隨著巨量資本的注入,及正規聯賽、獎金的助推,電子競技舞台中央的兩批人:電子競技俱樂部和電競選手都在走向成熟。電子競技俱樂部管理公司化、規範化,已經初見規模;而電競選手則可能登上人生巔峰,甚至比肩娛樂明星。

自然地,巨大利益背後將涉及複雜的法律關係調整——在美國,隨著電子競技的發展,俱樂部公司和頂尖選手之間的權利義務越發複雜,雙方談判交鋒激增;而在中國,不幸的是,在中國電子競技已經發展十餘年的今天,我們還會在主流遊戲論壇中看到選手對於俱樂部欠薪、提供設備差、訓練強度變態的哭訴,也會看到俱樂部對於大賽之前選手編造理由「叛逃」他隊,或者乾脆人間消失的控訴。

基於中國電子競技這樣的現狀,也隨著近年來國家對於合同履約、誠信系統建設的努力,大暄哥認為應該在這個時候談一談雙方之間的合同關係。為了避免選題過大,導致各位閱讀困難,我今天僅就俱樂部與電競選手簽約時應注意的有關事項聊兩句:

事項一:簽「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答:答勞動合同為宜,簽勞務合同往往簽了也是白簽,屬於騙自己。這是因為電競選手往往需要對俱樂部的管理制度高度服從,具有勞動關係中最重要的「從屬性」特徵;並且電競選手訓練時間較長且固定,很難被認定為具有「隨意」特徵,隨叫隨來的勞務關係。

事項二:要跟多大孩子簽?

答:電子競技選手年齡普遍偏小,基本上到了20就算老將。因此,年齡問題不得不成為簽約過程中必須考慮的問題。原則是:盡量保證和16歲以上的孩子簽,並且如果未滿18歲,能拉上這孩子老爸也簽個字最好。這是因為無論從勞動法的角度還是合同法行為能力人的角度,16歲是條線(條款兄弟們看著心煩就不引用了),最好18歲以上。這一點OWL(守望先鋒聯賽)就非常明顯,強制要求18歲才能上場,16歲-18歲可以簽約,但得坐板凳。

事項三:合同里大概要包含哪裡內容?

答:在這裡面大暄哥列一下雙方合同中可以需要包括的內容,但不具體展開,每一條展開都有很長的故事,並且即使展開也並非適用於所有的情況:

(1)電競設備的提供;(2)工資數額及支付時間;(3)贊助和獎金費用的分成;(4)假期的天數;(5)保險的支付;(6)對於電競爭選手的行為準則(不清楚守望戰隊上海龍之隊與選手亡靈解約是否因為此條款觸發了合同解除,有一定機率);(7)俱樂部市場推廣活動;(8)合同期限;(9)違約責任等。

事項四:有沒有高端或者進階的合同條款呢?

答:有,那必須得有。對於頂尖俱樂部和頂尖明星選手,上面事項三里說的內容不能完全涵蓋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那麼就會可能涉及以下合同條款內容:

(1)直播及視頻網站相關的知識產權及補償或分成機制;(2)俱樂部周邊產品銷售分成;(3)公共平台賬號相關的運營權及知識產權;(4)板凳時間上限、首發選手承諾(這一條像不像NBA?但就是這麼秀,也就是這麼必要);(5)競業禁止條款(這一條超級重要,並且有很多門道,在此不展開)等。

事項五:雙方應該拿什麼態度去簽約呢?

答:從俱樂部的方面來說,俱樂部相對擁有更好的法律資源及律師團隊,往往可以起草較為詳盡的合同文本,這個時候,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文本中應體現對於電競行業運作的理解。如果只是生搬硬套勞動合同模版做一份協議,將完全無法保障俱樂部的利益。

從電競選手的方面來說,可以考慮以下五個做到:一、做到讀合同;二、做到理解合同文本,知道並理解簽字的是什麼內容;三、做到考慮再三,應避免頭腦一熱就簽約;四、做到爭取談判,不管能不能談,一定先談再說;五、做到勇敢說不,如果滿足不了自己的條件,不要將就自己,要有決斷力說不,否則現代社會違約後果嚴重。

最後,關於合同中的具體細節,如何約定,如何表述才能真正保障各方利益,由於篇幅太長,大暄哥在此就不討論了。如果兄弟們有問題,可以給我發消息,最好大家能見面聊。希望電子競技有一天能走到傳統體育一樣的高度,我們的電競明星也會是姚明、小貝這樣響噹噹的人物。

此致

大暄哥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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