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職稱的「潛規則」,要改革?
05-14
以教師為例:在教學之餘還要寫論文,大部分老師提起寫論文就頭痛。寫論文難,發論文更難。中小學教師發文章要出版面費,就是大學老師,博士、教授們發文章也在出錢。現在文章多按篇收費,一篇收幾百上千元錢,更有高的上萬元。
不久前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未來,實行了三十年的職稱制度將迎來大改革。現行職稱制度是在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基礎上發展完善起來的,涉及29個職稱系列的7300多萬專業技術人才。
今年,職稱改革提出了明確的具體措施,如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確實需要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自主確定評審條件。
同時,改革要求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科學客觀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此外,改革還提出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職稱評定規定要求有論文,為發論文花錢求人成了潛規則。
按照有關職稱評定規定,要晉陞高一級職稱必須有一定篇數的論文,而且必須是有CN號的刊物,有的還要求是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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