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摘錄:馬克思《關於林木盜竊法的辯論》及其他

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第三篇論文)關於林木盜竊法的辯論

「在他那個地方的森林裡,常常有人先把幼樹砍傷,等它枯死後,就把它當作枯樹。」這種為了幼樹的權利而犧牲人的權利的做法真是最巧妙而又最簡單不過了。如果法律的這一條款被通過,那麼就必然會把一大批不是存心犯罪的人從活生生的道德之樹上砍下來,把他們當作枯樹拋入犯罪、恥辱和貧困的地獄。如果省議會否決這一條款,那就可能使幾棵幼樹受害。未必還需要說明:獲得勝利的是被奉為神明的林木,人卻成為犧牲品遭到了失敗!

P242-243

【勞動價值論】如果砍伐的樹木是從別人那裡偷來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砍伐的樹木就是它的所有者的產品。砍伐的樹木已經是加過工的樹木。同財產的天然聯繫已讓位於人為的聯繫。因而,誰偷竊砍伐的樹木,誰就是偷竊財產。

P244

法律不應該逃避說真話的普遍義務。法律負有雙重的義務這樣做,因為它是事物的法理本質的普遍和真正的表達者。因此,事物的法理本質不能按法律行事,而法律倒必須按事物的法理本質行事。但是,如果法律把那種未必能叫作違反林木管理條例的行為稱為盜竊林木,那麼法律就是撒謊,而窮人就會成為合法謊言的犧牲品了。

孟德斯鳩說:「有兩種腐敗現象,一種是人民不遵守法律;另一種是法律本 身使人民腐敗;後一種弊病是無可救藥的,因為藥物本身就包含著這種弊 病。」 你們無論如何也無法迫使人們相信沒有罪行的地方有罪行。你們所能做的只是把罪行本身變成合法的行為。

P244-245

在封建制度下也是這樣,一種人靠另一種人為生,而最終是靠那種像水螅一樣附在地上的人為生,後一種人只有許多隻手,專為上等人攀摘大地的果實,而自身卻靠塵土為生;因為在自然的動物王國,是工蜂殺死不勞而食的雄蜂,而在精神的動物王國恰恰相反,是不勞而食的雄蜂殺死工蜂——用勞動把它們折磨死。當特權者不滿足於制定法而訴諸自己的習慣法時,他們所要求的並不是法的人類內容,而是法的動物形式,這種形式現在已喪失其現實性,變成了純粹的動物假面具。

貴族的習慣法按其內容來說是同普通法律的形式相對立的。它們不能具有法律的形式,因為它們是無視法律的形態。這些習慣法按其內容來說是同法律的形式即通用性和必然性的形式相矛盾的,這也就證明,它們是習慣的不法行為,因此,決不能違反法律而要求這些習慣法,相反,應該把它們當作同法律對立的東西加以廢除,甚至對利用這些習慣法的行為還應根據情況給以懲罰。

P249

貴族的這些習慣法是同合理的法的概念相抵觸的習慣,而貧民的習慣法則是同實在法的習慣相抵觸的法。貧民的習慣法的內容並不反對法律形式,它反對的倒是自己本身的不定形狀態。

P250

一位城市代表反對把採集覆盆子和越桔也當作盜竊處理的規定。他主要是為貧民的孩子辯護,這些孩子們採集野果,幫父母掙幾個零錢;這是從遠古以來就為所有者們所許可的,因此也就產生了兒童的習慣法。然而這一事實卻遭到另一位代表的反駁,據他說:「在他那個地區,這些野果已經成為交易品,並成桶地運往荷蘭。」

的確,有一個地方已經把窮人的習慣法成了富人的獨佔權。這就充分證明,公共財產是可以獨佔的;從這裡自然就得出結論說,公共財產是應該被獨佔的。事物的本質要求獨佔,因為私有財產的利益想出了這個主意。某些財迷心竅的生意人想出的時髦主意,只要能使枯枝給原始條頓式的土地佔有者帶來利益,就不會引起任何異議。

P253-254

私人利益把一個人觸犯它的行為誇大為這個人的整個為人。它把法律變成一個只考慮如何消滅有害鼠類的捕鼠者,捕鼠者不是自然科學家,因此他只把老鼠看作有害的動物。但是,國家不應該把違反林木管理條例者只看作違法者、森林的敵人。難道每一個公民不都是通過一根根命脈同國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嗎?難道僅僅因為這個公民擅自割斷了某一根命脈,國家就可以割斷所有的命脈嗎?

P255

真正的立法者除了不法行為之外,不應該害怕任何東西,但是作為立法者的利益卻只知道害怕法的後果,害怕為非作歹的人,因而就頒布法律來對付他們。

P255

【私人利益控制國家機關】私人利益的空虛的靈魂從來沒有被國家觀念所照亮和熏染,它的這種非分要求對於國家來說是一個嚴重而切實的考驗。如果國家哪怕在一個方面降低到這種水平,即按私有財產的方式而不是按自己本身的方式來行動,那麼由此直接可以得出結論說,國家應該適應私有財產的狹隘範圍來選擇自己的手段。私人利益非常狡猾,它會得出進一步的結論,把自己最狹隘和最空虛的形態宣布為國家活動的範圍和準則

P261


區鄉制度改革和《科隆日報》

報界不僅要撇開個別人的特殊意見來表達人民的信念,而且要證明這種信念的內容是合理的,難道這不是報界對政府的責任嗎?

P313


評奧格斯堡《總彙報》論普魯士等級委員會的文章

問題在於:到底是「智力的代表制」,還是「等級的代表制」?到底是特殊利益應當代表政治智力,還是政治智力應當代表特殊利益?例如,政治智力將按照國家的準則來調節地產,而不是按照地產來調節國家的準則;政治智力不是根據地產的私人利己主義來考慮地產,而是根據地產的國家性質來考慮地產;政治智力不是根據這一特殊本質來確定普遍本質,而是根據普遍本質確定這個特殊本質。相反,享有代表權的地產不是去適應智力,而是使智力適應它,正像一個鐘錶匠,不是根據太陽來校正他的鐘錶,而是想根據他的鐘錶來校正太陽一樣。問題可以歸結為兩句話:究竟是地產應當評價並支配政治智力呢,還是政治智力應當評價並支配地產?

P343

省議會由於其特殊組成,無非是各種特殊利益的聯合,這些特殊利益享有一種能夠用自己的特殊界限去對抗國家的特權;所以,省議會無非是國家中一些非國家要素自己組成的合法機構。因而,省議會按其本質對國家抱有敵對情緒,因為特殊東西在其單獨活動中總是整體的敵人,因為正是這個整體使特殊東西感到它自身的界限,因而也就使它感到自己是微不足道的。

P343-344

要使對智力的代表權的要求具有意義,我們就必須把它解釋為對人民智力的自覺代表權的要求,這種人民智力不會拿個別需要去同國家相對抗,而它的最高需要就是使國家本身得到實現,而且把國家看作是自己的事業、自己的國家。被人所代表,一般說來是受動的東西;只有物質的、無生氣的、不獨立的、受到危害的東西才需要代表權;但是,國家的任何要素都不應是物質的、無生氣的、不獨立的、受到危害的。不應當把代表權理解為某種並非人民本身的事物的代表權,而只應理解為人民自身的代表權,理解為一種國務活動,這種國務活動不是人民唯一的、獨特的國務活動,它跟人民的國家生活的其他表現不同的只是它的內容的普遍性。不應當把代表權看作是對無保護的軟弱、對無能為力所作的讓步,而是相反,應當把它看作最高力量的一種自信的生命活動。在真正的國家中,沒有任何地產、工業和物質領域會作為這種粗陋的要素同國家達成協議;在這種國家中只有精神力量自然力【或指物質利益】只有在自己的國家復活中,在自己的政治再生中,才能獲得在國家中的發言權。國家用一些精神的神經貫穿整個自然,並在每一點上都必然表現出,佔主導地位的不是物質,而是形式,不是沒有國家的自然,而是國家的自然,不是不自由的對象,而是自由的人。

P344-345

【國家權力的偏見】官員指摘私人把自己的私事誇大成國家利益,私人則指摘官員把國家利益縮小成自己的私事,即縮小成一種把所有其他的老百姓都排斥在外的利益,其結果就是:在官員看來,同在文件中得到確認的、也就是得到官方即國家確認的現實以及基於這種現實的理性相比,即使是昭然若揭的現實也是虛構的;在官員看來,只有當局的活動範圍才是國家,而處於當局的活動範圍以外的世界則是國家所支配的對象,它絲毫也不具備國家的思想和判斷能力。...


摩澤爾河沿岸地區居民對1841年12月24日的內閣指令

在官僚界內部,這種認為官方的認識更加高明的觀點,以及管理機構和它的管理對象之間的這種互相對立的現象是屢見不鮮的。我們看到,地政局在評定摩澤爾河沿岸地區的情況時,就首先強調地籍簿的記載是準確無誤的;財政部則斷言災難不是由於「稅收的」原因,而是「完全由於其他的」原因造成的,同樣,管理機構也根本不在自身範圍以內,而是在自身範圍之外尋找貧困的原因。同葡萄種植者接觸最多的個別官員把他們的處境想像得比實際情況要好,或者與實際情況不同,這並不是他有意為之,而是事在必然。這種官員認為,他的轄區內的情況是否良好的問題,也就是他是否把這個地區管理得很好的問題。而管理原則和制度到底是好還是不好,這個問題他是無權過問的,對此只有上級才能作出判斷,因為上級對各種事情的官方性質,即對各種事情和整個國家的聯繫有比較全面的和比較深刻的認識。他可以理直氣壯地相信他自己管理得很好。由於這一切,一方面,他就會發現情況並不是那樣悲慘,另一方面,即使他發現情況確實很悲慘,他也只會在管理機構之外尋找原因,他把這種原因或者歸於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現象,或者歸於同管理機構毫無關係的私人生活,或者歸於同任何人都毫無關係的偶然事件。

P372-373

【現實與管理原則之間的矛盾】管理機構同摩澤爾河沿岸地區的貧困狀況有什麼關係呢?摩澤爾河沿岸地區的貧困狀況同時也就是管理工作的貧困狀況。國家中某一地區的經常性的貧困狀況...體現了現實和管理原則之間的矛盾...即使行政當局懷有最善良的意圖,也不可能消除一種本質的關係,或者也可以說,消除一種厄運。這種本質的關係就是既存在於管理機體自身內部、又存在於管理機體同被管理機體的聯繫中的官僚關係

P376-377

【國家與私人之間的中間因素:自由報刊】如果被管理者斷言某種貧困狀況帶有普遍的性質,斷言富裕狀況正以這樣一種方式並在這樣一種範圍內受到威脅,以至私人的苦難正在變成國家的苦難,而消除這種苦難又正在變成國家對它自身所負的一種責任,那麼這種論斷在管理機構面前就顯得不適當了,因為管理機構能夠比誰都正確地判斷國家的福利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威脅,因而必須承認,管理機構對整體和整體中的各個部分之間的關係的認識,要比這些部分本身對這種關係的認識更加深刻。

此外還必須補充一點,個人,甚至數量很多的個人,都不能把自己的呼聲說成人民的呼聲,相反,他們的陳述總是帶有私人申訴書的性質。最後,即使進行申訴的私人的信念表達了整個摩澤爾河沿岸地區的信念,作為管理機構屬下的個別部分和國家的個別部分的摩澤爾河沿岸地區本身,對於自己所屬的省和國家說來也只佔有一個私人的地位,而私人的信念和願望首先應該用普遍的信念和普遍的願望來加以衡量。

這樣,為了解決這種困難,管理機構和被管理者都同樣需要有第三個因素,這個因素是政治的因素,但同時又不是官方的因素,這就是說,它不是以官僚的前提為出發點;這個因素也是市民的因素,但同時又不直接同私人利益及其迫切需要糾纏在一起。這個具有公民頭腦和市民胸懷的補充因素就是自由報刊

P377-378

【書報檢查令-報刊批判性的喪失】看來,由此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即使根本沒有採取任何特殊的措施去阻礙人們坦率而公開地討論摩澤爾河沿岸地區的狀況,普魯士報刊本身的普遍狀況也勢必構成一種無論對坦率而言或對公開而言都是不可克服的障礙。我們只要把摘自書報檢查令的各段引文歸納一下,就可以看出書報檢查令的意思是:書報檢查機關過分謹小慎微,成了自由報刊的外部的桎梏;與此同時,報刊內部也存在著局限性,它已經喪失了勇氣,甚至不再努力使自己超出報道新聞這樣一種水平;最後,人民本身已不再關注祖國的利益,而且喪失了民族意識,也就是說,他們恰恰失去了這樣一些要素,這些要素不僅構成一種坦率而公開地發表意見的報刊的創造力,而且還構成一種坦率而公開地發表意見的報刊賴以發揮作用、從而能得到民眾承認的唯一條件。而民眾的承認是報刊賴以生存的條件,沒有這種條件,報刊就會無可挽救地陷入絕境

P381

相信沒有誰生下來就是一個左派、一個馬克思主義者,馬克思也不是。我喜歡將現行的政治觀念比作土地上的一塊石頭——這塊石頭待在這裡很多年了,深深地嵌進了泥土裡,當我們來到這片土地上,看到它的時候,以為它原本就應該那樣地嵌在土地上,構成了整個的景觀。但當有一天,土地因乾旱而皸裂,石頭和土地之間出現了縫隙——我們才會發現,原來這塊石頭是可以移動的。書報檢查令和林木盜竊法對馬克思來說,就是這樣的縫隙,撬動著馬克思的政治觀念。

萊茵報時期的馬克思處在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的深刻影響下,甚至我覺得,萊茵報時期的馬克思就是黑格爾法哲學觀念在實踐上的一面鏡子。通過這面鏡子折射的德國現實,無疑與黑格爾構想的絕對精神統轄下的君主國構成了極大的反差。國家——作為實踐層面上的立法者,並沒有如觀念上的立法者那樣,將觀念的法確立為實際的法,而是將非法確立為法、將法視為非法。這種矛盾——觀念與實踐的矛盾,正是黑格爾在其「普遍」的抽象中懸置的。而身為黑格爾派和萊茵報編輯的馬克思,此時正置身於這對矛盾的中心。解釋、彌合法哲學與現實國家之間的張力,鋪就了馬克思成為馬克思主義者的道路。

此外,當我們深究馬克思所依仗的「普遍的法」時,我們會發現,「普遍的法」並沒有確切的內涵,它始終是一個影子——現實的影子、對立面。我們似乎只能在經驗中指出什麼是特殊的,而它的否定就是普遍的——這像不像「無」的概念呢(事實上,費爾巴哈在《黑格爾哲學批判》中就是用「無」這個概念批判黑格爾的「絕對精神」的)。倘若我們非要賦予「普遍性」一些什麼(諸如「自由」的觀念),並用之批判「特殊性」,我們會發現,這些我們賦予的東西,本身也是未經批判的。我們發現,黑格爾的「普遍性」背後,並不是重力那樣的堅實、不需批判自然律,而是哲學家自己的意識形態。


推薦閱讀:

「海德格爾式」馬克思主義——《馬爾庫塞:生存論轉向》
《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導讀(二)微言大義的導言
從一月新番看對當今世界現代性的批判
從「婦女節」到「女王節」:她終於過上了夢寐以求的不勞而獲的日子

TAG:馬克思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