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乃至技術移民都這麼難了,配偶移民 你還不考慮嗎!?材料準備/審理重點/下籤進度一文全解答!

【重要信息-配偶移民】

配偶簽證的建議修改已推遲到2018年。如果今年這個條例法案通過,新的配偶簽證將【重點】放在先考核擔保人的評估上,擔保人拿到了擔保資格才可以開始做配偶申請。如果在某些情況下不符合擔保,則無法給配偶做擔保申請的。所以建議申請309配偶簽證的申請人,在新法案沒有出台前儘快申請遞交。現在309簽證的審理周期是11個月到15個月,如果新法案出來,整個擔保周期的時間會更長!

【配偶簽證】

首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澳洲配偶移民的簽證類別,其實大家常用的就是820/801和309/100,前者適用於在境內的配偶,後者適用於在境外的配偶。程序都是先申請820或者309,這是一個TR簽證,過了兩年後你們關係依然存在的話,就能轉成801或者100簽證,這是一個PR簽證,也就是說到了這裡你的綠卡就到手了。

【配偶擔保重點】

1、配偶擔保最重要的兩點,是在於關係是否真實,以及手中的關係材料和證據是否能夠證實關係的真實。內政部在審理一個配偶擔保申請的案子時,主要側重於以下4個方面的材料:

·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的經濟和財務關係

·申請人和擔保人對於共同生活的承擔

·申請人和擔保人關係的公開性

·申請人和擔保人對於對方的承諾

這其中最重要的,是兩人之間的經濟和財務關係。簽證官在審理關係材料時,會著重審理擔保人和申請人是否有意願共同負擔生活中的財產和開支,而這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提現:

·兩人是否有共同的房產,或其他財產如車輛或其他可以共有的財產

·兩人是否有共同的法律承擔或責任

·兩人是否將財產或收入共同支配以及共同支配的程度

·兩人是否共同承擔生活的各項開支

2、其實很多同學已經對這些條件有所耳聞,因為在技術移民中的配偶關係的證明也是同樣的方法。而有些同學也會問我,留學生只有共同的租房,但沒有共同的房產,是不是可以呢?

這個問題我想大家如果對於關係材料的準備有一點了解的話,是會知道答案是可以的。原因在於,這裡的共有房產並不是狹義上作為owner所擁有的property,而是一個estate。一個estate其實是一個人對於不動產的權益的集合。如果是購買下的房產,那麼這個房產是屬於買家的fee simple estate;而如果是合法租賃下的房產,那麼這個房產也是屬於租戶的lease estate。從Property Law的角度來講,lease estate是一個高於租賃合同的權益的集合,是對一個屬於他人的不動產的支配權的集合,因此,在法律上仍然認可配偶共同承租的房屋屬於共有的房產。

對於其他的財務方面的證明,則主要從兩人在共同生活的過程中的一些材料中著手進行證明。如果在共同的房產之上附以共同法律責任的證據和共同承擔生活開支和共同支配收入的證據,那麼對於整個案子關係材料的證明可以說是非常有利的。那麼具體如何準備材料?說起來比較複雜,大家還是來諮詢我們比較方便。

如果在財務方面準備不足,那麼如果能夠表現出兩個人對於共同生活的承擔,以及願意公開兩人的關係的話,也同樣是非常有利的條件。對於這些材料的準備,則需要我們來根據每個案子的情況的不同進行材料的準備和梳理。

3、當然,也有同學會問我,明明聽說需要準備12個月以上的同居關係材料才行,可是我們的準備不足12個月怎麼辦?

我一般會說,親,你聽說過一個叫同居關係註冊的東西嗎?

同居關係註冊,或者Domestic Relationship Registration其實是一個註冊事實婚姻或伴侶關係,但在法律上的正式程度卻略低於婚姻註冊的一個註冊形式。根據現行移民法的規定,如果配偶雙方是經過合法註冊的同居關係或婚姻,則可以不需要準備12個月的關係材料證明其關係持續的長度。

目前只有北領地沒有同居關係註冊,西澳有同居關係註冊,但是不能用於移民用途,其它的州和領地,大家就放心去註冊吧!

現在官方說的審理時間如下表:

4、當然,也會有同學會問,那麼如果再擔保期間出現了意外導致了關係的破裂,又應該怎麼辦呢?是一定就拿不到身份了么?

這也是不一定的,但是要根據不同的案子背景得出不同的結論和解決方案。比如兩個人的關係的持續時間?比如兩個人是否育有子女?比如兩個人的關係破裂是否存在非正常的因素比如家庭暴力或者其他問題?還有很多很多的問題,都是我們需要了解清楚的。

在這種時候,就需要大家來找我們把一切情況告訴我們,我們才能夠給大家給出合理和最合適的答案了。

最後要說的一點話

最後其實我想囑咐大家的是,作為申請配偶擔保簽證的先決條件,就是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的關係需要是真實,以及持續的。我們從不支持,也不鼓勵,也不會建議大家在配偶關係上做出不真實的聲明。內政部對於配偶關係的審理要比你想像的嚴格,調查手段也是多種多樣的。哪怕即使各位僥倖逃過檢查下籤了,如果內政部從任何途徑得知材料的真實性存疑,也是有可能根據移民法s 109條款取消已經下籤的PR簽證的。

再有,並不是關係真實就一定能夠下籤,更重要的是材料是否能夠證明關係的真實。其實這個條件的嚴格程度很大一部分是由於上世紀90年代大批的黑民依靠配偶關係的造假獲得了澳洲PR乃至公民身份逼使內政部對於配偶關係材料的真實性審查不斷地變嚴格,變苛刻。

因此,並不僅僅是你們的關係是真實的就代表你能給你的配偶辦理配偶移民簽證,對於材料的積累,整理以及篩選和準備都是非常必要的工作。

我知道,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新的方法和新的方案,其實大家很可能已經早就知道這方面的事情,或者其中的一些細節,比如配偶關係的長度,比如如何證明配偶關係,等等。而很多同學不願意考慮這條路的原因,在於還是希望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最後拿到身份。

我很理解大家的想法,也很贊同大家的努力。但是,現在技術移民的艱難程度已經是有目共睹了。獼猴桃們不講道理的一刀切走了將近一半的配額,剩下的配額還要在這麼多輪邀請中平均分下去,造成的結果就是現在75分都還遙遙無期,更別提80分的會計們了。

其實我明白的,尤其是各位485簽證快要到期的同學們,在大家付出高額的學費和心血好不容易湊到60分後,邀請分數漲到了65分;拼死拼活湊到了65分時,已經不邀70分以下的同學了;費盡心機好不容易湊夠了70分,75分又變成了底線;最後終於爆肝到了75分,就等到了現在。

是的,你們很努力,你們被辜負了。

但,內政部從不講道理。他們從不逗比,他們只會逗你玩。

借用我朋友的一句話來總結現在的情況吧:

「會計,也許是整個技術移民系統,在移民局眼裡,無非就是個可以隨時一槍放倒然後等自己舔完空投再拉起來的隊友而已。現在出什麼幺蛾子都已經不足為奇了,無非是用SCAR打還是用HK416打頭的區別。有那個心思和移民局吵吵還不如去找個三級頭來得實在是吧」

—可變涵道比渦輪槳扇發動機

移民要趁早,這道理不會變。

走配偶移民並不意味著你技術移民這條路就斷了,申請配偶的期間一樣可以等189、190的邀請,拿到邀請的之後照樣可以遞交189和190的簽證申請,兩者是不衝突的,畢竟我們知道配偶審理等待時間比較久,尤其是境內的配偶。

那麼,如果大家想要了解如何辦理配偶擔保移民簽證,或想要為自己的男女朋友辦理配偶擔保移民簽證的話,歡迎大家來諮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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