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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盲目照搬案例了,怎麼判斷一個營銷案例是否值得學習?

研究案例對品牌/營銷從業者來說太重要了。可以說:它是入門者的集訓營,是資深者的反思鏡。但是,天下案例那麼多,我們不能不假思索地全盤吸收,甚至誤導了自己;那麼,該怎麼判斷一個營銷案例是否值得學習呢?和大家分享「五問」。注意:學習案例不一定只是做得好的案例;有時,做得不盡如人意的案例,更值得反思、剖析。

一問:這個案例解決了什麼問題?

如果你看完一個案例,覺得很High、很爽,你就認為這是個好案例,這種情緒化地看待案例的方式,不可取。當然,打動你是第一步;但打動你,並不代表就值得學習。這和「看人第一眼」一個道理。

負責任的案例文章通常會在開篇講述:該案例要解決什麼問題?如果沒有點明案例要解決的問題,在看完案例後,我們也可以試圖提煉:這個案例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如果看完案例,仍對要解決的問題摸不著北,那麼這個案例本身就有問題。(當然,你的理解力可能也有待提高)

通常,我們可以用「品牌關係進階」的模式來思考:案例要解決的問題?「品牌關係進階」可分為三大階段:

階段一:你認識這個品牌了嗎?也就是說:這個案例解決了「品牌是誰?」這個起碼的品牌識別問題嗎?有的新產品一上市就急功近利,還沒說清楚自己是誰,就開始大談特談抽象的情懷,這樣的案例看上去就像一部「意識流小說」。

階段二:你理解這個品牌了嗎?這裡包含兩方面:你只是知道、聽說過這個品牌,但對這個品牌沒什麼了解;另一方面,你對這個品牌有誤解。比如:原來這個品牌還有這個功效啊!原來這個品牌的創始人這麼有想法啊!等等。

階段三:你想擁有這個品牌了嗎?這就是營銷界一直在苦苦探索的銷售轉化問題。你看了這個案例,是否撬動了你的購買扳機?還可以進一步分析:為什麼讓你或沒讓你有購買衝動?

A, 是你需要,但是現在不需要?——某種程度而言,這個案例也算是成功的,至少讓你留下了品牌回憶。

B, 根本不需要?

C, 還是一點慾望也沒有?

關於「一問」,我特別想分享《摔跤吧!爸爸》主演阿米爾·汗說的一段話:

「我開始做演員時,我就明白要尊重商業規律。我永遠不會拿別人的錢做實驗。我希望每個與我的電影有關的人都能賺到錢。雖然自己處於一個對創造性有要求的行業里,但這依然是一個生意,我永遠不會不切實際。」

建議從業者們在做方案時,想想這段話……

二問:這個案例有什麼洞察?

好案例之所以讓人眼前一亮,亮就亮在「洞察」上。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營銷案例,其洞察趨向於:要麼偷懶,做「伸手黨」;要麼不負責任,亂喊口號。

關於「偷懶型洞察」,我說得太多了。比如:別人說「做自己」,你也說「做自己」;別人說「匠人精神」,你也說「匠人精神」。總之,用這些不會有錯。也許這些所謂的「洞察」用在你的品牌上也說得通;但是,你可以進一步問自己:為什麼我有匠人精神?怎麼用一句話闡釋我的「匠人精神」呢?比如:別人都已經購買工業流程化生產的傢具了,但我還是堅持出售手工打磨的床、凳子。這種「匠人精神」就是一種「笨」的精神。那麼,是否可以用對「笨」的新解來體現「匠人精神」呢?

還有一種是「不負責任的洞察」。比如:一些互聯網金融產品,提供小額貸款的,總是鼓吹:趁著年輕,要勇於嘗試,該買買,該玩玩,該花花。有沒有想過:過於渲染這種價值觀會帶來一種什麼樣的不良後果?衝動型消費的殘局誰來收拾?

關於什麼是「洞察」?引用萬維鋼老師在分析《意會》這本書里提到的「洞見的內功」。「洞見」對應的英文是「insight」(也就是我們說的「洞察」)。注意:洞察不是你「製造」出來的,不是你「產生」的,而是你「獲得」的。也就是說:「洞察」本來就在那裡,只不過你通過各種努力,獲得了。——我在上文講的那兩種「洞察」,很大程度上就是自己憑空YY出來的。

怎麼獲得「洞察」呢?有三個階段:

A, 收集大量的數據。

B, 從數據中找到規律,發現「模式」(patterns)。

C,把模式綜合起來,形成理論。所謂理論,就是你能用一句話去描寫那些數據。

這三個階段當然是說著容易,做起來難;因為洞察根本就是不能輕易獲得的,要投入大量時間,深入到要研究的那個環境中去,沉浸其中,專註再專註!——這也是為什麼做方案前的準備階段,特別是「腦暴」,是痛並快樂著的。

三問:這個案例的媒介選擇是否合理、有效?

通常而言,一個方案的執行,其大頭成本來自媒介。如今,媒介已是五花八門:這不僅僅體現在各種社交媒體、電商平台的出現,還有傳統媒介和Digital的結合,也可以誕生新的傳播介質。比如:公交站台廣告牌如果安裝了互動裝置,搜集實時互動數據,媒介玩法就不一樣了。

我們在看案例時,可以多思考:這個案例中,為什麼選擇這樣的媒介?它可以有效觸達什麼人群?它進行了怎樣的媒介傳播組合?每種媒介傳播的信息側重點是否不同?

如果你發現:看了五個案例,都選了同一個大號;你也可以反思:究竟這個大號在哪個案例中發揮的價值更大?

四問:這個案例是形式大於內容嗎?

也正是因為如今我們做傳播可選擇的媒介太多,所以一些案例開始呈現「形式>內容」的現象;即:直播、和網紅合作等等形式搞盡,但言之無物。又或者:PRSOCIALEVENT各種傳播方式都有,但每一種都沒把信息點說透。

「形式大於內容」的一個最大特徵是:假互動。你用盡了各種花哨的形式,看似全國人民都在和你互動;其實「互動盛世」之下,是你自己對內容的孤芳自賞。

五問:這個案例有創新點嗎?

注意:這裡說的是:創新點,不是「這個案例有創意嗎?」你會問我:最近流行比誰家的廣告做得長?這個算創新點嗎?這就又回到了「一問」,沒解決任何問題,談什麼長、短?我們可以從這麼幾個具體的問題看「創新點」?

1, 是否融入了「數字化的解決方案」?比如:通過大數據增加了ROI。

2, 是否在千篇一律的玩法上有了新玩法?比如:今年開始,廣告植入網劇/網綜開始泛濫了,那麼,有沒有品牌創新出新的玩法?

最後,你肯定會問:判斷一個案例是否值得學習,難道不看其效果(也就是所謂的ROI)嗎?當然要看,但已公布的案例多少有些水分(有些水分還很大),更何況各有各的效果計算方式。咱們還是透過現象看本質吧,看看這個案例本身有什麼值得學習的地方?

切記:不要看到好案例就想原封不動地「給我來一個!」這個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案例。你的公司不是可口可樂,不是杜蕾斯;也不是只有可口可樂、杜蕾斯才能做出好案例。如果看完整篇文章,你明白了最後一段,也算是這篇文章的功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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