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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殺」視頻社交遊戲背後的法律問題

文章摘要:

幾年前我們在玩「狼人殺」桌游時,大概沒想到「狼人殺」網路版會成為音視頻社交遊戲界的標杆,anyway,我們都知道法律行動是商業運營的一款常見武器,本文我們就來聊聊在不久的將來,圍繞「狼人殺」展開的各項知識產權狙擊。

————————————- 陳利亞

正文:

狼人殺遊戲規則中包含的社交屬性,以及「多麥互動音視頻技術」的成熟,在2016年末,狼人殺成為了「社交音視頻遊戲界」的標杆,甚至有人預測其是下一個「風口」。那麼在風口形成之前,讓我們來聊聊狼人殺視頻社交遊戲背後的法律問題。

一、「狼人殺」知識產權之商標權

狼人殺作為一款桌游,在國內興起的時間應該是2010年左右,地點應該是北京。對此論斷,筆者是依據「狼人殺」商標的註冊時間和權利人進行的推測:2010年4月30日,北京華彩天成數字圖像技術有限公司在第28類(遊戲器具、紙牌等)申請註冊了「狼人殺」商標。

將桌游「狼人殺」打造成「社交音視頻遊戲」,依據《尼斯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其應該註冊的類別包括:第9類(計算機遊戲軟體)、第16類(印刷出版物)、第28類(遊戲器具、紙牌)、第35類(在線網路廣告)、第38類(計算機輔助信息和圖像傳送)、第41類(計算機網路上提供在線遊戲)、第42類(計算機編程及相關服務)。

除了上文提到的北京華彩天成數字圖像技術有限公司外,從商標局目前公開的數據看,尚有遊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重慶海游科技有限公司、大連北游科技有限公司等在申請註冊上述類別的「狼人殺」商標,可以想見不久的將來,幾家公司之間「狼人殺」商標爭奪戰,北京華彩天成數字圖像技術有限公司因擁有第28類的「狼人殺」商標,公司估值激增。

二、「狼人殺」遊戲規則的知識產權問題

打開「App Store」,在其「搜素」框中輸入「狼人殺」後點擊搜素,會跳出不同版本的「狼人殺」在線音視頻遊戲,這些音視頻遊戲的提供者除了需要面對「狼人殺」商標問題,尚需要面對的問題包括「狼人殺」遊戲規則的知識產權問題。

「狼人殺」的基本遊戲規則,包括遊戲角色設置、遊戲流程設置、勝利條件設置等,當然不同的玩家群體可能會對遊戲規則作出調整,然而作為「狼人殺」遊戲,其該有的基本設置如法官、警察、狼、平民等角色設置,白天、黑夜、狼殺平民、警察殺狼、法官判斷等流程設置,都應該具備。如此一來,問題就來了,桌游和依據桌游改編而來的網路遊戲,其遊戲規則是否應該給予保護、依據那條法律進行保護?

Blizzard Entertainment.inc.(暴雪娛樂有限公司)訴上海游易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一案[(2014)滬一中民五(知)初字第22號],關於遊戲規則是否應該予以保護,上海一中院作出了如下闡述:被告辯稱遊戲規則不屬於著作權保護範疇,《爐石傳說》遊戲規則沒有獨創性,僅是抽象的思想,沒有具體的表達形式。本院認為,遊戲規則尚不能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並不表示這種智力創作成果法律不應給予保護。遊戲的開發和設計要滿足娛樂性並獲得市場競爭的優勢,其實現方式並不是眾所周知的事實,而是需要極大的創造性勞動。同時,現代的大型網路遊戲,通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無力、財力進行研發,如果將遊戲規則作為抽象思想一概不予保護,將不利於激勵創新,不利於為遊戲產業營造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因此,本院對被告的辯解不予採納。

上引案件中,上海一中院最終認定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權基礎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

回到「狼人殺」這個話題,由於「狼人殺」這個遊戲規則最早究竟是誰制定缺乏相對明確的證據,而「狼人殺」商標權是一種明確的權利,筆者預估,在「狼人殺音視頻社交遊戲」風口形成之時,「狼人殺」商標權會是某個網遊公司狙擊競爭對手的一大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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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僅供讀者參考,不構成律師正式法律意見

本文作者

陳利亞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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