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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對於新舊與是非的看法

在有些人的心目中、孔子是一個守舊的人,孔子的思想是一種復古主義。因而把研究孔子學說與發揚孔子思想視為提倡復古。然而孔子真是一個守舊的人嗎?他的思想真是復古主義嗎?若把孔子所說的話會合起來一看,一定能瞭然於此種看法的不合事實。孔子誠然有若干話、表示他的好古。人們之所以誤解孔子為守舊復古、大概從這些話而起。孔子曾經說:「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論語述而)。又說:「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論語述而)。因為孔子自稱好古,遂推想他是守舊而復古的。然而孔子一方面雖好古,另一方面卻亦推重新的。根據一部分的言論以斷定其守舊復古、以偏概全,不能算是精確的論斷。

孔子有好幾則言論、表示新舊並重,甚且表示新的勝過舊的。孔子說:「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論語為政)。「知新」的新字、雖不一定專指新近發生的事情,亦可能包括舊日所發生而為從前所未及知道的,但總不至於把新近發生的排斥而不包括。他不說:溫故可以為師,卻說:溫固又兼知新,才可以為師,可見他並不一味看重舊的,實亦同時重新的,換句話說,就是新舊並重的。

顏淵問治國之道,孔子說:「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論語衛靈公)。夏時是古制,殷輅亦是古制,周冕在孔子當時,是今制。依照孔子這一番話,他是主張古制與今制夾雜採用的。孔子若真是一個守舊而主張復古的人,何致於願意採用今制的周冕!他既主張雜采古制與今制,又可見其於新舊之間並不偏重偏輕。至於他為什麼主張雜采古制與今制、在這一番話內未有所說明。

孔子又說:「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遠眾,吾從下」(論語子罕)。「今也純」與「今拜乎上」都用著一個今字,可見冕用純制與拜於堂上,是當時通行的新禮。由此又可推知,「麻冕、禮也」與「拜下、禮也」的禮、是指古禮而言。孔子關於冕、主張棄古禮而從新禮,關於拜、主張從古禮而不用新禮。對於古禮、一則從,一則不從,對於新禮、亦取同樣的態度,又可見孔子是主張雜采古禮與新禮,不是一味尊古而賤今的。孔子所以如此主張的理由、在這一番話內,說得很明白。「今也純、儉,吾從眾」,就是說:新禮的冕用純來制、比古禮的冕用麻來制、更為儉樸,所以他棄古禮而從新禮。「今拜乎上、泰也,雖遠眾,吾從下」,就是說:新禮的拜於堂上、過於驕縱,不如古禮拜於堂下的謙恭,所以他從古禮而不用新禮。由此看來,孔子所取為標準以決定從與不從的、不是古與今,而是儉與奢,或是恭與驕。新禮儉而古禮奢,則從新禮,古禮恭而新禮驕,則從古禮。儉與恭、是合理的,奢與驕、是不合理的。故綜合言之,孔子是以合理與不合理為從與不從的標準,其或從或不從、與古今是不相關涉的。讀了孔子這一番話,還可以說孔子是守舊而主張復古的嗎!

孔子又嘗說:「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吾從周」、當然只是大體的說法,不是就每一件事情說的,因為孔子是主張夏時與殷輅的。孔子從周而不從夏殷二代,從古今的觀點上來看,竟是從今而不從古了。不過孔子之所以從周、孔子自己說得很明白,因為周制「鬱郁乎文哉」,比夏殷二代的制度更進步了,不是因其為當代的制度。所以孔子決定從不從時所注重的、是制度的進步與不進步,至於該制度之為古制或今制、則非孔子所重。

孔子又嘗概括地說明從不從的原則。他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述而)。又說:「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論語述而)孔子雖虛心學習,但對於所見所聞,「擇其善者而從之」,是有所批判選擇,不是盲目接受的。孔子主張採用新禮的純冕與採用古禮的「拜下」,正是擇善而從。所以孔子擇善而從的態度,不僅用於學習,亦用於其他事情,可說是貫通一切的。孔子擇善而從,故孔子所從的、即是孔子所認為是的,所不從的、即是他所認為非的。他所是的、有舊的亦有新的,他所非的、同樣有舊的亦有新的。可見孔子只講求是非,不追究新舊,只以是非定是非,未嘗以新舊定是非。

中國人、至少從前的中國人、懷有一種偏見,以為舊的無一不是,新的無一不非。淮南子脩務訓里有一段話、描寫這一種偏見道:「邯鄲師有出新曲者,拖之李奇,諸人皆爭學之,後知其非也,而皆棄其曲」。偏見偏到這種程度,無怪淮南子不勝感慨地批評到:「此未始知音者也」。近數十年來,矯枉過正,釀成了相反的偏見,以為新的無一不是,舊的無一不非,甚至把新舊二字當作是非的意義使用。青年們好奇喜新,尤其容易感染這種偏見的影響。這兩種偏見、其內容雖相反,其病根是相同的,同在於以新舊為評定是非的標準。以新舊定是非,都足以淆亂是非,使是非分辨不清。所以我們應當宏揚孔子以是非為是非不以新舊定是非的精神,以救治我們過去及現在的偏見,以領導我們的思想走上求是的正途。

新舊不足用以評定是非、實在是一件顯而易見的事情。事實上、舊的中間、有是的,有非的,新的中間、同樣亦有是的與非的。此一情形、孔子在「麻冕、禮也」一章中、已明白指點出來,現在試用眼前的事情為例,作一番淺近的解釋。二加二等於四、恐怕是史前人傳下來的知識,但時至今日,我們還是奉為真理。這是舊而是的例。天圓地方,是我們中國人從前所同具的常識,科學傳入以後,一般人已知其不合事實。這是舊而非的例。民主政治、在中國是新建立的,足以提高人民的福利,足以增進國家的安定,這是新而是的例。共產主義、是近世紀才產生的,使人民遭受荼毒,使世界擾攘不安。這是新而非的例。新舊與是非,有相一致的,有不相一致的,新舊怎能用以評定是非,更怎能用以代表是非!

社會上常有舊翻新的現象。所謂舊翻新,即言原來已經成了舊的、過了若干歲月,又一變為新的而流行起來了。服裝式樣的舊翻新、是最習見的現象,現在試舉兩件較重要的事情來做例。中國古代女子都是天足,後來盛行纏足,到了民國建立以後,纏足的風氣才逐漸革除。天足這一風俗、是舊翻新的,所以既可稱之為舊風俗,亦可稱之為新風俗,因而清末民初的提倡天足、可以說是維新運動,亦可以說是復古運動。中國古代女子是可以再嫁的,後來以從一而終為貞節,中等以上家庭以寡婦再嫁為有辱門楣,近二三十年來,風氣始轉變,女子再嫁、已被一般人視為正常的事情。女子再嫁這一風氣、亦是舊翻新的,可以稱之為舊,亦可稱之為新,因而民初對於女子守寡的攻擊、遂亦可稱之為維新,又可稱之為復古。這兩種風俗是舊又是新。若用舊者必是新者必非的眼光來看,固然可以因其舊而認定其為是,但亦何嘗不可以因其新而認定其為非。若用新者必是舊者必非的眼光來看,同樣可以因其新而認定其為是,又可因其舊而認定其為非。同此事情、可是又可非,則是非無從確定了。新舊既於某些事情上沒有力量論定是非,還能用作衡量是非的標準嗎?

新舊是用以形容時間上的先後的,時間上在前的、稱之為舊,在後的、稱之為新。故依理而論,在時間這條線上、應當有一點,作為新舊的分界。假使沒有這分界的一點,便無法斷言某一現象是舊的,某一現象是新的,同此現象、甲可以稱之為舊的,乙可以稱之為新的,新舊將無可分別了。但就通常所用新舊二字來看,看不出一條新舊分界的普遍原則。通常說到新舊,有以一件事情形態上的改變作為分界點的。例如結婚儀式、在從前、新郎新娘行交拜禮而不請人證婚,現在改為新郎新娘行鞠躬禮而請人證婚,乃稱從前的儀式為舊式,稱現行的儀式為新式。但亦有事情、其形態未改變,而不得仍用新字來形容。例如結婚之初、稱為新婚,結婚的一對,稱為新郎新娘。經過一年半載,婚姻關係未有改變,但若仍稱之為新婚新郎新娘,則人將笑其用詞不切當了。故同一事情形態上的改變、不足為一切新舊的分界點,亦即不足以說明新舊二字的通常意義。新舊二字的意義、嚴格來講,實在不甚分明。用不分明的概念評定是非,徒使是非混亂不清。由此一點來看,新舊亦不足以評定是非,更不足用以代表是非。

以舊為必是與以新為必是、同是偏見,同樣不足以論定真是真非,唯有像孔子那樣、只問是非,不問新舊,才是人認識是非的正當途徑。所以孔子的精神是大家所應當效法的,孔子的思想是我們所應當宏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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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學而篇第二節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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