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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責任

常常卡住,卡在自己的原則里;卡在會不會全世界都是對的,只有我是錯了的迷思里。

——《我可能不會愛你》

可能是見慣了太多的分分合合,對於愛這個字產生了深深地困惑。

也有可能是我的愛情觀和別人都不太一樣。

昨天,和同學一塊吃飯,我說,我最近對責任這個詞產生了深深的困惑,你是怎麼理解的?

前幾天寫《吳亦凡、道德的思考》的時候,突然想到,如果你結婚之後,發現遇到真愛了,你該怎麼辦,和配偶離婚?剋制自己,分手?

和配偶離婚。當然是有利於自己的一個選項,可能是和配偶之間存在一些不可調和的矛盾,離婚對於自己來說,是一種解脫,也可以投向新的人生。

克制自己,分手。做出這種決定的,都是值得敬佩的一類人。不管是從道德、責任來說都無愧於其君子之質。

OK,言歸正傳,他回答說,責任,有一部分是社會賦予你的,有一部分是自己給自己的。

然後我繼續追問,那好,我假設你喜歡上了別人,那麼你是選擇和你妻子離婚,還是選擇和你的True love分手。然後他回答得很有意思,愛情可以發生在任何時間,有可能是結婚前,也有可能是結婚後。我覺得愛情和婚姻是兩件完全不相關的事情。

話說到這份上,我大概就懂了。

這可能也是大多數人的觀點吧。對於他們來說,婚姻可能是尋找一個出色的基因(外貌和身體狀況等)或安穩的物質條件。

在我的認知裡面,愛情應該是受對方一種或多種特質的吸引,然後在相處過程中兵刃相接,要麼血淋淋地一拍兩散(中午的時候,看了一部電影《婚禮之後》,海琳說愛上雅各布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腦補他們之間可能出現了一些問題,然後一件事情成為導火索,海琳就離開了),也可能是在婚姻里與對方全方位繼續磨合,最終在柴米油鹽中消耗殆盡。靠著慣性、利弊、責任等等繼續走下去。

於是,說到底,愛情終歸是荷爾蒙的產物。

那麼,愛情,為什麼是婚姻的前提呢?一種終將要逝去的事物。它存在的意義呢?

以我現在的理解應該是包容。我們對陌生人、朋友、愛慕對象的包容程度是不一樣的。被吸引的特質讓我們走更遠,讓我們為對方考慮更多,妥協更多。。。。。。

結尾,我強行添加一個與題目無關的話題,問了兩個人,給了我兩種不同的答案,我還是沒有想清楚。另開一篇文章好像又太短,強行添加在結尾好了。

剛才點外賣,作為一個糾結的天秤座,產生了深深的矛盾和困惑,一方面覺得那些外賣小哥都太。。傲嬌了,每一分單子顧客都是花了錢的,為什麼一定要我們下樓去取呢。花了錢就應該享受應有的服務;另一方面,站在他們的角度想想,對他們來說,午飯和晚飯期間,時間就是金錢,而上樓,又是一個很費體力的事情,要求他們送到樓上來,是不是又太殘忍了?因為對於你來說,下樓取外賣好像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個懶而矛盾的天秤座少女的時間就大把花在這種糾結而苦惱的事情上了。

依然是昨天吃飯的那個人,我問他,如果一件事情,一種方式是利於別人,另一種方式是利於你自己,你怎麼把握其中的尺度?(經常逮著熟一點的人就跟人家討論三觀。。。。)

他說,有可能當然是儘力利人會比較好,回來跟舍友討論這件事情,他說在不損人的清新下當然是利己比較好。這也是大多數都會選擇的結果。

恩,周圍聚集了一些善良、真實的小夥伴,雖然他們的三觀跟我可能有很多不和的地方。。。

我對這個問題依然很困惑,但我好像獲得了一些可以參考的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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