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老闆都要親自上陣 當網紅賺吆喝嗎?
05-14
網紅一族的爆發和產生,已經被認為是整個新經濟力量的體現。 最近風風火火加入網紅一族的,就是各大企業的CEO們。移動社交時代,不怕質疑就怕沒人關注,如果大家都不關注你了,那麼後果很嚴重,說明企業已經落伍。 陳歐可謂是為自己代言的鼻祖,出鏡拍攝的「我為自己代言」系列廣告片引起年輕一代的強烈共鳴,開啟了CEO刷臉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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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紅和直播時代,已經有越來越多的知名企業家,從幕後走到台前,不遺餘力地為自家產品吆喝,或者為企業刷存在感。
互聯網企業尤甚。提到雷軍,就想起雷布斯和風口上的豬,一句「are you ok」風靡國內社交媒體;周鴻禕,紅衣主教的身份已經在互聯網圈家喻戶曉,隨時能發出驚人之語;已經不玩兒社交媒體的劉強東,依然是十足的網紅,只要夫人一出現,網友就忍不住各種角度評論奶茶妹妹一番,然後留言要求京東打折…… 傳統企業也「不甘落後」。董明珠「董小姐」就說,成龍代言那麼貴,不如把手機開機屏幕換成自己,霸氣的開機畫面迅速成為各大媒體頭條;在經歷「楊元慶是不是合格CEO」爭論後,網上鋪天蓋地的討論讓楊元慶成了「網紅」,楊元慶本人也順勢代言了自家發布的新款筆記本電腦;提到王健林,就要拜見國民公公搖滾天王,兒子「國民老公」王思聰隨便發個微博就是頭條:撕娛樂明星、玩競技遊戲、泡網紅嫩模、吃路邊燒烤、買200元的桌子…… 那麼,從營銷層面,到底應該如何看待這個現象?CEO需要親自上陣為企業刷存在感嗎?是否所有企業家都應該成為網紅?一、CEO當網紅,能讓品牌形象更鮮活,與年輕消費者更貼近
Weber Shandwick市場研究公司研究發現,全球50大公司中有2/3的CEO在社交媒體上活躍,這一數字比兩年前增長了30%。股神巴菲特、GE的韋爾奇、蘋果的庫克、Facebook的扎克伯格、傳媒集團的默多克,都是著名網紅。 毫無疑問,對於年輕一代消費者而言,當曾經顯得高高在上的冷冰冰的商界大佬,開始接地氣,展現出強烈的個人風格和緋聞軼事之時,這群年輕人會增強對企業品牌的接受度。因為互聯網傳播的特性,就是更具情感化、反差性和話題性。 根據http://CEO.COM上公布的2015年社交CEO報告:83%的美國消費者認為,「網紅企業家」 (social-media savvy CEOs)可以更好地連接消費者、企業員工和投資人;77%的消費者更願意選擇愛用社交媒體的CEO的公司產品;82%的消費者表示,如果CEO使用社交媒體,他們會更信任這家公司。 德國的商業周刊曾經做過一項調查:64%公司主管深信企業聲譽主要來自CEO聲譽。在現代商業環境中,CEO通常是品牌最好的代言人。從公關的角度,無論是公眾還是媒體,人們都需要一個活生生、有感覺、有感情,並且可以具體投射形象的企業代言人,代表企業對內對外從事溝通的工作。
二、壞處是,把品牌與CEO個人形象捆綁,企業也得承受所有的副作用 如果企業真能把CEO打造成網紅,就真是一筆以小博大的好生意,為企業節省下不少廣告費。但是,企業家個人的影響力,與自己的企業捆綁在一起,也有不容小覷的副作用。 一個比較久遠的例子是,2008年汶川地震後,萬科因王石言論引發的「捐款門」,使其品牌價值比上一年縮水12.31億。這種負面效應在王石與田朴珺戀愛後有增無減。 當CEO的個人形象過於鮮明之時,消費者會把企業家身上的優缺點全部映射到企業形象上。不同於明星藝人的代言,當企業家個人出現負面消息時,可能就是因為這一個人的不當言行,整個企業苦心搭建的形象就會坍塌。況且,當企業涉及到戰略方向上的調整以及企業轉型,這時候與CEO個人捆綁過深,往往不是好事兒。
三、當CEO個人擁有足夠的閱歷、魅力和剋制力之時,再把TA推向網紅 正如上文所言,網紅不是誰想當就能當,並不是所有的網紅和粉絲經濟都能變現。 在互聯網上,企業家的任何言行,都有可能被放大和曲解。對於一些無法把握住營銷分寸的企業家,一不小心就會陷入過渡營銷的指責。這裡面較為典型的案例,是新晉崛起的這批90後創業者,不少人已經經歷了「過山車式」的輿論際遇。從最初的創新嬌子,到後面的過度曝光炒作,由於沒有實際的乾貨和業績支撐,導致「粉轉黑」。
總而言之,「網紅」雖好,企業家可以把個人魅力與品牌有機整合,但要是企業家沒有足夠的駕馭能力,還是不要嘗試的好。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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