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點半放學?每個接不了娃的家長背後,都有人替你負重前行!

近年來,不少地區的小學放學時間都提前到了下午三點半左右。本來出發點是想減輕學生學習負擔的政策,卻給孩子和家長帶來了不少困擾:孩子三點半放學、家長五點半下班,由於作息時間不匹配,家長沒法接孩子,成為成長中的煩惱。「三點半現象」也成為年輕父母和整個社會關注的難題。

「三點半」難題背後的時代困境

90年代好政策催生21世紀新問題

有些家長質疑中小學下午三點半放學是在推卸學校責任,將學校的教育責任轉嫁到父母身上。其實三點半放學,追根溯源,也是多年前家長呼籲減輕學生學習負擔的結果。

1990年6月4日,國家教委發布的《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明確規定: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學習時間(包括自習),小學不超過6小時,中學不超過8小時,大學不超過10小時。於是,小學生在校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逐漸成為學校的「常規」。

政策出台時,社會環境與現在不同,家長工作的地方和孩子上學的地方,都離家不遠,路上也沒有這麼多車,孩子們放學後可以自己走路回家,三點半放學並未給太多家庭造成困擾。教育小新也確實在小學期間,享受過很長一段快樂的放學時光。可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當家長和孩子分別要穿越大半個城市去上班、上學的時候,孩子和家長的生活時間差異越來越大,原本的好政策逐漸顯現出了時代問題。

個性化需求背後是對教育的高度期待

對於三點半放學後的課後時間怎麼用,不同家庭有不同選擇,有些家庭有能力把孩子接回家,有些家長希望孩子能留在學校完成作業,有些家長則傾向於給孩子報興趣班培養才藝……家長對教育的多樣化需求越來越高,同時也對課後班的質量有了更高期待。

為了解決「三點半」難題,很多省市的中小學都推出了不同類型的課後服務。但是,教育小新發現,也有地方出現了學校「課後班」報名者寥寥的尷尬現象。

北京的黃女士表示,北京剛剛實行「課後一小時」政策時很多家長都為孩子報名了,但是家長們慢慢發現孩子在學校多待的這段時間裡,收穫很有限。「上一年的美術學的是塗色,這一年還在塗色。」黃女士說。黃女士希望課後一小時能提供更優質的教育服務,而不是「看孩子」。

「三點半」難題也催生了大量提供課後服務(託管)的機構,良莠不齊。最讓北京媽媽馬陽(化名)擔心的是,很多校外託管、培訓機構收費高但並不靠譜。「因為班上都是混托,不同孩子在一起矛盾多,而且託管班教師的水平沒學校教師好,有時會給孩子一些誤導,不放心。」

個性化需求多、對優質教育的渴望,成為「三點半」難題面臨的一大挑戰。

系統工程還需社會合力

中國家長對教育的需求早已過了「把孩子幫我看管起來就行了」的階段,他們不僅需要有人幫自己看孩子,同時還要給孩子有質量的教育。解決「三點半」難題是一項系統工程,背後有複雜的社會原因,需要多方合力來完成,不能把所有包袱甩給學校。

全國人大代表、寧夏銀川市二十一小學校長馬恆燕認為,「三點半」現象既是家長工作與學生在校學習的作息規律有衝突造成的,也與很多社會因素、環境因素有關。解決「三點半」難題,「應聚集學校、社會、家庭三方力量,以孩子為中心,著眼於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和個性培養。」沒有校內託管條件的,如果家長能陪伴的話,「還是鼓勵把孩子接回家去,家庭比較近的還可以讓同齡孩子結伴活動。親情、友情,是填補『3點半』空檔的最好選擇。」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城市學院校長劉林表示,「三點半」教育不能一刀切,應該因地制宜,可以把閑置的職業教育資源利用起來,將其改造為「職普融合」型校外教育機構,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生活技能教育、美育、體育等課外培訓。即便是採取購買校外服務的形式,學校也不能做甩手掌柜,要應適當引導,協助保證活動高效、有序地開展。

老師勞動時間加長,負擔加重,怎麼解?

小學生普遍下午三點半放學,那老師是不是也下午三點半就下班了呢?

當然不是!按照《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法律上來講,老師也是8小時工作制。每天送走學生後,老師還要進行備課、批改作業等工作,正常情況下也要五六點下班。算一算,已經超過8小時法定工作時間了。學校提供「三點半」教育後,教師只能在五六點送走孩子之後,再加班備課、批改作業,無疑延長了老師的工作時間,加重了老師的工作負擔。老師的家庭孩子,誰來照顧?

北京某小學老師郭銀(化名)所在學校每天下午3點半放學,但約90%以上的學生並沒離開學校,而是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後1小時」課堂,包括魔術、冰球、機器人、舞蹈等內容,「這些都算是興趣班,學生自願參加,無需交任何費用。當然,教師放學後就要來帶興趣班,完全是『義務勞動』,不算工時,無任何補償,有些年輕教師為了增加資歷願意來上課,但有些老師自己有孩子和家庭需要照顧,就有困難。」郭銀所在的學校也曾為解決學生託管問題,引入外聘教師、培訓機構來上興趣班的課,「但第三方流動性大而且教學質量不如本校教師,為了學校、學生的長遠利益,本校的教師有的還是願意來上課,而這無形中也增加了教師的壓力。」郭銀說。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十二中校長李有毅建議,有能力的學校可以盡量組織校內託管,「但這需要齊全的配套,比如師資。教師是教育的『最後1公里』,我們要鼓勵有興趣有意願的教師去帶興趣班。」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城市學院校長劉林表示,解決孩子「課後三點半」難題,應該以不增加在校老師負擔作為前提。劉林經過調研後發現,多數中小學教師的負擔已經很重了,解決「三點半」問題,要為家長減負,為學生減負,但也要注意不要給教師加壓增負。他建議,應該把三點半以後的教育與正常課堂分開,不應該使其成為課內教學的簡單延伸, 「不應該使其成為現有教師的額外負擔」。

「三點半」課後服務,成本由誰分擔?

學校額外為學生提供幾個小時的課後服務,無論是學校自己組織,還是聯合民間力量,亦或是購買社會服務,都涉及錢的問題,這錢到底該由誰來出?成本由誰分擔?

各地在近一年的實踐中,摸索出了不同的路徑,北京、成都等地構建了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經費保障機制。以北京為例,北京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開展,由北京市財政出錢給予補貼,每個學生每年補助700元到900元,政府每年投入5億元。

教育小新在後台留言中看到,不少網友都持有「支持學校主辦,家長願意買單」的態度。

@苗圃13948516997就表示:「給老師增加的負擔可以給老師增加工資作為補償,也可以考慮向學生收取一些費用,這樣可能是很好的解決方案。」

可是,學校並不能隨意收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5年修正)》規定,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收學費、雜費,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第四十九條規定:義務教育經費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於義務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第五十六條還規定: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家長願意出錢,學校卻不能收,按照現有的規定,教育經費又不能用在「三點半」服務上,這是困擾學校的一大難題。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史家小學教育集團校長王歡表示,她期待國家相關部門能聯合出台切實解決「三點半」問題的支持政策。比如,讓公立學校的教師能名正言順地拿到補貼,能心甘情願、有積極性地在正常工作時間外,留在學校照顧孩子。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楊東平認為,需要給學校一定自主權,解放思想,打破在經費使用上的清規戒律,激勵學校把好事做好。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十二中校長李有毅建議:「我們既要鼓勵有興趣有意願的教師去帶興趣班,同時也要在工資上給予傾斜。」

蒲公英評論特約評論員湛濤表示,解決小學生「三點半」難題的有效辦法是允許學校收費辦託管班。學校歸教育部門管理,被允許收費辦託管班後,學校的課外託管行為,無論是收費還是服務都會處於教育部門的有效管理下。學校辦託管班能有效解決學生放學後的安全問題,設施達標、師資規範、校內託管的收費也比校外培訓機構低得多,這樣才能真正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

全國人大代表、寧夏銀川市二十一小學校長馬恆燕建議,政府可以提供資金支持,根據各地各校情況,因地制宜地通過學校、社區、教育機構共同制定方案,解決「三點半」難題。

三點半之後,學生安全由誰負責?

師資和經費解決了,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就是安全責任和風險指數。

3點半之前,是孩子在校學習的時間,這個責任是學校的。3點半之後,是孩子在家生活的時間,這個責任是家長的。學校為學生提供了各種形式的「三點半」教育,是不是「三點半」之後的責任也應該由學校來承擔了呢?

天津市河西區某小學的校長就曾這樣表達過:「也不是因為免費,老師就不願意看孩子,主要是怕孩子出現安全問題。」許多家長認為,只要孩子在學校出了事,學校就必須要負責。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城市學院校長劉林表示,「課後三點半」的活動需要在家長自覺自愿的基礎上,對於學生安全問題做好合理約定。「可以通過地方立法來探索這個問題,這樣一來學校也可以放開手腳;否則的話,安全的『緊箍咒』套在腦袋上,學校只能將這一時段的教育局限在了教室內。」

破解「三點半」難題,各地有高招

對於「三點半」難題,教育部歷來高度重視。2017年初,教育部下發了關於解決這個問題的通知,《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一年來,這個問題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緩解。有25個省已經下發了通知,制定了符合各省實際的政策措施。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已經摸索出了一些比較可行的解決方法。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在兩會「部長通道」上介紹:接下來要做的,一是總結成功經驗加以推廣,二是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三點半難題涉及的相關政策問題。

各地有哪些好經驗呢?教育小新整理了一些地方的探索,供大家參考。

北京:政府購買服務,每個學生每年補助700到900元

北京市教委按照「政府主導、社會支持、學校組織、學生自願」的原則,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支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課外活動計劃。從2014年起,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向13家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購買服務102項,總值9700萬元,涉及10個區的101所中小學的學科教學改革,覆蓋學生4萬餘人。北京構建了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經費保障機制,每個學生每年補助700到900元。

上海:2017年秋季學期起恢復「晚托班」

自2017學年開始,上海市教委就在全市小學逐步試行放學後「快樂30分」活動,供學生自願參加,一般每周安排四天,每天活動時間不少於30分鐘。「快樂30分」結束後,為家庭看護確有困難的學生繼續提供看護服務,並鼓勵適度延長放學後看護服務時間。秋季學期起,上海恢復「晚托班」。此外,上海還明確規定,參與學生課後服務的老師在績效工資方面給予傾斜。

天津:開展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

從2018年春季學期開始,中小學要在開展素質拓展課外活動之外,每天下午放學後安排課後服務。課後服務原則上17:00結束,內容主要是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開展體育、藝術、科學普及、娛樂遊戲、拓展訓練、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觀看適宜兒童的影片等。提倡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但是嚴禁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南京:率先實行「彈性離校」制度

南京於2017年率先實行「彈性離校」制度,即到了放學時間孩子可以彈性離校,學校做出安排進行託管。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教育廳廳長葛道凱說,最近一南京媒體對1萬人的抽樣調查表明,對這一制度的贊同率達98.8%,現在還有其他幾個城市都在調研醞釀實施這一制度。

山東:多元主體參與破解學生託管難題

山東建立了家長申請、班級審核、學校統一實施的課後服務工作機制。家長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學校和家長簽訂學生課後服務委託協議,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青島等地「以學校家委會為主導、學校參與配合」,依託學校的場所和設備開展課後服務工作。包括由家長委員會組織家長輪流擔任志願者、學校派出教師或學校幹部給予指導和配合,由學校教師或退休教師及家長共同配合擔任志願者進行免費託管,由第三方收費託管等具體形式。

包頭:課後服務政府買單

2017年起,包頭市義務教育階段和特殊教育學校免費為學生提供課後服務,所需經費政府買單。課後服務主要包括作業輔導、自主閱讀、體育和藝術及科普活動,以及娛樂遊戲、拓展訓練、組織參加校外學生綜合實踐活動等,提倡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同時,要求各校堅決禁止變相集體教學或「補課」,各級教育部門持續開展指導、監督和跟蹤檢查工作。

杭州:首推免費晚托班,一直到傍晚5點

2017年年底,杭州濱江區4所小學首推免費晚托班,一直到傍晚5點,運行成本全部由財政負擔,不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晚托班「不上基礎性文化課,不按行政班集中輔導,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

來源:中國新聞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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