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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季花開26

26

沒有任何負擔的假期。

無所事事過了三四天,姐弟倆從睜開眼就擠在電視機前一直到傍晚養父回家。母親不耐煩嘮嘮叨叨的時候就回房間假裝看書,佀光從抽屜里掏出GBA,玩了起來。

「向南笙借給我的,整個暑假都給我玩。」他將音量調至靜音,我在旁邊看著他打遊戲,一隻飛機躲避著各種炮彈激光。他每次失敗,總能使我心裡波瀾,笑話笑話他,竟然感到某種難以言喻的滿足感。我想到沈冰露,她一整天都在看向南笙打遊戲,我以為那是無聊至極的舉動,沒想到自己也沉浸其中。

「姐,要不你試試?」弟弟將遊戲機遞給我,我玩了三局,全是幾十秒就墜機了。佀光終於有了反唇相譏的理由,嘲笑我笨手笨腳。

女孩子嘛,笨手笨腳不也挺好的。當她們失去了控制權,凡事需要被動接受,突然發現,情況的結果會比你預料的還要好。就像這次升學考試,我不僅升到直屬初中,還和他們幾個分到同一班,這是我們共同的好運氣吧。

晚飯,養父說:「你們要不要學點特長,整天看電視還把眼弄近視了。你們有什麼想報的班,唱歌跳舞畫畫都行。」父母用增加在兒女身上的負擔彌補之前對我們童年的漠不關心。我心裡是拒絕的,我想愉快度過整個假期。

但養父說出這樣的話,我就知道那不可能了。佀光倒是對報班學特長很感興趣,他先說學象棋,母親一口否決:「花錢學那玩意兒幹什麼,讓你爸教你就行。」「那我學吉他行嗎,我喜歡Beyond,黃家駒太帥了。」佀光這是在爸媽面前公然追星啊。

萬萬沒想到的是,養父同意了,他說他也喜歡黃家駒:「等你學好了唱給外婆聽,你外婆最喜歡聽歌。」佀光很認真的點點頭。

於是我就說我也想學吉他,他們說不能跟弟弟選一樣的。可我什麼都不想學啊,難道和弟弟在一起都不可以嗎?我就自暴自棄般地說:「我也不知道學什麼。」

養父說:「聽說你們初中的校本課程是橫笛,要不學那個,女孩子吹橫笛的模樣很好看。開學之後你還能加入社團,對你自己也好。」

「你說學就學。」我一副愛答不理的樣。

所以,沒過兩天又要上課了,學我根本不感興趣的東西。對於橫笛,我唯一熱衷的就是買各式各樣的笛穗(拴在樂器尾部的裝飾品,比如中國節、玉佩等),買了各式各樣的彩繩自己編織,每次上課都換著不同的笛穗。這兩個月唯一感到自豪的,就是聽見很多來上課的孩子等到他們家長來接送時,指著我的笛子說他們也想要好看的笛穗。然後有家長去找我母親詢問,母親笑著說:「這是孩子自己編的。」他們會對我母親說:「你家孩子可真好。」我相信我的媽媽也會以我為豪。

除此之外沒有任何收穫。因為學橫笛的人很多,培訓班沒有安排固定的座位,一間大教室誰來的早誰先挑座,因此我的身邊總是換著不同的人,我沒有機會去結交新的朋友。有幾節課是母親陪我一起上的,她在最後排的座位看著我孤零零熬完一個半小時的課程,於是她去跟別的家長交談,帶著別人家的孩子跟我認識,然後到了第二節課,那個孩子就不再來上課了。周而復始的折騰好幾次,母親得到的都是這樣的結果,她就不再奢求我能從特長輔導班裡認識其他小孩。

而弟弟那邊,情況與我截然相反。吉他班大都是一對三,佀光這個老師甚至是一對二,由一個老師教兩個學生。那個年代,吉他給人的印象更多是叛逆、外國文化這樣的標籤,學吉他,尤其是少兒吉他,報班的人非常非常少。另一方面,學吉他的費用非常高,一把入門琴就要上千元,一節課的費用也很貴。對比橫笛課,養父給我買的笛子,從培訓中心的樓下商店買的才十塊錢,課時費才三十元,我真心覺得養父是為了省錢才讓我學橫笛的。佀光的吉他老師是大學在讀生,染著黃色頭髮的時尚男,養父每次看他都要翻白眼。佀光說他的老師就像大哥哥,還會給他買可口可樂並囑咐佀光不要告訴家長。我想起了去參加無線電測向比賽時遇到的劉昔桐老師,我也想要個如同哥哥姐姐一樣的老師教我學橫笛啊!

也有令佀光不開心的事。同他一起學吉他的是個嬌貴的女孩,有事沒事就老師這裡我沒聽懂老師我那裡還不會,再後來就不行老師我手疼你彈唱給我們聽,搞得弟弟和老師都討厭這女孩。好在這女孩只學了半個月,水平停留在《歡樂頌》這種歌上。

橫笛課停課一天,家裡只有我自己。我都二十來天沒見過季琦和向南笙了,我很想見他們一面。好在我知道季琦的家庭地址,心中糾結著要不要去找他。我就來回在家裡踱步,走著走著就到了門口,不由自主換好了鞋,出門。我想這是身體支配著我的思維做出的最正確選擇,卻還是在他家門口猶豫了很久不敢敲門,他的鄰居走上樓,看我鬼鬼祟祟的樣子,我這才拍了拍季琦家門,這也是身體支配思維的吧。

開門的就是季琦,他自己在家熬電視劇,看見我眼睛放出光芒:「你怎麼來了?」

廢話,當然是想你了:「這麼久沒見就來看看,正好我的橫笛班停課。」

「你還報了橫笛班啊,真好!」他從冰箱里拿出奶油雪糕,「我就憋在家裡,快無聊死了,比上學還無聊。」

就閑扯不見的這段時間各自發生了什麼事,季琦跟著父母去旅遊了一趟,爬黃山,他拿出相冊給我看:「這是金雞叫天門,這是猴子撈月,這是仙人翻桌,到處是奇石異景。」

「哇,真的很像只公雞啊!」小學課文里學過黃山奇石,我問他,「那你見沒見到雲彩在眼前的樣子啊?」

「嗯,爬到天都峰頂,雲彩就在腳下。」季琦翻整相冊,就把雲彩的照片呈現在眼前。照片真的很美,季琦在四周環繞的雲彩中露出笑容,他整齊的衣服很合體,即使在照片里,他也是站的筆直。

他繼續說:「我很想踩到雲朵上,不過挺害怕的,就沒冒險。」季琦吐吐舌頭,「其實爬山超無聊,累得半死。不過,如果能和你爬山,我想就不會無聊了吧。」

「有機會的話一起爬黃山。」我隨口一說,視線依然定格在那張照片之上,「季琦,我能不能留你張照片?」

他一愣:「當然可以。」說著就從相簿里抽出。

我搖頭:「不,不要這張,我看過了,我要另一張。」

「喏。」季琦把整本相冊遞給我,「你自己挑,我也不知道你喜歡哪張。」

「不,這一本我都看過了,還有別的嗎?」

他把我的請求奉作命令,腿腳麻利搬出好幾本相冊,從季琦出生之時到幾天前的黃山之行。我挑了張他百天紀念的照片,光著屁股的小白胖子,笑起來臉蛋上的肉凸出來,好可愛。

「怎麼選這一張啊!」他撓著頭,「換一張換一張!」

「才不!」我笑嘻嘻的,把照片蓋在胸口。

他若有所思,然後說:「那我也要你的照片。」

「反正光屁股的不會給你。」我聲音小了些。

「想要一張和你的合影啊,未來的某天補給我。」

「好。」真的希望未來的某天趕快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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