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倫理
在我們那時,姓氏家族間既有以男丁數量為主的核心成員數對比的競爭關係,也有需要嫁娶對方家族後代的合作關係,兩種關係大體平衡的時候,家族間就能自行維持相對正常的必要交往,同時實現彼此監督、彼此依賴、共同生活。正是這種良性發展、互通有無的血緣倫理約束,使得華夏一族(血緣上說漢民族更合適一點,畢竟不是所有民族都願意與外族通婚的,後面再詳說)在廣闊的範圍和漫長的歷史時期中從未發生過民族意義上的內部分裂(政治意義上的內部分裂卻是很常見的),這也是我們歷經戰亂最終總能保持國家統一的根本原因——我們一直是血脈相連的一家人,華夏百姓皆是王者、貴族。
不錯,我們向來很重視血緣關係,可我們通常不喜歡按血統給人劃分等級。我們會給人分等級,但不是按血統,而是按品質、德行來劃分,血統是給牲口配種時用的,人不是牲口,對人而言最重要的是品質而不是品種,人貴在自知、有德、善行,知、德、行三者皆與教育和修養有關,與血統無關,所謂「有教無類」,只要有健康的身體和理智的頭腦,人的血統無關緊要。血緣僅代表天然的家族關係,我們對血緣的重視僅止於自然的生命繁衍過程中產生的緊密的親緣聯繫;血統更多地意味著種族劃分,我們本著人本主義精神認為在人類中分離出不同的種族就像以貌取人一樣的大可不必,完全是由於對外族風俗習慣的不了解、不熟悉而導致的偏見。能有這種認識大概是因為我們本來就是由眾多部落氏族融合而成的聯盟衍生出的民族,別說是人,就是神話傳說中的精靈、妖魔、神仙出來了,只要他們能遵守德行、倫理規範,我們同樣可以跟他們和平共存。怎麼,你不相信?難道你們忘了,作為華夏兩大始祖之一的炎帝傳說可是個頭上長角、肚腹透明的人啊,如果在你們當中出現了這樣一個長相怪異的人的話,你們會對他另眼相看么?炎帝與黃帝互相視對方為兄弟,相傳炎帝親嘗百草,利用自己肚腹透明的特點觀察各種植物在體內的消化、吸收、分解過程,為人們尋找可以療飢的糧食和能夠治病的藥材,並無償地把自己得到的經驗傳授給天下百姓。像神農氏這樣勤於探索、求知且無私奉獻的人,無論他有著怎樣的外表和怎樣的血統,我們都會尊敬他、紀念他,將他作為英雄加以崇拜。傳說神農的遺產養活了中原大地上的所有百姓,因此我們將之與創造性地發明了運輸工具的黃帝軒轅氏並列作為我們的始祖,永世銘記。
造就血緣的無非是男女交合,即性行為。我們重視對血緣家族運行秩序的維護,少不了要對性關係進行嚴厲的約束,這種約束並不是禁慾式的,其重點在於規範——把性關係嚴格局限在婚姻當事人之間。我們從來不普遍地提倡宗教式的禁慾思想,孔子說過,「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我們也不反對「食色性也」的說法,否認是沒有必要的,這是自然造化的本能,稱其為罪也是不合理的。然而,性無罪並不表示淫亦無罪,我們不反對性行為,我們反對的是淫。「淫」即亂性,代表不加節制、縱慾無度的放蕩行為,嚴格說來,凡是發生在與正式婚嫁對象之外的其他人之間、或過於頻繁以至於對身體造成了傷害的性行為,皆屬於淫。淫為罪,只因其行為對血緣關係和家族秩序的擾亂是最直接、最嚴重的,在沒有親子鑒定和避孕等方便措施的年代裡,發生姦情的後果往往是無法挽回的,傷風敗俗者將受到倫理和國法的雙重製裁,為了確保作為社會基礎的家族的穩定,我們會對淫蕩行為給予最嚴厲的刑罰,不僅是單純的毀其名譽、消其人格那麼簡單了。
即便如此,我們深知,刑罰絕非萬能,懲罰措施再重,總有心存僥倖者甘願冒險嘗試,要想從根本上杜絕一種行為的發生,單靠嚴刑峻法是萬難做到的,只有讓人們自覺地對某種行為感到反感才行。基於此種考慮,我們採用了多種組織手段使人們在意識中把性當作是一種可恥的東西——其實可恥的應該是淫,可是性和淫的界限有時在宣傳中很難把握,畢竟婚姻只是一個儀式,通過一個外在的儀式就能將某種可恥的行為變得不可恥,這其中的道理對於沒有大局意識的人而言,實在不好解釋(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宣示,家庭是家族對性關係的規範手段,只有夫妻間的性關係在倫理上是合法的)。你們所說的「恥文化」即來源於此,用來形成這種文化的手段主要就是德行評價體系構成的熟人間的監督網路,此外還有社會輿論的壓力、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性別隔離造成其性意識晚熟、性話題的禁忌,以及倡導「男女授受不親」的社交規則。形成這種以性為恥的文化氛圍的目的原本不是為了抹殺性需求,而是為了規範性行為,從而維護家族秩序。
「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也許世上本來就沒有什麼完人,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個人如果能完美地控制自己的心意固然值得讚揚,可正所謂「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見到美人任誰都會生出想要親近的意圖,這種情況經常難以避免。對此,我們不可能去強求每個人都坐懷不亂,而只能號召大家「發乎於情,止乎於禮」,「樂而不淫」,控制自己的行為、節制自己的慾望,「事行有度」方為德行。故而,男女之間的正常社交不宜過於親密,公共場合即使是夫妻也要保持應有的儀態和規矩,這就是禮儀廉恥。
由於我們對性行為的規範和約束主要就是為了維護家族的血緣關係不致混亂,所以對於那些不會擾亂血緣關係的性行為,我們在倫理上也就不必給予過分的關注了,比如「同性戀」。你們在一些古代文獻中也看到了,我們對同性朋友間出現的過分親密的相處關係和愛慕行為並沒有太多的譴責或貶低之辭,只要那些人能夠保持德行並承擔起社會和家族交付給他們的使命,我們可以對他們的其它行為愛好漠不關心。是的,我們曾隱諱地稱男同性戀行為叫「斷袖之癖」,之所以稱其為「癖」將之作為一種個人的不良嗜好,只是因為這種行為無疑對家族的血緣延續有著潛在的危害,如果確實有人因此要放棄傳宗接代的家族任務,那就是違背了孝道,在我們的倫理中是不可原諒的。除此之外,假如同性戀者能剋制一些,既不縱慾過度傷了自己的身體,又不致使別人感到尷尬或困擾,我們是可以容忍這種個人偏好的。至於那些借同性戀之名標榜個性、以離經叛道為榮、到處炫耀性地顯示自己與眾不同的人,相信就算在你們這個寬容的時代也不會很待見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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