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可能會被撤銷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那麼,商標被以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該如何應對呢?
提供近三年商標使用證據
似乎很多人聽說這個方法,但以往的撤三案例中,被撤銷人提供的使用證據百分之八十以上被認定為無效證據。
1商標法意義上的自製證據或涉嫌自製證據
銷售合同、廣告合同、產品包裝、產品實物等此類自己或聯合他人能夠製作出的證據,均稱為自製證據,不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
很多人驚訝了,原來保存的那麼多證據都是沒有的啊!
2證據中未體現商標標識或未顯示商標使用時間
有效的使用證據中是否體現了商標標識,且這些證據能證明已經投入商業使用。同時證據中是否顯示商標使用時間。
3證據中使用商品、服務能否證明與商標核准使用商品、服務相同
舉例:A公司經營服裝行業,商標註冊了25和35兩個類別,當35類被撤三時,提供的使用證據為在服裝上使用,那麼,這個證據就不能證明35類的商標使用。
4證據為未經公正的影印件
很多人提供的證據非常多,但都是複印件,非原件一般不被認可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除非經公正的複印件方可有效,但作為一般中小企業,有多少企業會經常將這些證據進行公證呢?恐怕少之又少,等等被撤三時再公證已經來不及了。
5能否及時收到提供使用證據通知書
這點為關鍵中的關鍵,你的商標被撤三了,商標局要求提供使用證據時能否準時收到通知書最為關鍵。收不到的原因就不一一列舉了。
看到以上幾條,是不是覺得提供證據很難?是的,提供能被商標局認可的證據的確很難,商標被提撤三,百分之九十都會無效,大都因為以上原因。
提供不使用的正當理由
1系對馳名、著名商標的防禦性註冊,以防止削弱商標的顯著性,有效避免不正當競爭。
2系爭商標發生權屬糾紛,等待行政司法裁決等。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自然災害、政府政策等)。
4因破產清算停止使用。
5其他足以影響商標正常使用的情形。
這些理由恐怕不提供證據更難,所有的理由都是要有證據支撐的,你的理由一定要有充足的說服力說服商標局。
寫到這,突然覺得很多企業的商標很危險,一旦被撤三,很多中小企業是難以抵抗的,可被認定的證據少之又少,正當理由更難以說服。很多商標的防禦或投資,都處在危險之中,怎麼辦呢?小編教你幾個有效辦法:
1、 注意留存使用證據
比如,銷售合同、銷售發票配套留存原件,且合同和發票中註明商標詳細信息及具體產品。或將平日使用證據進行公證等。2、 將滿三年的商標重新提出註冊此方式雖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屬於浪費,但較省時省力,且最為安全。但別忘了申請人要一致。3、及時變更聯繫地址同時與代理機構保持聯繫,以保證能及時收到商標局通知文件。
@慧港東平知識產權
QQ:2126609122
微信公眾號:fshgdp
慧港知識產權-東平知識產權 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推薦閱讀:
※中國紅牛的商標到期會有什麼影響?
※如何讓商標變成品牌
※阿托斯-商標代理實戰30講
※商標
※「蘭州牛肉拉麵」註冊商標被宣告無效深層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