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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 觀因果品第二十

若眾緣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須和合生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云何從眾緣  和合而果生 

對方說:時間是存在的,因為因果相續,也就有了時間的延續。

答:不可能。如果說因緣和合生出果。那麼請問,果是否存在。

如果存在,何必再生。如果不存在,怎麼生?

若眾緣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應有  而實不可得 

如果因緣和合中存在果,那麼果是可以找的,可是你找的到嗎?

果,既是上一個緣的果,又是下一個果的緣。果本身處於依存狀態,不是獨立狀態。所以果是得不到的。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是則眾因緣  與非因緣同 

如果因緣和合沒有果,因緣和非因緣都是沒有果。那麼因緣就等於非因緣,這是悖理的。

若因與果因  作因已而滅

是因有二體  一與一則滅 

對方說:你看不見,也不代表不存在啊。因生了果以後,因就滅了。雖然看不見因果,但是果是有因的。

龍樹說:不對。請問,如果因存在,是不是代表因有自性?

答:是的。

龍樹說:那麼這就說明存在兩個因。一個因生起果,一個因能夠自我滅掉。換言之,因將自身轉化為果的同時,又把自身滅掉。這是不合理的。既然都轉化了,怎麼滅?既然都滅了,怎麼轉化。兩者必居其一,而不能同時存在。

若因不與果  作因已而滅

因滅而果生  是果則無因 

對方說:你割裂了同時性,因完全可以在滅掉的同時,生起果。而不是滅完以後,再生起果。

答:好,就當你的想法。那麼你說,滅到什麼時候才可以。是還沒生果之前,因就滅了。還是生果之後,因才滅。

這兩者同樣是悖理的。因為還沒有生果,因就滅了,還怎麼生果,你生的果就成了無因之果了。已經生果了,因就不存在了,還怎麼滅。

若眾緣合時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則為一時俱 

如果因、果同時生起,這是悖理的。就如同,母親和孩子同時產生,可能嗎?

若先有果生  而後眾緣合

此即離因緣  名為無因果 

如果因還未生起,果就已經存在。那這個果,就成了無因之果,同樣是悖理的。

若因變為果  因即至於果

是則前生因  生已而復生 

對方說:因沒有壞滅,他只是改變成了果的形式存在。

答:沒有用,因的存在,依靠因的自性。因怎麼能夠失去自性,還能轉變成了果的自性呢?你所說的變化,實際上沒有改變自性,你以為穿個馬甲我就不認識你了啊?如果硬要其生,他都存在了,你還要他生,就是生了還要生。

云何因滅失  而能生於果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對方說:因中早有果,不過後來因滅了,才使得果生起。

龍樹說:假如說,因中已經有果,因滅了,果滅不滅?

答:不滅

龍樹說:既然果不滅,因會滅了。因既然不存在了,不存在的東西怎麼能生出果來呢?如果因不滅,那麼因就是存在的,一個已經存在的東西也不能生果啊。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因見不見果  是二俱不生

如果因是不存在果的,然後再生起果,這也是不可能的。舉個例子,你見到了果後,果才生起。那麼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你見到果,說明果已經存在了。存在了何必再生呢?

如果不能見到果,說明因中無果。且不說能不能生起,就算能生起,你憑什麼認定,這果就是此因而生的呢?

若言過去因  而於過去果

未來現在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未來因  而於未來果

現在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現在因  而於現在果

未來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假如說,因能生果。那麼因是和果相遇以後在生果呢?還是不相遇就能生果。

如果不相遇,說明兩者是獨立的,因有因的自性,果有果的自性,因此不可能變化。

如果相遇的話,關鍵在於能否相遇?

答案是不能。為什麼呢?

因為,過去的因和未來的因都是不存在的。因為我們說過,事物要存在,就必須永恆地存在,而不能分成,這是過去的存在,還是未來的存在。一旦你劃分為三大時空,說明這已經暗含著,事物無自性。

這樣一來,過去滅掉的果和未來還未生的果,實際上都不存在。那麼不存在的東西,怎麼能和因相遇?

那麼現在的因和果呢?同樣不存在。因為假設他們會相遇,那麼因和果就會在現在這個時空同時存在,或者說同時生起。這是不可能的,我們說過,母親和孩子不可能同時出生。

所以綜上,不可能相遇,相遇也沒有。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如果,因果不能相遇,就不能建立因生果聯繫。即使讓你相遇,也沒用。

因為你們一旦相遇,說明,因果已經存在了。既然存在了,因就不能再生果了。

若因空無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如果因不能生果,兩者是獨立存在的,那麼因和非因也就沒什麼區別了。

如果因中已經有果,既然已經有果,還怎麼生啊。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滅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滅 

如果果是存在的,那麼果不生不滅。如果果是不存在的,那麼果不生不滅。

總之,果不能有生滅。

因果是一者  是事終不然

因果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異  因則同非因

假如,因果是一樣的,那麼因不能生果。一樣的東西,就是獨立存在的東西,不生不滅。即使讓你生,生出的東西也是一樣的。

假如,因果是不一樣的,即使讓你生,你生出來的東西,你怎麼判斷是因所生,而不是非因所生呢?

註:就比如,你生了一個孩子,這個孩子的基因跟你完全不一樣,你怎麼判斷,這個孩子是你的,而不是別人的?

若果定有性  因為何所生

若果定無性  因為何所生

如果果是有自性,不能生。如果沒有自性,怎麼生?

因不生果者  則無有因相

若無有因相  誰能有是果

因如果不能生果,因怎麼存在?如果沒有因,哪裡有果呢?

若從眾因緣  而有和合生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對方說:一因可能生不了果,但是幾個因可能能生果?

註:比如男女交合生了孩子。但是,在哲學的語境中,凡事組合物都是不存在的。

公元1世紀的時候普魯塔克提出一個問題:如果忒修斯的船上的木頭被逐漸替換,直到所有的木頭都不是原來的木頭,那這艘船還是原來的那艘船嗎?

在龍樹這裡,就是問,船是否有自性。要麼你認為,船有自性。那麼既然船有自性,木頭就不能有自性,否則怎麼和合?

有人問,為什麼木頭就不能有自性?

假如,船有自性,把船拆下一個木頭以後,船如果還有自性。不停地拆,最後只剩下一個木頭,木頭仍然具有船的自性。說明船=木頭。這是悖理。

如果你認為,船沒有自性,木頭有自性。那麼一個沒有自性的事物,壓根就不存在。即使木頭有自性,他也不可能拼合成一艘船。

所以為什麼古希臘哲學家,非要找一個不能分割的物質,作為本原的原因了。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若無有果者  何處有合法

所以綜上所得。沒有果,沒有因,沒有因緣和合的果,沒有因緣和合。

因為,因緣和合不能生果。如果沒有因緣和合,就不能生果。沒有任何果,因緣和合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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