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簽證也分幾類,你了解過嗎?

大家都知道美國簽證種類有許多,旅遊簽證,工作簽證,移民簽證,留學簽證......其實,你知道嗎?留學簽證也分為幾種哦!

非移民類簽證共有50多種,其中和留學有關的簽證有3種,即F-1,J-1和M-1簽證。中國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赴美簽證主要是獲得F-1或M-1簽證。

F-1學生簽證

專門簽發給已獲同意到美國進行全日制學術性學習或語言學習的外國留學生。

獲得F-1簽證的赴美留學生擁有這樣的特許權利:

1、可以進入美國攻讀學位並取得學位證書

2、可以合法地在校園內課餘打工,或因經濟需要並經特別准許後在校外工作,還可准許在校外從事與所學課程有關被視為「實習性」的工作

3、可以到美國境內、境外去旅行,或一直留在美國直到完成學業,最長可呆8年

4、可以在美國轉學,但須把變動通知移民局

5、隨行家庭成員可取得簽證

F-1簽證在出國前的有效期是半年,因此,申請到F-1簽證的學生,應在6個月之內赴美留學。當你持F-1簽證進入美國後,就會得到一張I-94卡,美國移民局官員加蓋身份期D/S,這意味著你可以以「學生身份」在美國一直呆到完成學業為止。

凡是為獲得學位、畢業證書或學業證書而進入美國政府批准的學校進行全日制學習的人均有資格取得F-1學生簽證。

所需條件主要有: 你必須作為全日制學生赴美讀書;你必須被錄取到能獲得學位、畢業證書或其他證書的學習計劃中學習

學語言的學生免除這一要求;你必須有足夠的英語能力來完成學業,或者錄取你的學校願給你提供特別的英語培訓;你必須有足夠的資金或經濟資助進行全日制學習;你必須懷有完成學業後回國的意願。

F-1學生簽證申請程序:

首先要申請一所可以簽發F-1簽證許可證——即I-20表的學校。

所謂I-20表,是由錄取學校簽發的入學資格證書,只有當申請入學者達到學校對外國學生所規定的要求,並且證明該申請人具有能夠保證完成學業的經濟來源並已被錄取時,錄取學校才委派學校官員(DSO)簽I-20表。此表格分為兩份,一份是學校文件,一份是學生文件。兩份表格均需由錄取你的美國學校填寫和簽署。這份證書只是證明,該持表人經審查,各方面符合學校要求,即將成為該學校的全時學生。就表格本身而言,只是一份說明事實的公文,它是辦理F-1簽證的必要文件之一,但並不具備法律效力。

美國有3000多所大學及1000多所私立中學,然而並不是每一所學校都有資格簽發I-20的。所以,學生在報名之前要搞清楚所申請的學校是否有權簽發I-20表。這在學校手冊中通常會有說明。

入學要求通常會包括學習資格審核,如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和畢業證書,申請大學的sat考試成績或申請研究生的gre和其他專業考試成績等等;語言資格審核,通常需要TOEFL考試成績;財務資格審核,一般需要至少可供一年學雜費和生活開銷的銀行證明;還要準備註冊為全時學生等等。

當你收到I-20表後,要仔細審核表列各種資料的準確性。如有錯誤要馬上和駐校官員聯繫。

取得F-1學生簽證,除了I-20表之外,你還要準備以下材料:

1、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護照和一張和護照上相同的照片;

2、兩份分別用中英文填寫的OG-156非移民簽證申請表;

3、留學調查表和家庭成員表;

4、證明你在簽證期滿後將返回中國,有約束力的聯繫或義務的證明材料,如在中國居住房屋或其他不動產所有權契約,及說明仍有親屬留在國內的書面證明等,以證明你學習完畢後要回原居住地;

5、證明你學歷的證件——成績單、畢業證書等;

6、證明你現在有支付第一學年所有學費和生活費的資金證明文件,保證你在美學習期間有足夠的費用;

7、申請人的英文水平證明,如TOEFL成績單等;

8、經濟來源證明,如存款、父母提供的擔保及能力,或銀行證明等,如有學校、研究單位或權威性學術機構能提供全面的財政資助(如獎學金、助學金、研究基金、擔任助理任務等),申請人就沒有必要提供更多的贊助證明。

申請F-1學生簽證需要去美國使領館簽證處面談。面談時,簽證官會檢查和詢問你的表格和證件的內容是否真實;會很仔細地審查你提供的有關經濟來源的證明;簽證官肯定要詢問你打算在美國居留多長時間。 對於留學美國的學生簽證,其身份的維持,不像大多數非移民類別(如觀光、工作)的入境者那樣在入境時給予一個固定的離美日期,美國移民局對持有F-1身份的學生,在入境時不會在其I-94入境卡上寫出固定的離美日期,而會填寫″D/S″(DurationofStatus)的標誌,以證明外國學生將在美國停留至學業截止。所以,F-1學生可以持續地在美國學習,而不需延期。

F-1學生在學業完成時,可以申請工卡,在美工作實習。在一個學位完成後,學生可以繼續學下一個學位,而不需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的申請。當全部學習或實習完成後,F-1學生還有60天的時間在美轉換身份或離開美國。 所以,要有效地保持F-1學生身份,當事人必須維持全職的學生身份,也就是說必須保持每學期最少12個學分,且要按時完成學校在I-20表上所填寫的結業日期。

J-1簽證

J-1簽證又稱交換學者簽證(也可能同時是一名學生),也是非移民類別簽證的一種。簽證的頒發對象通常是根據兩國政府協議或雙方校際(單位)交流協議赴美進修或從事研究工作的學生、學者或研究人員。 持有J-1簽證的人所該遵守的規定、辦理的手續和應注意的事項有許多和F-1簽證持有者相同,但有一個最大的不同處在於,申請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由美國政府、本國政府、某學術性機構或其他從事交流活動的機構全力贊助,在美國一個大學或學院從事研究性質的學習;

在外國醫科畢業生教育委員會的贊助下,參加一項醫科實習或協作研究;

在某個學校、教育機構或其他從事交流活動的機構,從事訪問講學、進行研究、接受培訓,或者作為一名專家或學者到美國短期訪問。

申請J-1的簽證需要由交換項目的資助組織,如大學、政府機構及其他組織向美國駐外領事館提交一份IAP-66表。這份表證明你被接受在美國從事一個教育、教學、培訓或研究項目。每個J-1簽證持有者都必然有一個贊助者,這個贊助者既可以是所進的那個美國高等院校,也可以是另一種類型的贊助機構。美國新聞總署是為J簽證者的訪問活動制定規範的機構。IAP-66表列有交換項目截止日期。 在一般情況下,J-1簽證持有者在美國期間不能改變其學業目標,也不能從一個類別的交流學者轉變為另一個類別的交流學者,除非這種轉變能促進他們原有的學業目標。

因為持J-1簽證赴美留學人員,在美停留3年後,必須回國服務2年,這是J-1簽證人員必須履行的義務,以使該項目贊助者促進交流的目的得以實現。

如果在美停留時間已滿而又未完成學業,留學人員可申請免除回國服務,辦理豁免手續。申請豁免者必須具備:在美停留期滿一年以上;與原派單位結清經濟、住房等關係,一次性歸還其所用全部出國費用;已由中國駐美使館出具「不持異議信」。

M-1簽證

M-1簽證專門簽發給到美國接受全日制職業培訓或攻讀得到承認的非學術性課程的學生,如飛行駕駛執照、電腦技術的培訓等。 申請M-1簽證所需的材料和申請程序基本上與申請F-1相同。 除以上三種外,還有B-2觀光學生簽證。如有些學生希望在正式入學之前先到大學參觀環境,則可以申請這類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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