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界的品牌需要有國界的商標註冊證作為支撐

看到一本書《品牌22律》,給出了創建品牌的基本規律。其中的第18律為國界定律:品牌全球化是無屏障存在的,必須清楚,品牌沒有國界。

似乎很有道理。很多品牌都從一個國家出發,走向了全世界。幾乎不用舉例,每個人都能說出一大串來。

但是,品牌在實現無國界的路上,卻一定得依靠有國界的商標來保駕護航。「IPAD」平板電腦從發行的第一天起,就全球皆知,但其在中國的商標官司卻熱鬧非凡,原因是中國「IPAD」商標的註冊人不是蘋果公司。

對於消費者來說,無論從美國、英國,或者南非等隨便哪裡買到「IPAD」平板電腦,心裡都認為是同一品牌。但對於蘋果公司來說,不把「「IPAD」商標收入囊中,就根本無法在中國銷售它。儘管IPAD是無可爭議的無國界品牌。

作為產品在全世界發行的企業,蘋果當然懂得在全世界各個國家地區註冊商標。事實上,「IPAD」一案也體現出了蘋果對商標註冊的重視,只不過百密一疏,由於合同的不嚴謹,導致了後來的一系列訴訟和巨額費用。

這也說明商標與品牌雖然是同一個標識,但既然有著不同的名字,區別還是有的。品牌只需辨識到是誰家的「孩子」,行走世界不用護照,而商標需要確定是哪個國家的「公民」,本國生存也要戶口。

因為品牌更多是使用層面的概念,一項商品或服務的使用是基本相同的,所以可以全世界通用。但商標是權利層面的概念,而權利是不可分享的,一定是需要各自確定。

權利的邊界通常是和國界相同的,商標權也不例外。商標如果想在中國獲得專用權,受到法律保護,就必須依據中國商標法獲得註冊。當然,在美國情形也相同。

從法律意義上講,即使是國際大品牌,只要在中國沒有使用過,就不存在保護的問題。這正是很多外國大牌被搶注的原因。需要強調的是,中國也是其它國家的外國,中國的大牌也在被搶注。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搶注」並不一定違法,雖然絕對不道德。 「搶」是要有目標的,一個在中國完全不存在的東西,談不上「搶」。

事實上,每個真正的無國界大品牌的身後,都有一大摞商標註冊證作為支撐。

我國無國界的大品牌也不在少數,新品牌如小米手機從2011年8月首次亮相,到現在也出口了若干國家。成為無國界的品牌,更是眾多的野心勃勃的企業家的夢想。

而實現夢想正確的順序是,先在國界外把商標註冊了,再讓品牌走出國界。順序如果反了,就有可能遇到一大串麻煩,即使是無比強大的蘋果公司也不可避免。

所以,商標不僅要在本國國內申請註冊,還要在其它國家也申請註冊,在互聯網時代的今天,就算您從來不打算,也不能保證您的商品賣不到國外。要知道,國外不僅有歐洲和北美,還有非洲和南美。商品進入哪個國家,都需要註冊商標。

雖然商標的國際註冊都比本國註冊要麻煩點兒,也要花錢,但比起打官司來還是要簡單便宜得多。再說專業的事總會都有專業的人來做,找到一個靠譜的代理人也不是件難事。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明白:要做品牌,商標先行。先有了有國界的商標,才可能有無國界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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