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生不惑

1.

古人說: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而立」被我們用來指代三十歲,但而立的「而」是虛詞,「立」才有實際意義。立不是說身體長高長壯,能夠結婚成家生孩子了,更不是說從此經濟獨立、可以另起門戶,乃至可以梗著脖子跟爹娘老子叫板了,而是說要立志,要確立人生的大志向,要確定自己人生的發展方向和所想要實現的目標,簡而言之,是要明確自己要做什麼樣的人,過什麼樣的生活。

或者說,就是要清楚「自己想要活成什麼樣子」。

2.

有人疑問,為什麼古人十幾歲就可以結婚成家,卻要到三十歲才能明確人生的大志向? 按照我們自己的人生經驗,大概從一半歲開始就會有層出不窮的人生目標在腦海中閃現,到二十齣頭時,最起碼也還有數十個可能的人生理想令我們神往,最揪心的是,每一個看起來都是那麼美好,那麼難以割捨,如果能夠兼顧,全都實現就最好了。

但人生苦短,我們沒有那麼多時間去實現所有的人生理想。而且,即使人生的長度足夠長,我們也很難在同一時刻兼顧所有各個方面。所以,我們一生中都在做減法,或者說,偶有加法,但需常做減法,保留下我們最在意的人生理想,而捨棄此生可能無暇顧及的那些夢想、追求、羈絆。

所以,孩童時的人生目標多半只算是幻想,二十歲時的人生目標有大約只是夢想,三十歲時的人生追求和目標,就必須基本確定下來,這才是真正的理想。相反,如果此時仍不能確立切實的理想,那一生恐將虛度。畢竟,人生七十古來稀,無法長生不老的人生沒有太多時間去嘗試和論證把所有的夢想變成理想並實現之。

3.

對於「不惑」的本意可能也存在不同認識。但個人理解,不惑就是因為對我們人生理想的實踐已經有了眉目,人生前路也基本明朗,不會再象過去那樣彷彿在暗夜中摸索時左右搖擺、舉棋不定。

此時,經過了差不多二十年(即從二十歲到四十歲)的人生起伏和探索,該折騰的都折騰過了,該嘗試的都嘗試過了,該作出的重大選擇都差不多定型,從此時此刻起,剩下的人生,所需要的就是堅定地按照既定的人生規划去努力和奮鬥,朝著理想的人生目標前進,而不會(不應)再為(大)方向而猶疑,亦不為沿途的風景所羈絆,即使遇到那些看上去十分美好的事物,因為不是我們規劃的人生追求,所以最多持以欣賞的態度,而不會輕易動心更張易弦。

若如此,差不多到五十歲時,我們也就能夠「知天命」了。

4.

個人理解,「知天命」就是我們大約知道了上天安排我們所完成的使命。因為我們很可能從小就立志要拯救地球,維護世界和平,或者至少做一個「偉大」的科學家。當然,也有人發誓要做一明「家庭主婦」,或者「有錢人」……無論那是什麼,這些所謂的志向或者人生目標都會隨著年齡慢慢改變。

但不管人生的理想怎麼變,我們始終都會在內心裡追問自己:「我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麼?」因為,我們心裡一直有一種「天將降大任與己身」的使命感,多半堅信自己絕不是隨隨便便來到這個世界上的,而一定是上天的精心安排,所以我們一定肩負著重大的歷史使命。此即「天命」。

成年以後,我們的人生目標逐漸明晰而且範圍縮小,目標降低,那些宏大偉岸的人生目標可能大多都更變為簡單而樸實的奮鬥目標,比如「二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這與地球有關,但最多只算給地球撓撓痒痒、梳妝打扮,跟拯救地球的偉大使命相去何遠?! 但人生就是這樣,我們得認命:除了應該負擔的社會和家庭責任外,上天並沒有分派給我們更偉大的人生使命,甚至,除了按部就班地傳宗接代,都沒有能力做什麼實質上的傳承。 而這就是大多數普通人的平凡人生。接受自己是一個普通人的事實,把平凡的一生過得有滋有味,就是自己的天命。如此,也算不錯。但又談何容易。所以,我們會有惑。

5.

之所以說不惑卻有惑,說知天命卻迷茫憂傷。是因為有誘惑,因為我們不甘心人生就此平淡下去。

說好幸福生活呢?說好的成功人生呢?

……

事實上,由中年始,人生開始分化,要麼走向巔峰,要麼走向平庸,要麼漸趨癲瘋。

人生似乎很瘋狂,似乎很無理,似乎很不近人情。

所以,我們難免在不惑之年猶疑惶惑,在該知天命之年把問天命。

然而,這多半只是一種內心的掙扎,一個不可避免的過程,過了,也就過去了。因為無因不果,我們選擇並種下了此生無悔的因,又何必妄求來世不同的果?

簡而言之,我們二十歲時所開創的人生,三十歲時所確立的奮鬥目標,經過二十年的奮鬥,差不度已經該定型了。換言之,五十歲時的所謂成就,哪怕是一地雞毛,也都是我們自己半生的「努力」換來的成果,無論是夠好還是不夠好,都得坦然面對、安心接受,而不必怨天尤人。

如果此時,我們還有餘力,仍有一顆狂傲的心,那麼也還可以嘗試開創新天地。其實這一點任何時候都不晚,如果有此打算,我們要做的只是設定目標,勇往向前,而不是在抱怨悔恨中亦步亦趨。但畢竟,很多事已經心有餘而力不足。

6.

或許,問題本身並不在於我們想不通這些,也不是我們不甘心此生漸次降維,最終走向平凡,而是我們從一開始就不清楚什麼是幸福生活,什麼是成功人生。

事實上,我們也並不是不懂得什麼是成功人生,而是我們下意識地將並不真切的「成功人生」等同於幸福生活,因此,一切都變的剪不斷,理還亂,人生充滿迷茫和惶惑。

在我看來。關於成功,雖然見仁見智,但最基本的問題是清楚,成功是有層次的。

首先,對理想的追求與所取得成就會有區別。我們所追求的對象和所取得的成就可能並不一致。換句話說,就是在一個領域裡付出了努力,就不要寄望或者在意以及艷羨別人在其他領域中所取得的成就。

其次,成功有主觀認知和客觀成就的區別。所謂法乎其上,僅得其中,法乎其中,僅得其下,法乎其下,無所得也。追求與結果之間普遍存在落差,所以也有所謂「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這本來很正常。

最後,事業或者某一方面的成功和整體人生的成功不完全等同。更推而廣之,家庭、婚姻、事業、財富、健康等等各方面的追求,都會與幸福生活有關,但每一方面所能實現(達到)的目標(狀態),都不一定能跟一般意義上的「成功」直接掛鉤。因為生活涉及方方面面,是一個綜合體,而「成功」在我們心目中多半是點的突破,是非常狹隘、非常有局限性的。

要麼,我們把自己心目中「成功」的定義泛化,要麼不再把人生理想的所有方面都拿同一把尺子來做衡量,尤其是很多方面並不能用狹義的「成功」與否來衡量。

至於「泛化」成功的定義,我想,無非就是靜心內省,問自己所立下的人生志向中,事業、家庭、愛情、婚姻、友情以及親情等等所有各個方面,分別都有什麼樣的考量和安排。因為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樣樣完美,我們也就只能有所側重、盡量兼顧,以此為基礎規劃自己的人生目標,並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竭盡所能去實現這些(其實是「這個」)目標。這大概就是我們常說的「要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綜合起來,若能做到這點,就應該算是成功的人生吧。

若能捋清這些,無論是三十歲、四十歲,還是五十歲,我們即使偶有疑惑和反思,但大概都不會因為迷茫而真正陷入進退維谷的困境之中罷。

(20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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