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1953年的人口變化
全文摘自《中國人口發展史》,葛劍雄。我個人感覺這一小節還算有點意思,並且在時間段上也蠻貼合。
在這41年的前37年,當時的政府,一些機構和個人發表過不少全國人口統計數,其中影響較大的如1912年內務部統計的4.058億、1928年內政部統計的4.418億以及1931年公布的4.748億、1930年陳長蘅提出的4.562億、1935年胡煥庸發表的4.589億、1936年內政部統計的4.791億(含旅外僑民0.08億)以及1947年內政部人口局公布的4.610億①。由於這些數字都不是建立早人口普查的基礎上的,所以一般只能根據它們產生的過程、方法以及與前後數字的比較才能確定哪些比較準確。
1953年在中國大陸進行了第一次真正的人口普查,最後公布了582603417人(不含台灣島等)的結果。由於以往的大多數統計都失之過少,國外一些學者曾對此數提出過疑問。但是以後幾次人口普查的結果早已證明這次普查的準確性,這一數字也已得到普遍接受。這就為我們研究字1912年以來的人口變化提供了可靠的基點。例如,對1949年底大陸人口5.417億的統計數雖然並非出於普查,但從1953年的數字來推算,還是基本準確的②。
1949年的統計範圍限於中國大陸,而且與1912年的統計範圍相比減少了外蒙古(後獨立為蒙古人民共和國),但後者的人口數量很少,對總數的比較影響不大。如果1912年億4.058億計,37年間的年平均增長率為7.8‰。從37年間的實際情況分析,這樣的增長率是明顯偏高的。這期間大小戰爭不斷,如護國戰爭、北洋軍閥間的混戰、北伐戰爭、蔣桂戰爭、中原戰爭、五次圍剿與反圍剿、抗日戰爭、解放戰爭,這些戰爭直接造成的傷亡就相當大,如在八年抗戰中中國的人員死亡至少有2000萬;從1946年7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國民黨軍隊死傷171萬,解放軍方面死傷131萬,失蹤19萬,平民的損失尚無統計③。至少戰爭對人口增長所造成的間接損失就更大。這期間還發過嚴重的自然災害,如1928年的大旱、1931年和1935年的長江大水、1932年的華北大旱等都曾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1931年長江大水造成的經濟損失達12.89億,受災人口有253萬戶;1935年的洪水又使7300萬畝農田被淹,1400萬人無家可歸,湖北漢川縣29萬人中有22萬人死亡④。可以肯定有不少年度的非正常死亡會直接抵消該年的自然增長,從而出現零增長或負增長。如果這種年份佔總數的1/3,那在正常年度就必須至少有11.6‰的年平均增長率,才能使人口達到1949年的數字。顯然,這種可能性是很小的。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認為:1912年的統計數並沒有包括當時的全部實際人口。
有幾種論著都以1912年的4.058億和1947年的4.610億(或4.556億)為根據,得出了此期間總增長僅13.6%或12.3%,年平均增長率僅3.7‰或3.3‰的結論,可是卻沒有解釋或者根本沒有注意數字本身的問題⑤。其實1947年的數字肯定是大大低於實際的,因為如果1947年真的只有4.6億的話,到1949年就絕對不可能有5.4億人。除非在兩年間凈增0.8億,年平均增長率大83‰。但即使在和平時期也不可能有如此高的增長率,何況這二年正是國內戰爭全面進行的時候。
看來對於1912-1949年間的各種數字都有以1953年後人口普查結果加以推算核對的必要。我們不妨做一個簡單的推算:假定這37年間的年平均增長率為5-6‰,那麼1912年也應該有4.3-4.5億。這樣的增長率大概是這一時期的上限了。
綜觀以往2000年的官方戶口數據和我們的初步研究成果,不能不感到中國曆來的各級政府和民眾隱漏人口或戶口的能力,而這種隱漏率一般都被學者們大大低估了,直到當代還是如此。
參考文獻:
①《中國人口·總論》第2章,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②《中國經濟年鑒》(1981年),中國統計出版社1981年版。
③1951年《人民手冊》。
④鍾歆《揚子江水利考》,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⑤如《中國人口地理》上冊第63頁。
推薦閱讀:
TAG:人口普查 | 中華民國19121949 | 中國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