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內容營銷」的大坑:只有「內容」,沒有「營銷」
近年來,內容營銷越發被各企業重視,他們看到了「內容」的力量,比如:和優質微信公眾號合作的原生廣告。但是,在企業主追求「內容營銷」時,也越來越陷入了一個大坑:將「內容」和「營銷」剝離;只有「內容」,沒有「營銷」。具體癥狀列舉以下三點,你們感受下:
1
追求所謂的病毒內容,要引爆全網。
但是結果呢?
——內容很吸引眼球,但內容和產品的目標用戶、品牌形象、甚至品牌認知度的提升,都沒有粘性關係。
2
逢熱點必追。
但是結果呢?
文案勞心勞力寫的「借勢內容」牽強附會,就是打水漂。
3
過度追求單篇微信文章的閱讀量。
但是結果呢?
一篇篇「10萬+」應運而生(手段你懂得),但評論、轉發率卻屈指可數。
看了以上三點,你是不是正暗自流汗,原來自己正在「只有內容,沒有營銷」的坑裡越陷越深。
那麼,「內容營銷」為什麼會出現「只有內容,沒有營銷」的坑呢?根本原因是:不少從業者對「內容營銷」的認知誤區,他們把「內容營銷」變質為「內容銷售」。
到底什麼是內容營銷?有很多種定義。在研讀了不少相關的書、內容營銷案例後,我認為理解「內容營銷」的一個很重要的點是:
內容營銷:營銷是根基,內容是一種整合性的溝通手段。
「內容營銷」要遵從「營銷」的本質。營銷就是:為顧客者創造價值,從而滿足他們的需求,並管理有價值的顧客關係。那麼,「內容營銷」也一定要為消費者創造價值。不能為消費者創造價值的內容,就是在耍流氓(浪費自己和消費者的生命)。
但是,不少從業者卻分不清「營銷」和「銷售」的區別。管理學大師德魯克先生在這方面的研究堪稱精闢。德魯克認為:銷售就是把你已經生產的東西,千方百計地賣給別人;不管這個人有沒有這方面的需求。營銷則是:先弄清楚客戶需要什麼之後再生產。如果營銷工作做得非常完美,銷售就不必要了。他還毫不留情地提出了一個大膽的說法,即營銷與銷售不一定是互補的,甚至有可能是衝突的。所以,那句「能將冰箱賣給愛斯基摩人的推銷員,是世界上最好的推銷員」就是典型的「銷售」,因為愛斯基摩人根本不需要冰箱。
理解了「營銷」和「銷售」的區別,你會發現:「內容營銷」也遵循著這樣的邏輯,即:不要想當然地創造大眾喜聞樂見的內容,我只創造內容給那些愛我的人。但是現實中,太多從業者卻不能理解內容的商業價值,根本沒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只是隨大流地生產他們認為的「病毒內容」,強行發給大眾,試圖將內容銷售給他們,還夢想著「引爆全網」。
比如:如今一些創業公司犯的「情懷癌」。不少創始人就如打了雞血般激情萬丈,說自己的產品多麼、多麼好。諸如:我的農產品無農藥、無污染、純天然。自我沉醉於試圖改變世界的情懷裡,卻忽略了你的「情懷內容」,到底有多少人買單?
那麼,我們要怎麼從「只有內容,沒有營銷」的坑裡跳出來呢?
1.明白:內容給誰看?
我知道你會反駁:我知道目標用戶是誰啊?「90後、白領女性、有一定收入能力的……」。抱歉地通知你:這些寬泛的詞語,在這個消費初衷日新月異的年代,沒有什麼特別大的指針意義。
有些情況下,範圍較寬的人口描述可能掩蓋了消費者之間一些重要的潛在差異。一個籠統的「90後女性」目標市場,可能涵蓋了許多差異化的細分市場,而這些細分市場可能要求完全不同的「內容營銷」(比如,你想想同是「90後」的蔣方舟和鄭爽)。
所以,從業者在開展內容營銷前,要儘可能地讓目標受眾「有血有肉有思想」。兩個小技巧:第一,給目標用戶貼「性情類標籤」。比如:焦慮的對現狀不滿者;貪圖安逸的享樂者活在當下;不思考未來者等。
第二,你還可以把目標受眾想像成具體的某個人。這個人可以是你身邊的,也可以是某個明星(同歲數的郭德綱和林志穎,向誰進行內容營銷?),還可以是電視劇中出現的人物(近年來,不少日劇都蘊藏著深厚的人物用戶洞察)。
2.明白:內容的商業價值在哪裡?
內容營銷的核心就是要為目標用戶創造有價值的內容,這樣才能產生商業價值。理解內容的商業價值,就是要明白:我為什麼要創造這個內容?或者做這個大創意Campaign?
舉三個例子:
1創造/開啟用戶需求。
比如:有些人沒有發覺到每天給自己送束鮮花,會讓一天的心情煥然一新。這時,你通過「怎麼扮靚心情」的內容開啟了他的鮮花需求。
2
一個新產品進入市場,獲得品牌認知度(你是誰?)
這時,強調產品屬性(功能等)的內容,就要多於強調品牌精神的內容。
3
樹立企業的行業地位。
當企業需要發布重大消息,這則消息和企業的行業地位有關時,新聞稿就很重要。如果這個場景下的內容過於有創意,反而適得其反。
所以,你看到了:不同商業價值,需要不同的內容;不是流行么寫什麼,一味地追求「爆款內容」。
3.明白:內容是一種整合手段
「內容營銷」不是寫篇軟文、畫幅漫畫等,創作單篇素材。它是一種策略,要思考:怎麼讓「核心內容」,以不同的呈現方式跨越多個傳播平台?這裡的傳播平台不僅僅是社交媒體,還有報紙、電視等傳統媒體,甚至線下活動的「出場內容」(如展板、易拉寶等)。
還有一種對「傳播平台」的分類方式。根據如何創造、控制和傳遞營銷內容,界定了以下四種主要的媒體類型:付費媒體(paid media),如:購買報紙的廣告版面;自有媒體(owned media),如:企業網站、微信公眾號等;贏得媒體(earned media),如:企業通過公關活動獲得免費的媒體報道;分享媒體(shared media),如:消費者可口碑相傳的媒體,在國內最典型的是微博。
不管對「傳播平台」做何種分類,一個合格的內容營銷從業者必須是一個「內容營銷」的大管家。他能讓「核心內容」遊刃有餘地跨越多個平台,形成統一的品牌認知和品牌形象;並和用戶一起或在用戶之間,創造、激發和分享品牌信息及對話。它通常以Campaign的方式出現。
最後再次強調,當你迷失了「目標用戶」、「商業價值」、「整合手段」,盲目追求爆點內容時,請想想:極端的火爆內容只會誤導消費者對產品及品牌的正確判斷,從而使該產品失去長期品牌資產的基礎。
基於以上,你看到過哪些「只講內容、不講營銷」的典型案例?歡迎發鏈接,給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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