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界:BOT項目融資運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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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項目融資的運作程序主要包括:確定項目方案階段、項目立項階段、招標準備階段、資格預審階段、準備投標文件階段、評標階段、談判階段、融資和審批階段、實施階段(包括設計、建設、運營和移交)。
1、確定項目方案
BOT項目在這一階段的主要目標是確定項目建設的必要性,並進一步研究確定設計規模和項目需要實現的目標,而不需要確定項目採用的技術、項目投資額或者投資收益水平。因此,在招標文件中不需要詳細規定項目的技術方案和實施方案,只需要勾畫出項目在規模、技術、經濟等方面的輪廓,鼓勵投標人在項目構想和設計方面提出新的觀點,發揮他們各自的技術和經驗優勢,從而有利於政府從各投標方案中選擇一個最佳方案作為實施方案。
只有允許投資人獲得合理的回報,項目採用BOT方式才可能取得成功。不可能盈利的項目,只能由政府或者公共機構進行投資建設,除非政府能夠採取財政補貼等方式保證項目投資人獲得合理的回報。
2、立項
立項,是指計劃管理部門對《項目建議書》或《預可行性研究報告》以文件形式進行同意建設的批複。
BOT項目在發布招標文件之前,按照國家的基本建設程序完成項目立項是非常必要的。已經立項的項目可以降低招標後的項目審批風險,提高投標人參與項目的積極性。在項目沒有立項的情況下進行招標工作,如果投資人確定後政府不批准項目,將會給中標人造成很大的損失。
因此,項目立項通過的審批文件一般被作為招標的依據。
目前,一般來說,外資BOT項目需要得到國家計委的批複,內資BOT項目可以由地方政府批複。在前期準備工作不足的情況下,計劃管理部門也可不批複《項目建議書》或《預可行性研究報告》,而是批複進行同意項目融資招標,這種批複也可作為招標的依據。
3、招標準備
項目立項工作完成後,即可著手準備招標工作,主要內容有:
第一步,成立招標委員會和招標辦公室;
第二步,聘請中介機構;
第三步,進行項目技術問題研究,明確技術要求;
第四步,準備資格預審文件,制定資格預審標準;
第五步,設計項目結構,落實項目條件;
第六步,準備招標文件、特許權協議、制定評標標準。
4、資格預審
邀請對項目有興趣的公司參加資格預審,如果是公開招標則應該在媒體上刊登招標公告。參加資格預審的投標人數量越多,招標人選擇的範圍就越大。為了在確保充分競爭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少招標評標的工作量,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數量不宜過多,一般為3-5家比較合適。
5、準備投標書
在獲得招標委員會的書面邀請後,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者,如果決定繼續投標,則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出詳細的建議書(即投標書)。在投標者的建議書中,一般應詳細地說明所有關鍵方面,如:設施的類型及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性能或水平;建設進度安排及目標竣工日期;產品的價格或服務費用;價格調整公式或調整原則;履約標準;投資回報預測和所建議的融資結構與來源;外匯安排;不可抗力事件的規定;維修計劃;風險分析與分配等。
在準備標書階段,投標人將就標書中的有關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疑問。招標人應該以標前答疑會等形式進行解答,並將解答內容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所有通過資格預審的投資人。
6、評標與決標
投標截至後,招標委員會將組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對投標人提交的標書進行評審。
評標標準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做出明確陳述。評標方法的選擇將顯著地影響到最終的評標結果,因此,一般情況下,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不允許更改。
標書中主要標的應該是評標時重點考慮的核心因素,如果採用評分法評標,則該因素的分值應該佔有絕對的權重。
7、合同談判
決標後,招標委員會應邀請中標者與政府進行合同談判。運作良好的BOT項目,由於投標人之間競爭十分激烈,使政府在談判中的地位非常主動。
8、融資與審批
談判結束且草簽特許權協議以後,中標人應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並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將正式與貸款人、建築承包商、運營維護承包商和保險公司等簽訂相關合同,最後,與政府正式簽署特許權協議。
至此,BOT項目的前期工作全部結束,項目進入設計、建設、運營和移交階段。
9、實施階段
項目公司在簽訂所有合同之後,開始進入項目的實施階段,即按照合同規定,聘請設計單位開始工程設計,聘請總承包商開始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後開始正式商業運營,在特許期屆滿時將項目設施移交給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需要強調的是,在實施階段的任何時間,政府都不能放棄監督和檢查的權利。因為項目最終要由政府或其指定機構接管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繼續運營,所以必須確保項目從設計、建設到運營和維護都完全按照政府和中標人在合同中規定的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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