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刊詞|每年365天的前行,助你到達實用法律認知的彼岸
大家好,歡迎來到「每天學點實用法律」,為個體躍升的時代增加必備一項技能。
大家好,我是法律獨角獸,英文昵稱為justicelawer,當然,我也不介意大家把我的名稱念為「法律都教授」。我不是來自星星,我來自法律實務行業,是一名具有多年實踐經驗的司法民工。從今天起,我將開設一個專欄,叫「每天學點實用法律」,以每天發布一篇文章的形式,為大家解讀一條常用的法律條文和一則相關的真實案例,目的是為了讓大家能夠通過每天一點點的積累,一年以後成為一名法律實務認知小達人。
在這個大家對文字閱讀越來越不感興趣的年代,為什麼我還要開這麼一個專欄呢?
請大家先耐心看完下面一則真實的事件。
相信大家對於去年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的跳樓自殺事件仍歷歷在目:
2017年9月7號凌晨,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在自己研發的產品中推送了一條「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某害死,WePhone即將停止運營」的消息後,37歲的他從北京西二旗的家中跳樓自殺。而他在上述消息中提到的「毒妻翟某」的銀行賬戶里,安靜地躺著他剛給不久的800多萬元存款。
網上有關的資料顯示,2017年6月6日,蘇享茂和前妻翟某欣領完結婚證;7月18日,兩人簽訂離婚協議。蘇享茂的婚宴原本定在8月24號。日期已經看好了,福建老家的請帖也已經發了出去,但婚禮變卻成了葬禮。
蘇享茂去世一天後,親人和朋友在他辦公室整理遺物時,發現一份敘述和前妻從相識到離婚全過程的說明文件。
在這份自述的事件經過里,蘇享茂詳細回憶了他和翟某欣2017年3月30日相識第一天至2017年8月底幾乎每一天的經歷,從這些文字中,我們可以比較完整地了解到,一個憑藉一己之力將產品用戶數量增加到3000萬人的互聯網創業者是如何被一個手段也並不高明的女人一步一步逼向自殺的深淵:
4月30日,蘇享茂曾帶著翟某欣回到福建老家。因年紀逐漸增大,蘇享茂面臨父母催婚。「她表現得很乖巧懂事,還會扶著我媽媽走路,我家人對她比較認可,給的紅包總共有7000元。」
在福建待了一個星期之後,兩人前往三亞遊玩。在三亞,翟某欣提出在那邊買房。買房時,完全由翟某欣和房屋銷售張岩岩通過微信進行溝通。蘇曾要求加入群聊,但翟以張岩岩的普通話聽不清楚為由拒絕了。
9月12日,雅居樂銷售張岩岩用吐字清晰的普通話向記者回憶說,5月9號,他在售樓中心接待了這對夫妻。事後,一直是翟某欣和他溝通購房事宜,他的確從未和蘇享茂交流過。
三亞之行後,兩人又相繼去了香港,澳門旅遊,購物。按照蘇享茂生前列出的消費目錄,好友王冉算了一下,兩人相處的40多天里,一共消費1300多萬,「平均一天30多萬。」
蘇享茂在自述中寫道,從澳門回到北京後,翟某欣主動提議領結婚證,兩人商量後決定6月2號領證。領證前一天上午,翟某欣告訴蘇享茂,自己有過一段婚史,並需要到法院拿離婚調解書。
兩人因此發生口角,領證日期改到了6月6號。領結婚證之前,蘇享茂陪同翟某欣到海淀法院領女方之前的離婚調解書,並提出看調解書的要求,翟某欣以隱私為由不讓他看,要看就給她88萬。「我當時特別愚蠢的(地)給了。」他在自述內容中寫到。
但看到調解書上男方姓名並不是之前翟某欣說的那個人後,蘇享茂「心情鬱悶」,他提出當天不適合領證。翟某欣「非常生氣」,並說由於要與蘇享茂結婚,自己戶口本狀態不得不顯示離異,暴露了她以前的婚史,而她以原本能請當警察的舅舅抹掉這段紀錄為由,向蘇享茂索要45.8萬(其中銀行匯款40萬,支付寶轉賬5.8萬)。「我當時很糊塗,很愚蠢的(地)都給了。」
蘇享茂在自述中寫到:「雖然領了證,但是以前發生的一系列事件,讓我覺得這個女人不簡單。跟她相處總有一種不自在和壓抑的感覺。」
7月6號,翟某欣以居住在15樓恐高為由,提出讓蘇享茂把自己位於海淀區西二旗的房子賣掉,買一處更大的房子,否則就離婚。
蘇享茂最終同意離婚。之後,翟某欣提出,要求蘇享茂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000萬元,否則將舉報他偷稅。
一直到7月18日上午,蘇享茂轉給翟660萬之後,兩人下午一起到朝陽區民政局離婚。
蘇享茂在自述中提到,當時「身心俱疲」,再加上以為自己的稅務問題及App灰色運營問題很嚴重,擔心被對方舉報,因此簽下這份「顯失公平」的離婚協議。
「他做App是美國蘋果公司的App,主要把App做了給中東的老外用,用完之後蘋果會在美國扣稅,扣完稅支付到他的境外賬戶。相當於他一個中國人在國外幫蘋果開發軟體,蘋果給他支付酬勞。」王某(蘇享茂生前的好友)曾告訴過他,只要補稅就能解決。「但女方每天威脅他,他最後自己出不來了。」
離婚協議顯示,男方同意將海南的一處房產過戶給女方,一次性補償女方現金1000萬元。其中,首期支付660萬元整,已支付完畢。剩餘340萬在離婚後120天內一次性付清,每延期一天,賠償10萬元違約金。
從8月底開始,翟某欣一直發簡訊給蘇享茂發微信,催促他還錢。
「我資金鏈已經斷裂,實在很絕望。」9月7日,跳樓自殺前,蘇享茂在社交賬號上寫道。
(以上內容節選自「新聞 NEWS」《跳樓自殺程序員的最後94天:曾帶前妻旅遊 一天花30萬》,網頁鏈接http://news.timedg.com/2017-09/14/20623827.shtml)
不知道大家看完這個事件後內心有什麼想法,而作為一名從事法律職業多年的司法民工,看完之後,內心感到的是氣憤和惋惜:
氣憤的是,我認為這位翟女士的行為確實太過咄咄逼人;惋惜的是,作為一名算是比較成功的創業者,在業內也算是一個小有成就的知識分子,居然連翟女士上述這點粗鄙的手段都無法正確認識和化解,甚至為此付出了沉重的生命代價,實屬不值。如果蘇享茂懂得法律,他就知道翟女士要求籤的《離婚協議》明顯是顯示公平的,他完全有權利拒簽,即便最終鬧到法院,法院也會做出有利於他的裁決;如果蘇享茂懂得法律,他就知道他的經營行為根本不需要付出幾百萬上千萬的代價;如果蘇享茂懂得法律,他完全可以在不損失分毫的情況下全身而退,和翟女士劃清界限……
但冷靜下來想,我們也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實用法律教育在這個社會的缺失,確實讓許多人對法律缺乏相關的認知,更談不上「舉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我們在法律從業過程中經常看到:有很多創業者辛苦打拚多年,在項目即將取得成功時卻因為創業項目實施的初期缺乏相關的合規規劃,在一些經營事項上觸犯了有關規定而遭受巨額處罰,以至於之前多少個熬夜通宵、多少次廢寢忘食、多少天帶病作戰的努力都付諸一炬,甚至鋃鐺入獄;也有很多全職太太大半輩子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地在家中忙前忙後打理家庭事務,但突然一天婚姻失敗後莫名收到法院判決,要求她連帶承擔前夫欠下的天額債務;還有很多熱心人士在出入境海關為別人帶一個小包過關,卻被當場逮捕,被指控走私、運輸違禁物品,即使後面能避免牢獄之災,也不免虛驚一場……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看到了太多太多因為缺乏對法律的認識而遭遇不幸後,我想,我應該能做點什麼。
在這個知識付費橫行的年代,我不忘互聯網業態思維的初心,仍然堅持以免費共享的原則,盡己所能,打造一個實用法律知識普及的專欄,每年365天,每天堅持,風雨無阻,先從刑事、民事等日常最常接觸到的兩大領域著手,以一天一條常用的法律條文和一個真實的案例為內容支撐,並在這個基礎上總結出三條經驗教訓,給大家提供每天學習一點使用法律知識的機會的同時懂得如何避開風險雷區。具體的法律規定幾乎每年都會有一些修改和調整,而作為一名專業的司法民工,我的這期專欄保證每次引用的法律條文都是最新鮮滾燙的,所提供的案例和相關的裁判也是經過中國最高級、最權威的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認可發布的真實案例。
通過堅持閱讀我的這期專欄,你不能馬上就成為法官、檢察官、法學專家、大律師,但只要你能堅持下來,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你會慢慢培養起實用法律思維,或許在某個場景,當你或你身邊的親友遇到困境時,你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找到一條切實有效的解決路徑。當然,要是你能在你心儀的姑娘遇到麻煩事挺身而出並解決困境,那麼恭喜,你離抱得美人歸又近了一步。
希望我的專欄能真的幫助到你,也希望你通過每天利用十分鐘的堅持,能到達你想到達的地點。
每天學點實用法律,讓你未來臨危不懼!
謝謝你的關注和訂閱。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提出你的需求和建議,我會更有針對性地將專欄做得更加符合大家的需求。希望能和大家一同成長,在法律知識的浩瀚海洋里每天前進一點點!
至此
致謝!
法律獨角獸justicelawer
2018年5月6日
恭喜你,從今天起,你已經跳進了法律知識的海洋。
今天,距離到達實用法律認知的彼岸還有36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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