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姐妹花」與「塑料親戚」
某天下午4點多突然很想去已故的姥姥姥爺家的舊址看一看,途經姥爺的弟弟(二姥爺)家,看到老人正在門口與別人聊天,便上去打招呼,之後老人很熱情地留我們吃飯,我倒是很想嘗嘗不同人的做菜風格,但一想到爸媽的批評就覺得還是太危險了些,於是給媽媽打電話,讓媽媽直接與她的叔叔交涉,結果電話里二姥爺執意要我與男友在他家吃飯,媽媽則執意說讓爸爸過來,帶二姥爺及夫人一起到我家吃飯,然後電話就斷了。結果幾分鐘後(其實只有幾分鐘的路程,但小時候心理的疏遠感讓我一直以為這是非常遠的路)爸爸開著小三輪過來,拉了半天,只把我與男友拉回家而已,二姥爺終究是完全沒有去我們家吃飯的意思。在爸爸與二姥爺牽扯的時候,我去廚房看了一下,發現二姥姥正在淡定地做兩個人的飯食,完全沒有想要留客的激情,也沒有任何真的在腦中設想要「去侄女吃吃飯」的意思——「客氣」終是表面功夫,客氣太多之後,人們已經不再將這樣的話當真了。
爸爸在回家的路上用方言嚴肅批評了我,可能是怕男友聽懂後不開心,也可能是因為他沒有用普通話表達這樣複雜語言的能力(這個更接近真相……~攤手錶情~)。他說:「你作為一個晚兩個輩分的人,竟然兩手空空隨便地就去老人家去做客還差點留下吃飯,這是多麼失禮的事情!你該好好向你哥學學。他就很知道『拜訪長輩需要帶禮物』、『在別人家吃飯之後就一定要回請』這些道理,所以這次回家後除了一個要好的老同學之外誰都沒見。」
然後想起前幾日聽哥哥說過一句「吃親戚家的飯是很貴的」,突然想到「塑料姐妹花」這個詞語,然後覺得如果將傳統中國的親戚關係概括為「塑料親戚」,似乎也是很恰當的一件事情。
有人說農村人(按照傳統儒家文化生活的人們)「熱情好客」,有人說農村人「冷漠」,這看似矛盾,事實上卻講的是一件事情:
【在儒家倫理的要求下,人們必須對「熟人」、「親戚」做出熱情的姿態,必須做出一系列儀式性行為來證明自己,但因為這些儀式並不符合人們內心的真實感受,所以越是努力想要讓世人認為自己是「好人」的人們,內心越是冷漠。冷漠並不等於內心陰暗,或是「人品不好」,而是說,當一個人心中的條條框框裝得太多了,結果就沒有「愛」的容身之所了。】
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若飲食之,雖不耆,必嘗而待;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待;加之事,人待之,己雖弗欲,姑與之,而姑使之,而後復之。
做兒子做媳婦的,如果想要有個孝敬的美名,就必須對於父母公婆的旨意,一不要違背,二不要懈怠。父母公婆如果叫他們吃東西,雖然做兒子做媳婦的不喜歡吃,也要少嘗一些,等到父母公婆察覺以後說聲不愛吃也就算了,這才住口。父母公婆賜給他們衣服,雖不想穿也要暫時穿上,等到父母公婆發話說收起來吧,才能脫下。父母公婆交待他們要辦的事,中途可能會叫他人代替來作,自己雖然不想讓人代替,但也要姑且交給代替者來做,等到代替者把事情辦糟之後,自己再心平氣和地從頭收拾。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婦或賜之飲食、衣服、布帛、佩帨、茝蘭,則受而獻諸舅姑,舅姑受之則喜,如新受賜,若反賜之則辭,不得命,如更受賜,藏以待乏。
當兒子當媳婦的,不能有屬於自己的財貨、牲畜、器物,不敢私自借出東西,不敢私自給人東西。媳婦如果得到娘家親友饋贈的飲食、衣服、布帛、佩巾、造蘭,在接受了以後要獻給公婆;公婆接受了,媳婦就感到高興,同自己剛接受了親友的饋贈一樣,如果公婆把東西又轉賜我自己,那就要推辭;實在推辭不了,就要像重新受到公婆賞賜那樣地接受下來,收藏好,以備公婆缺乏時再獻。 (以上為《禮記·內則》選段及翻譯。)
我知道這不代表所有農村人,但這樣害怕「欠人情」的心態,確實是許多人根深蒂固的恐懼。
農村沒有咖啡店。農村人認為煲電話粥是「浪費時間的事情」。結果就是,他們一生,都很難擁有一個可以進行深度溝通的、可以彼此完全信任的朋友。(當然,一起喝酒的「朋友」或許還是有一些的,但如果「暢快說話」只能在酒後才能進行,這種關係,終究還是離真正的「信任」差那麼一截兒。)
我與男友都喜歡聽熟人或陌生人吐槽,通過傾聽來了解人們內心最深處的各種活動,從而對於「人性」的理解一直都在深化,了解越多細節越相信人類的思維與行為的複雜背後的單純,越有安全感,因為相信每一個自我意識需要的最多的東西不過是「理解」而已,當遇到一個發自內心愿意聽自己講話、努力理解自己的人,個體可以願意為了保護這個人獻出生命,再去傷害這人的可能性可以說是微乎其微。
我的父母與哥哥從來沒有過被別人用心傾聽的經歷(我的傾聽是不算的,因為他們先入為主地認為我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孩子」),所以無法想像「士為知己者死」這句話的真實性,只是按照父母所教導的極度功利主義的方式活著:【人與人之間在金錢上的交往一定要是對等的,否則就是「不道德」。】
其實我也認同「對等」這樣的說法。比如說,當某人向乞丐施捨時,乞丐獲得了錢,施者獲得了成就感與「我其實過得還好」的內心的滿足感,所以在交出布施物的一剎那,二者的關係就已經實現了對等;又比如說,父母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子女獲得了生存資源與或多或少的父母之愛,父母則獲得了社會認同,獲得了子女所給予的情緒價值,甚至許多原本弱勢的女性「母以子貴」地擁有了現實的物質利益,所以事實上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在整個往來過程中是一直對等的。
但問題是儒家倫理不承認人的精神性,所以也就順帶著否認了「情緒價值」,否認了「社會認同」對於個體的心理價值,將衡量的方式局限在物質資料這一個方面,這就必然會帶來失衡。比如說,既然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一直都是對等的,那麼子女在未成年時討好父母獲取生存資源,父母年老之後通過討好子女獲取生存資源,這本是很好的價值交換,但如果竟然還「倚老賣老」、對子女說一些很不理性的話出來,這關係的崩潰就很難不發生了。
【儒家倫理不承認人的情緒價值,但情緒是客觀存在的、無法被否認的事情。】這可以說是農村的親戚關係變得如塑料花般虛偽的最重要原因。
根據「金錢對等方為道德」的原則,人們是不可以與有錢人打交道的,因為自己的錢包支撐不起;同時人們也會儘可能迴避與比自己窮的人打交道,因為既然大家的關注點都在「物質資料」上,當互相往來時將「不能兩手空空」作為普遍規則,那麼當自己給予對方的好處大於對方回報這樣的事情積累得太多之後,自己對於「比我窮的人」必然會多出許多負面情緒,後面的特意疏遠也就成了必然。
結果就是,人們都只與「與我經濟狀況類似的人」交朋友,即使在這種關係中,「時時算賬、計算自己是否欠對方什麼」仍然像是一個捆在心上的結,動一下就焦慮一番,最後的結果就是——
【人際交往好煩啊!還是一個人在家裡刷手機看劇好一些!】
大概只有等到他們成為徹底的無人問津又沒有工作能力的空巢老人之後,才會真正理解「只要有人陪我說話,怎樣都好」的那種寂寞吧。
我則終於成長為一個臉皮很厚的、隨便到哪戶人家都可以爽快地坐下吃飯的人。最後也終於擁有了幾個可以經常使用文字或語音或視頻來進行深層次溝通的、可能理解彼此的脆弱、喜歡彼此的眼淚、可以在清醒狀態下完全信任的朋友。
最後終於可以對世界說:「我是一個不按儒家禮儀進行社交的人,但我真的活得很好。即使是在這片寫滿了『吃人』與『壓抑』的土地,我們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活著,並且活得很好。」
李慧敏,2018.4.30,於灌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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