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樓拜的鸚鵡
「我們該如何抓住過去?我們真能辦到嗎?當我還在讀醫學院時,期末舞會上有些惡搞者把一頭塗滿油脂的小豬放進了舞廳。小豬在人們兩腿間鑽來鑽去,以免被逮住,還發出厲聲尖叫。大家撲過去想抓住它,結果反而跌了個跟頭,弄得狼狽不堪。過去的歲月,似乎常常像那頭小豬。」
巴恩斯從出道第一部作品《福樓拜的鸚鵡》開始,就在關注、描述、試圖去把握和理解那頭豬——無論是愛情、死亡、老年、婚姻,即便有關個人生存的話題,最終都會讓人聯想到關於歷史與記憶的「那頭小豬」。
巴恩斯何許人也?他與馬丁·艾米斯,上一期讀書會推介的麥克尤恩,並稱英國「文壇三巨頭」。巴恩斯的成名作《福樓拜的鸚鵡》,像是散文、遊記,甚至有點福爾摩斯的味道,說它是小說,似乎又缺少點什麼,難怪當年遠在大洋彼岸的厄普代克在《紐約客》上撰文批評這位後起之秀,「小說何為?在《福樓拜的鸚鵡》里,開頭在哪裡?故事在哪裡?結尾又在哪裡?」
小說一開始並沒有時間地點和事由的交代,讀者只是跟隨敘事者隨性、飄蕩、優容的眼眸的晃動,感受一場有關真相的思維啟迪之旅。
敘事者凝望福樓拜雕塑,散漫而悠閑,並自然而然生髮出一些感想。「圖像,面孔,簽名;含銅量93%的雕像,以及納達爾拍的照片;碎布和剪下的一綹頭髮。是什麼讓我們對名人遺物充滿慾望?是因為我們對語言不夠篤信?難道我們認為在人生的遺留品中,藏著有助益的真相?」
這其中就隱含了作者今後幾十年持之以恆追問的關鍵詞。遺物、慾望、語言、真相。不像大多數作家在跋涉中尋找,在動蕩中平衡,在反覆的失落中堅定信念,《福樓拜的鸚鵡》像是作家一生寫作生涯的開篇宣言,他早已洞悉了自己的歷史使命,此後持續幾十年不同篇幅和題材的作品都針對同一個哲學問題進行拷問。
「羅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去世時,他那個有經營頭腦的蘇格蘭保姆就開始悄悄出售頭髮,並聲稱這是四十年前從作家的頭上剪下來的。那些相信此說的人,那些四處求購的人,他們買到的頭髮已經足夠填充一個沙發。」——這是對於那些渴望真相的人們的戲謔和嘲諷。
「午飯後,我去博物館看了一部關於登陸的電影,然後驅車十公里去巴約,參觀九個世紀之前另一次跨海峽入侵的遺迹。瑪蒂爾達王后的掛毯就像一部橫著鋪開的電影,每幀畫面都連接在一起。這兩起事件看上去都同樣奇怪:一個已經過去太久,因而不真實;另一個太讓人熟悉,也覺得不真實。」——這就是我們對於真相的困惑。
「我為自己喜用譬喻而感到苦惱,確實用得太多了。我被比較吞噬了,就像咬人的虱子,我終日要做的,就是捏死它們。」對福樓拜而言,語言是一件易事;但他仍然看到了語言潛在的不足。想想他在《包法利夫人》中那個悲觀的定義:「語言就像一面破鑼,我們在上面敲打出曲調,讓熊跟著起舞,然而一直以來我們所渴望的,卻是去感動星辰。」——語言往往是無力而扭曲的,而我們正是通過語言來編製記憶和所謂真相的。
「我向這個女看門人提出了鸚鵡真實性的問題。當然,她站在自己鸚鵡這一邊,自信滿滿地否認了主宮醫院的說法。我懷疑是否真的有人知道答案。我懷疑這對其他人是否有意義,除了我,因為我已先入為主地認定第一隻鸚鵡更為重要了。」——每個人都有自己主觀編製的真相。
《福樓拜的鸚鵡》讓人聯想到「薛定諤的貓」,從非線性敘述的文體,到對於鸚鵡真實性的追索,都體現了不確定性——現代性理論最重要的特徵。曾經牢不可破的因果關係、秩序等等都變得虛無縹緲,真實與虛構的鮮明界限已經模糊不清,絕對性冰消雪融,一切都在相對性中變得無可不無可了。
歷史到底有沒有真相?
巴恩斯的小說《十又二分之一章世界史》裡邊談諾亞方舟,他把自己變成一個白蟻,躲到木頭裡面專門吃木頭,藏到諾亞方舟裡面去了。他不斷地對歷史提問,處處都滲透著他對敘述、對記憶、對官方的懷疑,人類歷史的種種虛構和被虛構的過程卻被展現得淋漓盡致。
《十又二分之一章世界史》(「十又二分之一章」中,討論著「愛」的主題的敘述者說:「我們編造出故事來掩蓋我們不知道或者不能接受的事實;我們保留一些事情真相,圍繞這些事實編織新的故事。我們的恐慌和痛苦只有靠安慰性的編造功夫緩解;我們稱之為歷史。」
獲獎小說《終結的意義》延續了巴恩斯對歷史和記憶的審視和拷問,或者說是歷史與記憶的不可靠性。「不可靠的記憶與不充分的材料相遇所產生的確定性就是歷史。」我們可以說,巴恩斯幾十年來都在試圖回答英國史學家E.H.卡爾提出來的問題:歷史是什麼?巴恩斯的回答是:虛構、歪曲、掩飾,這才是人類歷史的主題。
在2008年出版的隨筆集《沒有什麼好怕的》中,巴恩斯聲稱,「身份就是記憶,記憶就是身份。」記憶關乎個體身份建構,也關乎歷史的書寫。然而,遺憾的是,記憶總是不盡如人意。人們不但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漸漸失去記憶,甚至還會主動地對記憶進行「審查」,篩選出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摒棄掉對自己不利的內容。因此,無論在生命中的哪一個階段,我們的記憶都經常會是模糊的、矛盾的,甚至是缺席的。
在《終結的意義》中,巴恩斯發出了如下感慨:「我們把簡單的假設視為事實,不是嗎?比如,記憶就是事件加時間。但事實要複雜得多。是誰說過記憶就是我們以為自己忘掉的那些內容?顯然,我們應該明白,時間不是粘合劑,它是溶劑。」記憶是一種自欺欺人的伎倆,它部分地充當了困苦生活中一劑舒緩劑的作用。
如果說薩特《噁心》、加繆的《局外人》是其存在主義哲學的小說化詮釋的話,巴恩斯與語言哲學、現象學和新歷史主義分享對於記憶和歷史的哲學認知,都可以歸結到後現代主義的大旗之下。巴恩斯的哲學觀念顯然波及他對文學的基本定義。在2005年第57期《巴黎評論》上,被記者問到「什麼是文學」時,巴恩斯答「最簡短的回答是,文學是講述真相的最佳辦法」。
巴恩斯畢業於牛津大學,其間換過專業,讀過語言學,也讀過哲學、政治學。他並不認為這對他文體交融式的寫作有直接影響,但顯然,巴恩斯是一個具有英倫紳士風範的學者型作家,智慧、淵博、思辨性強、發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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