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柏拉圖和鴨嘴獸一起走進酒吧,哲學邀你一起來看生活的笑話
2017年12月的時候我短暫地回了北京一周。匆忙離開,在回程的飛機上,看完了一本兒臨回國前特意為長途機新買的書——書名挺有意思,叫做《柏拉圖和鴨嘴獸一起走進酒吧:通過笑話理解哲學》(Plato and a Platypus Walk Into a Bar: Understanding Philosophy Through Jokes)。
本書作者是兩位美國學者,名為Daniel Klein和Thomas Cathcart;全書以Dimitri和Tasso兩個角色對話的形式,通過一連串的哲學笑話,引出西方哲學中許多基本而重要的概念和主張。
這之中,既有些耳熟能詳的經典,也有別出心裁的小品——閱讀全書大致需要五至六個小時,對辭彙量沒有特別高的要求;但如果對一些著名哲學家和他們的觀點有一定的了解,閱讀體驗會更為順暢愉悅。書里討論了不少內容:諸如形而上學、理性、邏輯、認識論和實踐論等,再如頻繁出現的一個片語叫做ding an sich。這篇筆記就憑藉我粗淺的理解,就書中提到的兩個概念簡要聊上幾句,以便大家感受下有沒有細緻閱讀的興趣。
1. 先來後到還是因果必然
沿用原文的舉例來說,生活中可能會聽到某個母親自豪地講述道:「我的孩子很聰明,因為我懷孕的時候一直聽莫扎特作為胎教」——這樣的邏輯被認為是典型的先後與因果錯亂的謬誤。The 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 Fallacy (after this, 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
把先後順序誤認為是因果聯繫的謬論
我很喜歡在哲學和心理學類的書籍里讀到這樣的概念——生活中經常遇到,乍聽之下覺得道理顯而易見無需多言;但結合實例仔細一想,卻會發現現實當中難免有稍不留意就掉入陷阱的尷尬。
在之前介紹的卡內曼著作《思考,快與慢》(Thinking, Fast and Slow;又有譯為《快思慢想》)中,曾經提到過,人們總是下意識地要試圖給所有事情的發生都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這就很容易導致我們在日常作出判斷推理時,傾向於給搜尋一些因果聯繫。
比如,如果今天起床,發現臉上長出一顆痘,就會立刻回想:昨天是不是睡得太晚?晚飯是不是吃得太辣?睡前換了新的面霜,裡邊是不是有致痘成分?當然,這三點都很有可能是發痘的誘因,所以這樣回想一下也不無道理。但誇張地講,如果只是因為一件事發生在「臉上長痘」之前,就被納入「導致長痘」的原因範圍內,就會陷入上文所說的謬誤陷阱。比方說,這個時候如果想到的邏輯是:早上睡醒發現的第一件事是臉上長痘了 > 這之前做的最後一件事是睡覺 > 睡前還沒有長痘但是睡醒就長了 > 所以睡覺導致長痘——如此一來,就變成了引言中描述的把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誤認為是因果聯繫的實例。
我舉的這個例子非常淺顯又較為誇張;然而事實上,在日常生活里經常會在不知不覺中進行類似的誤判,導致浪費了不少資源,有時候也會產生一些負面的影響。
書里闡述這一觀點時講了一則略為陰損的笑話:
一個猶太老頭娶了一位年輕的妻子,二人感情和睦;然而,無論老年男子在卧室如何盡其所能,妻子都無法得到滿足。二人無奈只好諮詢拉比,得到的建議是:找一名年輕男子,在這對老夫少妻親熱時,站在旁邊不斷地揮舞一條毛巾。無果,年輕的妻子依然無法得到滿足;於是他們又去找拉比。這一次得到的建議是:調換角色,由年輕男子上陣,老頭在一旁揮毛巾。結果,妻子這次獲得了非常美好的體驗,感到非常滿足。
於是,老頭得意地對年輕男子說:「看見沒?毛巾就得這樣揮才有用呢!」
有的笑話,雖然下流無稽,卻能警醒世人。只是不知道如果事事都經過這條謬論檢驗,在那些暴露出的真相面前,是不是人人都能欣然接受。甚至相反地,很多人可能會有意識地利用這種謬論,並以此引導別人做出符合自己期望的判斷和決定。
而更多時候,是雙方都明知道一些事件之間只有先後而無關因果時,卻也依然喜歡說起和聽到那些接續發生的美事兒。
我記得差不多十年前我家房子在賣的時候,聽到那個正在考慮的買家表示,想買在這個地段是希望孩子能上五中,離家近些;然後我爸媽立刻表示,我們家當初買在這兒,也是因為我在念五中;而且搬進來一年我就考上了北大。買主聽了之後都沒再議價,立刻就簽字了——當然,我爸媽說的也都是實話,買家也不會覺得這之中有什麼必然的聯繫;但就是這一點有先後卻沒因果的吉利意頭,都能促使人更快地做出買房這樣的重大決定。
而更多的時候,了解了這種謬論卻還刻意為之的,其實不是矯情,而是配合心境和情感的表達需求,特別是在文藝作品中。
小時候看《讀者》,我抄下了一首卞之琳的小詩《雨同我》在自己的剪報本上,大概是這樣寫的:
「天天下雨,自從你走了。」「自從你來了,天天下雨。」兩地友人雨,我樂意負責。第三處沒消息,寄一把傘去?我的憂愁隨草綠天涯:鳥安於巢嗎? 人安於客枕?想在天井裡盛一隻玻璃杯,
明朝看天下雨今夜落幾寸。想來,要是人人都本著哲學的思維去梳理分辨那些糾纏的情緒,可能也會少了很多詩句中的意境。
2. 康德心中的自在之物
自在之物(或稱「物自體」)這個概念,由著名哲學家康德提出,德語原文寫作Ding an sich,英文在本書中翻譯為thing-in-itself。The idea here is that an object is more than simply the sum of its sense data (i.e., what it looks, sounds, tastes, smells, and feels like), and that there is some thing-in-itself behind all this sense data that is separate from the data.
「這裡的意思就是說一個物體不止於它呈現出的感官數據的總和(所謂感官數據,包含了視覺、聽覺、味覺、嗅覺和感覺所能體驗到的各類特質等);而在所有這些直觀的感官信息背後,物自體是獨立存在的。」
如果你覺得這個概念又繞又虛,那就對了,因為基本上大家都是同感。為此,書里獻上短笑話一則:
秘書:大夫,候診室里有個隱形病人。
醫生:告訴他我看不了他。
康德認為,我們對於「自在之物」一無所知(Kant concluded that we know nothing about things as they are in themselves);也就是說,如果不能對反映事物實質的特徵做出有用的觀察和準確的描述,也就無從對事物進行辨析。
看到這裡時,我想起的卻是一位比康德早生了兩百多年中國古代哲學家——王陽明。他在修讀實踐朱熹「格物致知」的過程中,曾經執著地「格」了七天七夜竹子,不僅一無所獲還因此病倒——這樣就是後來被稱為「守仁格竹」的典故(王陽明名為王守仁,「陽明」是他的別號)。此後,他開始對於「格物」的概念產生質疑,並不斷地引申出新的理解和詮釋。
之所以會產生康德與王陽明之間的聯想,是因為我覺得王陽明「格竹未果」的經歷,恰如康德認為「無法通過觀察事物的表象來真正參透其內涵」的觀點。
雖然不少後世哲學家都頻繁指出康德「自在之物」理念中矛盾重重,但也依然作為區分物自體和表面現象的先驅而備受讚譽,並對後來西方哲學的進一步發展影響深遠。
本書的作者還提到,不少哲學家都對於這個概念存疑或多有不同意見,也有人把它歸為與「獨角獸」和「聖誕老人」同類——我感覺大致是想藉此說它既美好又虛無吧。
後記
這本兒書看著挺輕鬆的。個人的閱讀體驗是差不多五六個鐘頭能看完(看到最後發現作者也是說「我們今天聊了什麼什麼」,所以他們自己也覺得這本書是一天看完的體量)。
另外一個感受就是雖說這本書沒什麼門檻,可讀性也挺高的;但我覺得如果能對這裡邊提到的那些哲學家和他們的主張有一些基本的了解會更容易理解書中的笑點。所以,在此書之前(或者之後),推薦大家進行鏈接閱讀:讀書 | 最焦慮困惑悲傷難過的時候,讓哲學女神來解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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