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斬件》1.12 禮之用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前面說過,在《論語》當中,除卻孔子本人,被尊稱為「子」的僅有兩人,那就是有子和曾子。

曾子姓曾名參,字子輿,是個非常牛的人,他上承孔子道統,下開思孟學派,在儒學發展史上地位甚重。儒家賴以傳道授業的四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幾乎全是他與門人著寫的,因而被尊為「宗聖」。

有子更排名在曾子之上,因為有子是孔子的繼任者,孔門第二任掌門人。

有子,姓有名若,字子有,春秋末年魯國人,孔子晚年的得意弟子之一。

孔子去世後,眾弟子群龍無首,有若的相貌和言行,都肖似孔子,因而被推舉為孔子的繼任者。

對於此事,曾參是大力反對的,他說:「此事不可。老師的德行,如同江漢之水洗過、秋日陽光曬過一般,清凈潔白得無以復加,怎能只求形象肖似呢?(見《孟子·滕文公上》)」不過,在子夏、子游、子張等弟子的強力擁護下,有若還是繼任為孔門之師,被尊稱為「有子」。

事實上,有若學問精深,深得孔子的真傳。因為某些原因,他在《論語》中出場次數不多,但提出的都是奠基式的儒學理論,譬如「孝悌為仁之本」,及本章「禮之用和為貴」等,對後世影響極深遠。漢朝設立「孝悌力田」、「舉孝廉」等制度,就是以他的理論作為依據;而他主張減輕剝削、寓富於民的觀點,也常常成為後世賢臣規勸帝王的理據。

曾參之所以反對有若繼任,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們的理念存在分歧。

《禮記·檀弓》記載,曾子和有若因為齊國大夫晏嬰是否「知禮」,展開了一場辯論。

——晏嬰以外交才能、政治遠見和作風樸素聞名,主張以禮治國,歷齊靈公、齊莊公、齊景公三朝,輔政長達50餘年。南橘北枳、二桃殺三士、掛羊頭賣狗肉等著名典故,就是出自於晏嬰。孔子三十五歲時前往齊國,齊景公本有意重用之,然為晏嬰所勸止。

曾參說:晏子可以說是一個知禮的人了,深明恭敬之道。

有若說:晏子一件狐皮袍子穿了三十年,這是過度節儉而失了儀容之禮。他父親乃是齊國大夫,然而他辦理父親喪事時,只用一輛葬車,而且落葬後馬上就離開了。按規矩,國君薨要用葬車七輛,裝載七份祭品;大夫喪要用葬車五輛,裝載五份祭品。無論是葬車數量、祭品數量,還是守喪的時間,晏子全部沒盡到應有的禮儀,怎能說是知禮呢?

曾子說:應當這樣理解,在國家尚未治理好時,官員應以照搬禮儀規定為恥,這才是禮的精神。當國家奢侈成風時,官員應推行簡化的禮儀,以教化民眾節儉;當國家過度節儉時,官員就應推行繁複的禮儀,以教化民眾流通貨財……

曾參和有若的看法截然不同,這是理念的衝突,兩人誰也無法說服誰。

而隨著儒家思想的廣為傳播,孔門的眾弟子各自闡述儒學理念,類似的理念衝突愈發紛繁激烈,這就是儒學後來分裂成諸多流派,並衍生出法家、墨家等學說的原因。

「禮之用,和為貴」——一禮制的作用,就是讓人們能夠和諧共處。

禮之用:禮制的作用。儒家的禮,是在繼承周禮的基礎上,及因應其理念而建立的各種禮儀規矩、社會行為規範及法律制度的綜合體,稱之為禮制更加恰當。在不同的場合守不同的規矩,使用合適的言行,避免紛爭,這是禮制的意義和作用。

和為貴:最大的作用是能讓人和諧共處。貴,解作最大的價值所在。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慾望以及社會地位的需求,不同的人相處在一起,彼此的慾望和需求就會產生衝突。因此人與人相處,必須要有一套共同遵守的規則,這套規則既能讓人都表達出自己的訴求,也能讓人和平相處。這樣的規則便稱之為禮制。

譬如說,我很餓,一時間又找不到食物,這時候剛好有一個人路過,一臉吃飽喝足的油光,關鍵是他手上還捧著一籠子熱氣蒸騰的包子,於是我就攔住這個人說,大哥你好,我太餓了又找不到食物,請問能否分潤我幾個包子,日後定當奉還。又或者說,大哥你好,我很餓,能否賣我幾個包子,我很有錢的。結果有兩個,一個是這個人很樂意分潤或者賣我幾個包子,我不用挨餓了;另一個結果是,這個人不肯分潤也不肯賣包子給我,說開什麼玩笑,我趕著回去拿這包子孝敬娘子,晚了就會有跪榴槤的奇禍,你自個順著我來的方向,走個三五里就有賣包子的地方了……無論結果怎麼樣,我和這個人之間,始終運行著一套看不到摸不著的東西,讓我們能夠和平共處,這就是禮制。

如果沒有這套東西,事情就會變成這個樣子:我很餓,有人拿著包子經過,正好,我搶他娘的,然後發現對方的武力值太高,我搶不到,反而被打得頭破血流,甚至一不小心就被宰殺了……缺失了禮制,人與人之間的需求衝突,就會以最激烈、最殘酷的方式呈現。

「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上古聖王治理的國家,之所以如此美妙祥和,皆因事無大小皆遵行禮制。

先王之道:上古聖王治理國家的辦法。先王是指堯、舜、禹、湯、文王、武王等上古聖王。

斯為美:以遵守禮製為美德。斯,解作禮制,以及因禮制而產生的和諧。

小大由之:事無大小,都遵照禮制而行之。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若有行不通的時候,那就是凡事只講和諧。

有所不行:若有行不通的時候。

知和而和:凡事為和諧而和諧。知,解作知曉、了解。

本句為倒裝句式,意思即凡事只講和諧,那是行不通的。禮制的作用是讓人和諧共處,然而凡事只講和諧共處,不講禮制規矩,那便是走向了另外一個極端。

「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沒有用禮制監管這些行為,就會變得不可行了。

不以禮節之:沒有用禮制去節制這些行為。節,解作節制、監管。之,指「知和而和」的行為。

亦不可行也:這些行為就會變得不可行。亦,此處作語氣加強之用。

沒有用禮制進行監管的和諧共處,很快就會因為個人慾望的膨脹而失去控制,反過來影響社會的安定,變作不可行了。

鑒於此,我作註解如下。

有子說:禮制最大的作用,就是讓人和諧共處。上古聖王治理的國家,之所以美妙祥和,皆因事無大小皆遵行禮制。不過,凡事若只講和諧共處,那也是行不通的。沒有禮制進行監管的共處,是會出問題的。

(文:伍一 圖: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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