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究竟是不是科學?
我想回答一個常見的問題
佛教究竟是不是科學?
曾有個電視節目叫《佛教與科學》,把佛教描述為一門古老的科學;還有很多頌揚佛教的書,也持類似的觀點。我不反對頌揚佛教,但實事求是地講:佛教僅僅像科學而已。
「像」的原因在於兩者兼容,這聽起來著實令人詫異。要知道在歐洲近代史上,曾出現科學與基督教長達數百年的激烈衝突,最終以科學勝利而告終,可至今為止,各位很少再聽說佛教與科學的爭論了。為什麼呢?
我以為原因為二:
一、佛教與科學一樣,都強調理性。
比如兩者都尋求法則,只不過科學給出的因果關係比較細緻,而佛教給出的因緣法比較籠統。再如兩者都強調實證,只不過科學以實驗為實證,而佛陀以經驗為實證。又如兩者都強調懷疑,只不過科學懷疑假設,
而佛教懷疑常識(如關於單一、不變、主宰的常識)。可以說,在追求理性的態度上,佛教與科學高度一致。二、佛教提出的某些構想與現代科學不謀而合。
簡而言之,佛教質疑時空的真實性,為現代物理學中的量子力學所印證;再如,佛教質疑語言的真實性,在兩千多年後引起了現代分析哲學的共鳴;又如,佛教質疑感覺的真實性,與西方哲學中從柏拉圖到康德的說法類似。如此等等。我只能解釋說,佛陀是位驚人的「觀察者」,以其獨有的觀察方法。
但佛教像科學,不表示它就是科學。
那麼什麼是科學呢?最下面另有說明,但簡單地說,一要證實,二要證偽。按照這兩點,我們對照下佛教是不是科學。答案是:佛教仍然不是科學。
首先從科學的定義上看,佛教雖有實證,卻不等於科學的證實。我們知道,科學的實證包括實驗、觀察、歸納、假設等一系列流程,還包括客觀性、準確性、普遍性等一系列標準。正因為有流程、有標準,科學有辦法檢驗佛教;反過來,佛教卻沒辦法檢驗科學!
其次從更嚴格的科學的定義上看,佛教不足以證偽,這是它與科學之間的分水嶺。佛教中的大多數理論,如不信神力、信輪迴,都可以解釋一切卻永遠不會出錯——根據波普爾的邏輯,恰恰證明佛教不是科學!
請不要以為我是在貶低佛教,這不僅在就事論事,而且此事還不是佛教的錯。要知道,科學的出現是人類歷史上的偉大偶然,可以設想:不僅佛教,就算儒家、道家、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再發展幾千年,也都產生不了真正的科學。科學就偶然到這個地步!
最後說明下什麼是科學以及科學證實和證偽。
那麼什麼是科學?
關於科學的定義,難免涉及一些專業知識,現代哲學中有一門分支叫科學哲學。在這門著作浩瀚的分支中,就「什麼是科學」這個簡單話題,哲學大師們已經爭論了一百多年,目前還在進行中。綜合大師們的觀點,我將科學觀的演變分為「有標準」以及「無標準」兩類,此處僅僅涉及以自然法則為標準的科學。
按通常的說法,近代科學從十六世紀科學革命開始,至上世紀初學科分類成型,這中間的幾百年可謂科學史上輝煌的一頁,從伽利略到牛頓都是其中的代表人物。那時人們普遍假設:科學以客觀規律為標準、真實不虛。我把由此衍生的科學觀,稱為「有標準的科學」。
如何發現客觀規律?先有了科學的方法,即觀察。伽利略提出的慣性定律來自對天體運行的觀察,牛頓提出的萬有引力定律來自對落體的觀察(傳說是蘋果,實際是天體)。後有了科學的定義,即「實證」。實證也叫證實。我們已經知道實證主義的原則:能被觀察證實的理論是科學;不能被觀察證實的理論不是科學。隨著實證主義的發展,科學家們對觀察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只有客觀的、普遍的、可控的才被接受,而主觀的、個例的、不可控的則被排除,但總的實證原則未變。
科學要證實,更要證偽 !
在進入現代後,科學的定義發生了重大修正。一位逆向思維的天才、英國哲學家卡爾·波普爾提出:科學要證實,更要能證偽(以下簡稱「證偽」)。即科學是可能出錯的理論,反之,永遠正確的理論不是科學。
比如根據愛因斯坦的理論,經過太陽旁邊的宇宙光線會被太陽引力彎曲,因此愛因斯坦預測:當發生全日蝕的時候,人們可以在地球上觀測太陽兩側星光的偏移。結果在1919年日蝕之日為英國觀測隊所證實,偏移與預測完全吻合,世人大呼神奇。可在波普爾看來,真正的神奇不在於證實,而在於愛因斯坦在之前對證偽的暗示:假如人們觀測不到上述現象,則廣義相對論將是站不住腳的。波普爾由此感慨:這是真正科學的態度。愛因斯坦的理論是科學,正因為它可能出錯!
相反,對同樣廣受尊重的達爾文學說,波普爾同意進化的事實是科學,但認為「適者生存」這句話並非科學,理由是它可以證實,無法證偽。何以見得?我們能看到的適應者,都生存也都適應環境了;相反我們看不到的生物,既然沒能生存下來,人類就無從觀察它們是否適應環境——無從觀察,就無從證偽「適者生存」的理論。波普爾由此感慨:這不是可檢驗的科學理論,而是形而上學的研究綱領。恰恰因為「適者生存」永遠合理,所以它不是科學!
在實際應用中「證實」、「證偽」兩個原則並不矛盾,它們共同確定了科學的邊界。如果把證實、證偽作為條件,我們可以看到四種組合:
組合一:能證實、能證偽;
組合二:能證實、不能證偽;
組合三:不能證實、能證偽;
組合四:不能證實、不能證偽。
其中組合一是科學,而組合二、三、四不是科學,那是不是偽科學呢?也不是。它們或者無法證實,或者無法證偽,卻並無欺騙意圖,我們統稱其為「非科學」,作為真科學與偽科學之間廣闊的中間地帶。
簡述有標準的科學:以客觀規律為標準,最終定義是證實、證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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