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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寫的是子君,說的是亦舒,中槍的是你

《我的前半生》火了,上個世紀90年代紅透南北的亦舒重回人們的視線。這部小說中,她以生花妙筆染出子君、唐晶、涓生、老張等形色人物,而藏在他們背後的,或許正是她的影子。

1. 王熙鳳的潑辣,賈探春的尖刻

亦舒說:「我的皮特別厚,心特別狠,語言特別潑辣。這得益於《紅樓夢》,學自探春;諷刺起人來順口了,學自風姐。」在《我的前半生》中,她時而化身子君,時而假借唐晶,舌吐蓮花,字字誅心。

他在那邊沉默了很久,然後說:「子君,我實在迫不得已,子君,她叫我離婚——」

「你就這樣一走了之?還有很多事要解決的呢。」我說,「孩子們呢?兩人名下的財產呢?你就這樣不回來了?」

「我們,我們明天在嘉麗咖啡廳見面。」

我喝一聲:「誰跟你扮演電影劇情。明天中午我在家等你,你愛來不來的,你要演戲,別找我做配角。」我摔下話筒。

得知小明星的「路子」時,她有感而發:

「這社會太拜金。」我感慨地說。

唐晶邊笑邊點頭,「果然不出我所料,怪起社會來了」

我大力捶唐晶的大腿。

唐晶說:「噯噯噯,當心,我這隻腳在踏離合器——喂,子君,記不記得小時候,你嘴巴鬥不過我,就喜歡打我的習慣?」

2. 一言不合永不相見,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亦舒擇友甚嚴,但一言不合便永不相見。

唐晶一開口便惡人先告狀:「你與那娘娘腔同居了?人影都不見,史涓生要結婚你知不知道?你倒是很篤定,聽說還辭職,這許多大事你都可以自己擔起?不得了,你本事益發高強了。」

我只是直接地反問一句:「關你什麼事?」

她一呆,顯然就在那一剎那,我倆三十年來的友誼船就觸礁沉沒。

3. 魯迅的迷妹,紅樓的粉絲

亦舒十二歲開始讀魯迅的《野草》,後來將整套《魯迅全集》讀完,甚至不惜把《傷逝》主人公的名字用到自己的作品中來,虛構了一個別出心裁的「涓生」與「子君」,也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我的前半生》。

《紅樓夢》是亦舒的摯愛。她說「《紅樓夢》中的對白真是精彩異常,學到一兩分即終身享用不盡……」

於是子君再入職場,嘆自己如駱駝祥子一樣賣命掙血汗錢時——

「作孽,」我嘆口氣,「真是血汗錢。唐晶,我勿想做下去了。」

「你奶奶的,你再跟我說這種話,我剝你的皮,」唐晶惱怒萬分,「現在只有這份工作才可以救你,你看不出來嗎?」

我嘆口氣,「我說說而已,不敢不做。」

「你如果寂寞,我介紹你看紅樓夢。」

與涓生重逢,他贊她年輕,《紅樓夢》又一次湧上心頭:

「你看起來年輕得多,子君。」涓生忽然說。

「什麼?」我奇問,「我年輕?涓生,這一年來,我幾乎沒挨出癆病來。」

「不,不是容貌,我是指你整個人外型的改變,你彷彿年輕活躍了。」

我搖搖頭,「我不明白,我連新衣服都沒添一件,心境也不十分好,老實說,我蒼老得多,我學會假笑,笑得那麼逼真,簡直連我自己也分不出真偽,假得完全發自內心。涓生,你想想,多麼可怕,紅樓夢裡說的『假作真時真亦假』,是不是就這個意思?我不但會假笑,還懂得假的嗚呼噫唏,全自動化地在適當的時間作出配合的表情。涓生,我落泊得很,你怎麼反說我年輕?」

4. 名牌情結

亦舒會用整月的稿費,去買一套連卡佛名牌套裝,這在《我的前半生》中一閃而滅——

我看看時間,兩點一刻,安兒也就要放學了。下個月是涓生的生日,打算送他一條鱷魚皮帶作禮物。羊毛出在羊身上。還不都是他的錢,表示點心意而已。選好皮帶,走到連卡佛,安兒挽著書包已在門口等我。

5. 玲玲是影星,他也是!

在涓生終於提出離婚後,子君和唐晶的一番對話——

「唐晶,涓生收拾行李走了,他決定與我離婚。」

「你先坐下,」唐晶鎮靜地說,「慢慢說。」

她聽了這消息絲毫不感意外。

我瞪著她,「是那個電影明星辜玲玲。」唐晶點點頭。

將「小三」設計成影星,這個靈感,不知和亦舒的第二任丈夫、香港影星岳華有無干係?

6. 衛斯理,植入廣告無處不在

作為衛斯理(倪匡)的小妹,她信手拈來,植入廣告——

事後安兒訝異地跟我說:「弟弟會讀小說了。」

我不覺稀奇:「他本來就認得很多字,漫畫里的對白一清二楚,這孩子的智力不平衡,功課尚可,可是生活方面一竅不通,一次去參加運動會,八點鐘也沒回到家,原來是迷路了。」

「可是他現在讀的是科幻小說呢,一個叫衛理斯的人寫的。」安兒掩不住驚奇。

「衛斯理」 我更正,「這個人的小說非常迷幻美麗,那套書是我的財產,看畢便送給弟弟,弟弟其實一知半解,但是已經獲得箇中滋味。」

7. 婚姻如黑社會,沒有加入的人總不知其可怕

亦舒說:婚姻如黑社會,沒有加入的人總不知其可怕,一旦加入又不敢道出它可怕之處,故此內幕永不為外人所知。

有時,難分對錯——

「……我沒有做錯什麼呀。」我說。

唐晶嘆口氣,老實不客氣地說:「錯是一定有的,世上有幾個人願意認錯呢?自然都是挑別人不對。」

唐晶說:「跳探戈需要兩個人,不見得全是史涓生的不是。」

有時,卻化繁為簡——

「結婚,是很複雜的一件事嗎?」他淡淡地帶起。

我說:「未必,豐儉由人。」

有時,卻

他們第一次吵架,是因為文烈把相等六個月薪水的代價打電話到紐約競投得一枚郵票。這對耐想來說是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將來怎麼辦?」

「什麼將來?」

「將來退休,只得一堆郵票薄,怎麼辦?」

如果亦舒訪問一枚郵幣,了解郵票收購的價格,或許她便不會這麼想了。

有時,卻大徹大悟——

每個人都應該結兩次婚。一次在很年輕的時候,另一次在中年。少年時不結一次,中年那次就不會學乖,天下沒有不努力而美滿的婚姻。

她比「應該」多了一次: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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