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求義:第十二章 先後
第十二章 先後
先,造字本義:走在他人前面。——《象形字典》。
後,本字後,造字本義:生殖崇拜的母系時代發號施令的女王。卜辭中有的甲骨文以「毓」代「後」,表示生育能力強的婦女。在這篇文章的語境中,我們可以理解為現在的權勢、能力和以後的結果(比如生育後代)
後, 合併字「後」,造字本義:被捆綁的戰俘或奴隸,跟在押送者的後面。
所以,先後,既可以表示空間上的前後位置,也可以表示時間上的先後次序,同時又隱含了現實的狀態、格局,及現實的產生著和現實的發展結果。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本末,表示一個物的部位上的差異,也可以引申為不同部位重要性的差異或者是其產生次序。本末,重在空間位置差異。終始很好理解,表示了時間上的先後次序。
物有物性,人有人性,一個目的的產生與實現的過程,都以其主體(人)的性為基礎。一個行為的結果,無非利與害。
所以,所謂的「知所先後」,就是指當一個目的產生時,首先要明確對象的現實狀態及格局,也要了解它的產生的原因、條件和發展過程、結果。其次要根據自身及將要付出的行為的情性,以及自己想要的結果,來選擇空間上和時間上的切入點。最後,還要根據行為過程的進度和現實條件,來適時改變行為及其切入點。(在「知止」一章,我們已經說明了 ,「知」除了知道、明白,還具有管理、控制的含義,所以,在此就直接引入了實際的行動)。
近,造字本義:動詞,行軍的部隊徒步涉水,以為捷徑。引申為與目標保持微小的距離。——《象形字典》。
因此「近道」有兩層含義,一、抄了近路,走了捷徑。二、距離道(對人)的要求距離微小。
道作為走到目的地的路,本身對走在這條路上的主體(比如人)及其行為方式是有一些限制的,人及其行為方式只有盡量符合這些限制條件,才能在這條道上走下去,並且,越是和這些限制條件相近的人及其行為方式,也是能更快、更安穩地到達目的地。
現實中,不同的道是很多的,正如三百六十行,行行有道;可以走到目的地的道也是很多的,正如條條大路通羅馬。
「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是說,做到了知所先後,就做到了距離道(對人)的要求的距離微小,甚至是抄了近路、走了捷徑,人可以更快、更安穩地到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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