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劉忠林:不是亡者歸來,沒有真兇再現,這都能翻案,你太幸運了
在中國,部分辦案人員在偵查刑事案件的過程中,極端重視訊問筆錄(口供),喜歡把人關起來慢慢審。
為什麼這樣呢?
口供屬於直接證據,突破了口供,往往就可以全面、具體的體現整個案發經過,然後根據口供,就可以較為容易的找到相關物證,製作相關的勘驗筆錄等,完善整個證據體系。
然而,並不是每個犯罪嫌疑人都會如實供述的,特定的案件,所謂的犯罪嫌疑人本就是錯抓錯捕的無辜者,如實供述的東西,難免與辦案人員的要求相差甚遠。
這時候,如果辦案人員有罪推定,或者另外有著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條件允許,刑訊逼供就應運而生了。
對於偵查人員來說,刑訊逼供就像他的影子,永遠都無法擺脫的。
那怕某天,我們國家進入法治社會了,也就只能減少,不可能滅絕。
劉忠林算是不幸之中有大幸了。
眾周所知,我們國家刑事案件翻案的正常模式是"真兇再現″、"亡者歸來"。
劉忠林案並不屬於上述情形。
能夠突破正常模式,你說他是不是像買中六合彩一樣的幸運?
這也是以鐵一般事實告訴我們,司法獨立的極端重要性。
你不要認為當時審判這個案件的法官是不知道這個案件是有問題的,如果你這樣想的話,那你就是在侮辱法官的智商了。
其實直接審理這個案件的法官,心裡明白的很,估計是迫於壓力,判不了或不敢判無罪,他在判決書里敲上自己名字的時候,內心估計奔騰著幾萬個的草你馬。
因為沒有受到干涉,司法獨立的話,法官的本能就會公正審理案件,就會判無罪的,沒有人喜歡像孫子一樣,被牽著鼻子走。
但是,在中國,很多時候,判有罪容易得很,判無罪就難了,尤其是在那個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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