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需要更審慎地看待師生戀?

作者:楊則非 編輯: @HeavenKnows

編者按:沉寂20年的北大高岩事件近日在高校與網路上引發討論。時任北大副教授瀋陽被校友指控性侵高岩,導致她自殺身亡。 無疑,瀋陽與高岩的師生關係是影響事件發展的關鍵一環。對於「師生戀」這個爭議性關係,我們怎樣看待它? 本期Herstoria編輯楊則非將對師生戀中暗含的權力關係以及它對教育公平的影響進行剖析。


近日互聯網上掀起了一場討論「師生戀」的浪潮,但在中國的教育體系內,「師生戀」長期是一個模糊不清的曖昧概念,有人視之為悖倫,有人視之為浪漫。其中許多「師生戀」支持者的討論思維仍然停留在前現代的上個世紀,把師生戀視為當事師生雙方的消極自由予以辯護。但是現代化精密運作的教育體系與過去的私塾或者家庭教師有著天壤之別師生雙方的消極自由在體制化的教育體系內早已被干涉,這時候再追求「戀愛自由」已經顯得刻舟求劍了。

在前現代,實際上很難說對師生戀有過明確的禁止,因為那時候極少出現異性師生,而同性戀又被視為不正當的。一個前現代人如果宣稱自己反對師生戀,那極可能只是基於「一日為師終生為父」這種基於封建家長制建立的師生倫理。那麼在現代,除了教師與未成年學生產生戀情這種明顯失當的關係,當我們質疑成年人與成年人交往的師生戀時,我們在質疑什麼?又在捍衛什麼?

1.

心理諮詢行業在行業倫理里有一個很有意思的論述,就是說如果諮詢師與來訪者或者其家人在三年後發展出性關係或者親密關係(三年內禁止),要求「仔細考察該關係的性質,確保此關係不存在任何剝削、控制和利用的可能性」。[1]

可以看到,即使是專業的心理諮詢工作人員,也無法保證自己在咨訪關係結束後如果與來訪者發展親密關係能完全排除因為咨訪關係不平等性帶來的剝削、控制和利用的可能性,又何況是對人類心理的認知尚且不如諮詢師的教師們呢?

更重要的是師生關係的不平等,遠比咨訪關係的不平等更加嚴重且具有系統性。這種不平等比較明顯地存在於兩方面:1.教育制度賦予教師的權力與權威,2.前現代家長制式師生倫理的殘餘。

在現代教育體系中,教師對學生擁有著小到作業評改、成績評價,大到學位證書、保研推薦的權力,這種權力是現代教育體系賴以運作的根本,但也隨時可以成為無良之師對學生作惡的底氣。另一方面,我們的現代教育體系是從西方現代化國家直接移植過來的,師生關係中存在著許多封建殘餘,「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的觀念仍然被普遍認可,沒有形成教師只是一種「傳道授業解惑」職業的觀念,這給了教師把自己的職業權力投射到學生日常生活的天然合法性,於是師生關係不僅在課堂內不平等,在課堂外也無法平等。

尉曉榕 拜師圖

除了顯性的不平等之外,經驗、知識的差距也帶來了話語上的不平等。師生之間往往並非如「師生平等」的口號一樣是兩個主體的對話。教師除了被體制賦予的現實權力之外,也擁有著其學術成就、人生經驗帶來的話語權。這種話語權優勢使得教師在師生心理互動中處於主導地位,教師可以策略性地塑造自己在學生心理中的形象並影響學生對雙方關係的心理期望。比如一項學術性騷擾的研究就在一些案例中發現,教師會通過「先抑後揚」再藉機「關愛」學生,達成心理操控的目的。[2]

所以單純從師生關係權力、心理、知識各方面不平等的角度看,我們都需要更審慎地檢視師生戀中潛藏的「剝削、控制和利用的可能性」,而不是忙之不迭地讚美「戀愛自由」。

2.

除了師生關係的不平等性,討論師生戀我們還需要關心什麼?

首先我們需要考慮,師生戀的雙方是否有足夠的能力處理好自己的親密關係?如果處理不好會有什麼後果

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是貴陽六中師生戀事件,這一事件中老師與兩位學生都有了戀愛關係,這段三角戀最後以其中一名學生殺害了另一位學生告終[3]。 這一事件在師生戀中不一定具有普遍性,畢竟那名行兇的學生也只是剛剛成年,心理和行為能力都不足夠成熟,但它仍然能給我們帶來一個警示:師生戀並不總是美好,而一旦師生戀失敗了,師生關係的特殊性可能導致比普通戀情的失敗更嚴重的後果

固然,在社會或者一般的校園戀情中,一場失敗的戀愛關係也可能給我們帶來深痛的創傷,但分手之後終歸能夠慢慢治癒。而師生戀由於師生關係的近乎不可撤銷性(轉學或者換工作的成本過高),會面臨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鬧矛盾了或者分手,師生關係卻仍然在延續,那麼戀愛關係的波動是否會影響師生關係?長期扭曲的師生關係是否會給雙方尤其是處於權力弱勢的學生帶來更嚴重的創傷?實際上早在1997年美國一項關於高校雙重關係的研究就表明,曾經經歷性雙重關係的女生在回顧時普遍對這段經歷持負面看法,教師也常常為一場失敗的性雙重關係感到尷尬[4]。

其次,討論師生戀除了要考慮關乎師生雙方的問題,我們還必須注意的是,師生戀對第三方有什麼影響?

中國古代的政治實踐在非常早期就提出了迴避原則,後來細化為籍貫、親屬等方面的迴避制度。其中在科舉問題上迴避原則也得到了貫徹,即考生、考官等需要互相迴避。可以看出,在前現代人們就意識到私人情感對考試公平的影響,那麼在現代,我們又豈能忽視師生戀影響教育公平的可能?

畢竟師生關係不是簡單的雙邊關係,一個老師需要同時教育多個學生,精力必然有限,即使不給予自己的學生戀人什麼特權,注意力過多地集中於一個學生身上,這本身就是顯失公平的。這種不公平如果被作為第三方的學生覺察,那麼無論對於這些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以及心理成長,還是對於整個校園的學習風氣,無疑都會造成損傷。

3.

長期以來反對干涉師生戀的聲音,主要集中在「師生戀」屬於私人領域的觀點上。即師生戀是出於師生雙方理性判斷而產生的,如果其沒有被證實存在不正當性,那就不應該被公權強勢介入。那麼「戀愛自由」適合拿來給師生戀辯護嗎?

但現實是人類社會顯然並非由理性人組成,就像現實中不存在絕對剛體一樣,所以我們討論現實問題時不能以理想狀況為前提條件。具體到師生戀問題上,就是需要充分考慮師生關係的不平等性、師生戀可能帶來的對戀愛雙方以及第三方的不利影響。我們不能假設每一個學生都有足夠的勇氣拒絕來自老師的約會邀請,而不被歡迎且隱含強迫性質的約會邀請無疑是一種事實上的性騷擾。因此,美國恩波利亞州立大學在其關於師生戀的政策中明確指出「儘管一個學生可以合情合理地拒絕教授所提出的任何一種私人關係,但當教授提出約會時,學生可能會感覺到幾乎沒有其他選項可供選擇……結果是,在這種關係中,知情同意在多大程度上達成是很難確認的。」

實際上,性騷擾與師生戀之間的邊界時常是模糊不清的,比如2002年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就曾經出現過教師聲稱是師生戀而學生稱是性騷擾的羅生門,性騷擾者往往會策略性地運用自己的權力操控受害者「同意」自己的行為[2]。而中國由於除了在司法實踐中採取插入說的強姦罪,始終沒有完善性騷擾與性侵的相關法律定義、舉證責任,大眾也缺乏這方面的認知,師生戀與性騷擾被模糊的情況可能更加嚴重。

雖然不能得知師生戀中強迫性質的那一部分即性騷擾具體有多大的比例,但是如果認為自己受到性騷擾,事實上採取積極面對態度的人並不多。在一項關於校園性騷擾的調查中有7成受訪者受過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性騷擾,其中將近一半的人會選擇忍耐,報案比例更是不到百分之四[5]。從這一數據我們可以側面觀察到,師生戀中即使隱含了權力弱勢方所能認知的不平等,他們也很難選擇發出反對的聲音。

高校性騷擾調查報告:經歷性騷擾後的反應

在目前,許多師生不平等產生的壓迫問題,都是當事人擺脫師生間的權力關係之後爆出的。所以「正義的師生戀」其實是個悖論,因為外界無法認知其中是否隱含權力不平等的因素,只能依賴於當事人的自我主張,而學生不一定有被脅迫「戀愛」之後站出來主張這場戀愛是不正當的勇氣。

一個可供參考的例子去年年末被舉報的南昌大學國學院副院長周斌性侵女學生事件,除了需要注意到其中關於性侵「多次」「長期」的描述,更值得注意的是數名受害人都提及性侵發生的同時伴隨著加害者的「表白」,事發後加害者甚至以「她還深愛著我」試圖為自己辯護[6]。不難想像,事件中的受害者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性侵的指控,那麼教師一方完全有理由辯解自己這是一場師生戀。這足以警示我們,受害者的勇氣無法有效對抗加害者被體制賦予的作惡權力,只有同樣制度化的權力才能對其形成制約。性侵與性騷擾問題如此,能夠掩蓋性侵與性騷擾的師生戀問題同樣應該如此。

周斌為自己辯護:「她還深愛著我」

相似地,如果一場師生戀涉及利益輸送而導致其他學生利益受損,處於弱勢地位的學生們也只會敢怒不敢言。長此以往必然挫傷他們的學習積極性,甚至影響其人生觀、價值觀的發展。

所以可以說,如果我們繼續以戀愛自由的名義讚美所謂美好的師生戀,只會掩蓋更多不正當的師生戀,只有建立反對師生戀的倫理,我們才能在學生向老師說「不」時與Ta同在。哈貝馬斯關於主體間交往平等性的論述值得在師生戀問題上參考,「有了主體間性,個體之間才能自由交往,個體才能通過與自我進行交流找到自己的認同,也就是說,才可以在沒有強制的情況下實現社會化」[7]。

4.

關於高校師生戀的政策,其實在國外已經有了很多可借鑒的版本。比如哈佛大學在本科階段是全面禁止師生戀,在研究生階段則是相對禁止,即禁止與相關導師戀愛,如果某研究生有權對某本科生打分、評估或者指導那麼他們的戀愛也是被禁止的。南猶他大學的政策則是要求師生戀發生後,教師一方有責任向上級主管公開戀情,也就是對師生戀採取要求報告備案的政策,這一類型的政策在超過百分之40的美國高校中實施。而諸如布魯姆菲爾德學院等部分高校更是直接採取了對師生戀全面禁止的態度,即禁止學生與教職工之間一切戀愛關係,不論是否自願或者有直接師生關係。

雖然上述高校對師生戀的干涉力度不盡相同,但顯然他們都並不認為師生戀是個無需探討的默認存在,這種態度應當對我們有所啟示。當然,並非美國高校的政策就一定適合中國國情,但正因為如此中國才更需要審慎地看待師生戀,並在討論中形成本土化的師生戀政策。更重要的是,雖然教育部已經出台「高校師德紅七條」 [8] 這種以道德為法規約束教師的紅頭文件,但短短一百多字根本難以定義高校中關於雙重關係的專業倫理,教師在雙重關係中的權力濫用處於一種只要不嚴重到違法就難以被制約的情況,對師生戀的討論或許就是關於教師、教育、師生關係的專業倫理在中國發展的開端。

畢竟,師生之間任何性質的雙重關係都存在和師生戀同樣的隱憂:不平等性會給雙重關係帶來剝削、控制和利用的嫌疑;雙重關係又會反過來影響當事雙方以及教師與第三方的師生關係,削弱了教師在自己本職工作上的專業勝任力。這兩點與心理諮詢行業倫理中反對雙重關係的理由其實是近似的,即「有可能會損害心理學家的客觀性、能力或效率,從而影響其工作的效果或者直接對來訪者造成剝削或傷害」[9]。而值得深思的是,心理諮詢其實並不是對我們人生影響最大的行業,卻發展出了致力於避免來訪者受到損害的強制性職業倫理,真正對個體身心發展影響最大的高等教育行業卻顯得落後了。

所以質疑師生戀的邏輯不僅僅是質疑師生戀本身,它質疑的是師生之間包括戀愛關係在內的所有雙重關係的正當性。中國曆來倡導教師與學生在師生關係外保持融洽的私人關係,所謂「情猶父子」「亦師亦友」。但實際上校園外師生的私人來往極易因其不平等性導致教師對學生的控制乃至凌辱,又或者是涉嫌人情往來引發關於教育公平的質疑。比如近期陶崇園事件中爆出的師生聊天記錄可以看到,其導師王攀經常要求其帶飯、洗衣等,這種關係無疑極度損害學生人格。

合理的考慮是,師生尤其是存在直接指導關係的師生,因當盡量避免發展在課堂外的私人關係,特別是涉及利益、性或者其它親密性質的雙重關係。師生在課堂外出於教學指導等正當目的需要接觸,應當盡量把會面地點安排在具有公共性質的場合,否則應當盡量保證第三方在場。並且可以考慮設立高校自治性質的倫理督導委員會,要求教師對自身的雙重關係予以報備,對師生雙重關係實行專業督導。

歸根結底,師生關係幾年便過去了,如果真的愛對方,那就等師生關係結束後再約會吧;如果志同道合希望成為朋友,那就畢業之後再約飯吧。要求審慎看待師生戀乃至其它師生雙重關係,並非要質疑兩個人終身的交際自由,而是為了保護更多人在師生身份外私人生活的自由、保護教師在自己工作上的專業勝任力、保護學生的學習生活不被異化——是為了倡導一種更專業的師生關係。

Reference:

[1]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諮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EB/OL]baike.baidu.com/item/%E .

[2]李軍. 學術性騷擾的共犯性結構:學術權力、組織氛圍與性別歧視——基於國內案例的分析[J]. 婦女研究論叢, 2014, (6): 44-55.

[3]中國新聞網.45歲女教師與2名男生三角戀 男生捅死情敵[EB/OL]. news.sohu.com/20080227/ .

[4]Patricia A.Rupert,Deborah L.Holmes.Dualrelationships in higher education: Professional and insti-tutional guidelines [J].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1997,(6):660-678.

[5]廣州性別教育中心,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中國大學在校和畢業生遭遇性騷擾情況調查報告 [EB/OL].mp.weixin.qq.com/s/R97N .

[6]新京報.南昌大學一副院長被指長期性侵女學生,我們找到了兩位當事人

[EB/OL]. mp.weixin.qq.com/s/6jQt .

[7]哈貝馬斯.交往行為理論第一卷行為合理性與社會合理性[M].曹衛東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121.375.

[8]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 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EB/OL]. old.moe.gov.cn//publicf .

[9]百度百科.雙重關係. [EB/OL]. baike.baidu.com/ite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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