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cture 2. But anyone who knows love is will understand...

就知道你會說我每次標題都起的那麼捉急。

懂的人或許會不屑,看個黑鏡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多少年前的事了。


是啊,多少年前的事了。

黑鏡首播的二零一一年底,我剛走完人生中第二個中二。

看完《海邊的卡夫卡》,發現自己已經過了做最強的十五歲少年的年齡了。那就做世上最強的十七歲少年吧。我心想。這回自以為有了些長進,初中二年級語文課上看的郭敬明安妮寶貝,可算給換成了村上春樹菲茲傑拉德米蘭昆德拉奧威爾。寫東西總算能好好斷句不像墨爾本的安東尼那樣把人憋成氣喘。

自以為。在再一次吹噓自己生了三胞胎有多麼牛逼後,語文老師當著全班的面說像我的作文那樣模仿郭敬明的意識流是不行的。本來想著自己的語言就算不是威士忌,也能算是《1984》里寫的那種公社特供的劣質杜松子酒吧。結果人家劈頭蓋臉就說你這玩意是含LSD的嶗山可樂,這般歪門邪道是成不了器的。我猜詹姆斯喬伊斯聽到這話得氣得再在土裡分解一遍。

Really?

大概是因為沒有堅持跑步,寫東西的本領也就確實沒有長進,甚至連閱讀的耐性也漸漸消退了。說起來有點不好意思,我有一本買了六年還沒看完的《發條鳥年代記》。長跑運動員村上以此為分界點,開始把目光從威士忌和爵士樂移向了雞蛋和高牆。本來是怪有興趣來著。這本三部六百頁的書被帶到北京,帶回家裡,又帶到美國。每次都是看到一半就莫名其妙擱下了,以至於不得不回顧前面的章節甚至從頭再看,如此往複,硬是沒啃下來——吹著《賊喜鵲》(La gazza ladra)做義大利面的第一章倒是因此看了得有個六七遍。

浮躁是一回事。林少華這種晦澀的口吻還真就讓書難讀了好幾倍,好些個詞句翻譯得硬是讓人摸不著頭腦。或許是出版商也覺得得換個口味,我去政法大學聽林老講座的時候,翻譯版權已經是給施小煒去做了——大家拿著剛出版,施譯的《1Q84》讓林老簽名時我也是好生尷尬。幸虧大家也不忘順著林老的意,溜須拍馬地抱怨著施的譯作不如林版。那時還在聽披頭士的我耐不住好奇,大著膽子問林少華自個兒聽不聽書里說的音樂,喝不喝書里說的酒,為啥要把《Rubber Soul》翻譯成《膠底鞋》。答曰:翻譯只需試著體會作者意思就好,個中提及作品無需一一去欣賞。

Really?

我回頭就去買了施譯版的《沒有顏色的多崎作》。怪清爽的文風嘛!彷彿從前看的是另一個次元的村上。想起第一中二那會兒聽的《阿珠的陷阱》——後來才知道是吐槽台版村上譯者賴明珠女士的歌,突然覺得,我們大陸也有「阿華的陷阱」嘛!


七年後的今天,莫說是林或是施翻譯的村上,連文學類書都看的少了。這份情調彷彿被封進了看不見星空的深井裡,爬上去的軟梯不知何時已被笠原May抽走不見。抱歉啦十七歲的自己,最強的十八歲少年,十九到二十五歲青年你都沒當成。你只能聽著樓下的酒鬼們在周四的深夜例行狂歡,單曲循環這首黑鏡的插曲第五遍後,你會在書櫃的角落裡發現這本掉了封皮,殘破不堪的《發條鳥年代記》。

這一次,要不要看看他最後到底找著妻子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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