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報名點: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報考指南
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報考指南
北京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的報名考試點。本報考點負責受理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在北京的報名、考試及諮詢等工作。
為了方便考生報考,特提醒考生註意:
一、報名資格
請考生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簡章》中關於「報名資格」的規定,對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我報名點不予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
第一步:網上報名時間:3月1日-3月15日;全國聯招報名採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聯招辦網站進行預報名(網址:http://www.ecogd.edu.cn)。預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並在網上繳付報考費(報考費每人550元人民幣。請認真閱讀聯合招生政策規定、公告、報名流程等,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在規定時間到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
第二步:報名確認
時間:3月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點:北京報名點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校招生辦公室(港澳地區、台灣省學生報名處)負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志新東路9號,郵政編碼:100083)。聯系電話:010-82837212、01082837115。
確認方式:現場正式確認時,考生本人攜帶下列規定的報名資料前來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報名點(地址見上面),接受報名初審,當場進行電子攝像,並確認報名信息。 報名確認必須攜帶的資料: 港澳地區學生: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香港/澳門非永久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高中畢業考生提交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高中畢業生提交蓋有就讀學校公章的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明原件。 3、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原件;或蓋有就讀學校公章的高中各學年成績證明原件(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入學時補繳最後一學期成績單)。
台灣地區學生: 1、台灣地區考生具有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高中畢業考生提交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高中畢業生提交蓋有就讀學校公章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 3、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原件;或蓋有就讀學校公章的高中各學年成績證明原件(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入學時補繳最後一學期成績單)。 請註意: 華僑考生須在廣州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考試地點可以選擇北京、上海、福州或廣州。
持香港、澳門地區高中學歷的港澳台考生必須在畢業中學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門進行現場報名確認並參加考試。
1、持中國內地(祖國大陸)學歷的考生信息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彙集後送考生畢業中學所在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學歷查驗;持港澳地區學歷的港澳台考生須在畢業中學所在地(香港或澳門)報名參加考試;持國外學歷的考生報名時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對其學歷證明材料所做的認證書(中文版,須註明是否學歷教育)。
2、凡持虛假學歷報考者,一經核實,將取消其當年全國聯招考試資格,已參加考試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試成績,並且在三年內不準參加全國聯招考試或全國高考。
3、報名結束後將所有考生的證件、資料移送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認定,對涉嫌偽造者,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本報考點只接受現場確認,不接受郵寄及代辦報名確認。考生本人須到報考點現場照相,並辦理報考資格確認有關手續。 4、報名一經確認,所有數據不予修改。 三、列印准考證
2018年開始考生可自行在網上列印准考證,列印准考證時間以聯招辦公布的簡章為准。
四、考試
1、考試科目: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考試大綱》。 2、考試時間:日期時間科目5月19日
(星期六)9:00—11:30中文13:30—15:30英語5月20日
(星期日)9:00—11:00數學13:00—15:00物理、歷史16:00—18:00化學、地理
- 考試地點:北京科技大學附中(海澱區志新路36號)
五、填報志願
(一)從2018年起,考生填報志願的時間安排在全國聯招考試成績公布之後,即六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填報志願網址與網上預報名網址一致。
(二)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錄取批次分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本科志願組考生可填報A、B、C、D、E、F、G、H、I、J十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預科志願組可填報A、B、C、D、E五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三)填報志願時,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時兼報普通類專業和體育類、藝術類專業。
(四)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術科考核,術科考核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由招生院校確定,考生應盡早與擬報考的院校聯系。術科考核不合格或沒有參加術科考核的考生,不得填報相應的體育類、藝術類專業。
(五)填報志願前,考生應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專業目錄》,了解招生院校的招生專業及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
六、投檔錄取方式
7月初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施。從2018年起,實行網上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錄取分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先進行本科院校志願組投檔錄取,本科錄取結束後,再進行預科院校志願組投檔錄取。聯招辦按招生院校各類別、科類招生計劃的1:1比例,將考生電子檔案投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考生志願及本校招生計劃、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預科錄取時不分專業。預科學習結束後,經預科就讀學校考試合格後,再分專業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七、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根據學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商轉其它專業。
六、其它
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華僑及港澳台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台〔2016〕96號)進行管理。
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准與內地(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
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執行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考生可在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www.ecogd.edu.cn)上查詢當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專業目錄》、聯考成績及錄取情況。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區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上述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諮詢及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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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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