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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生太長,怎可將就

1

夜幕降臨。細細密密的雨,似牛毛一般依然沒完沒了的下著,像一個怨婦似的,浸濕了整個村子。村子位於中國西北部甘肅的一個小山村。

玉珊剛踏進我家大門,電話就嘟嘟的響了。

玉珊從背帶短褲兜里掏出手機,看了一眼,只見眉頭緊鎖一下,嘴角輕微蠕動,按了接聽鍵。

沒等對方開口說話,玉珊便先聲奪人,「我要離婚」。

「你說什麼?」

「我要離婚!」

「你再說一遍。」

「我說了我要離婚,我要跟你離婚,不想跟你過了。」玉珊聲音提高了八度。

「我不同意。為什麼要離婚呢?」丈夫在電話那頭煩躁的喊著。

「你難道不知道原因?」玉珊在電話這頭也吼起來了。

兩人在電話里七七八八的說著,我只好待在房子里等玉珊掛完電話,再和我聊天。

玉珊和我不但在一個村子長大,而且從小學到初中,我們一直在一個班。那會一起上學,一起回家。

玉珊長得特別水靈,一雙大眼睛,撲閃撲閃,黑色的眼珠遠遠地就看見有光,嫩白的臉蛋,左邊一個淺淺的酒窩,笑起來異常迷人。在我們班被稱為班花。

玉珊有一個弟弟。父親是陳叔。由於家境困難,初中畢業陳叔就不讓玉珊繼續上學,要掙錢供弟弟上學。

還記得玉珊不上學了,我孤獨了好久,也難過了好久。

玉珊年紀小,只能在我們縣城的小餐館做服務生,一月只有二百多的工資。她從來不捨得亂花,工資一發就全數交給陳叔,一心想著添補家裡。

十八歲時,玉珊已經在西安打工,除過繼續支付家裡的費用外,攢了一些錢,找了一家理髮店,當學徒,學習理髮。

2

玉珊做學徒,白天學理髮,晚上住在理髮店。理髮店有一個沙發,晚上可以把沙發拉開,當床用。每晚,玉珊打掃完衛生,關門,鋪上自己的床單。就去睡了。

住在理髮店,一是可以省下外出租房子的錢,二是可以幫老闆看店。

有天晚上,老闆走了,玉珊正在掃地,準備打烊。

一個二十齣頭的小伙走進了理髮店,「還可以理髮么?」小夥子佇立在門口等著回答。

玉珊慢慢的抬起頭說:「我們已經要關門了。」然後繼續低著頭掃地。

「麻煩你辛苦點,幫我剪一下頭髮。我白天工作太忙,實在沒時間。好不容易找到你家理髮店等還亮著。給我理成毛寸就好。」小夥子說著,語氣誠懇又帶著點期望。

玉珊心想:「毛寸也簡單,不會花費很多時間。」於是,抬起頭看了一眼小伙說:「好吧,你就是今天的最後一個客人了。」

不到二十分鐘,頭髮理好了,兩人也聊的歡快。原來小伙是陝西人,叫林海,也是初中輟學,幫著父母幹活,三年前來西安打工。

第一次理髮後,林海每月到玉珊的店裡理髮。後來,變成一月兩次。兩人越來越熟悉,慢慢的產生了一種類似愛情的情愫。

兩人認識十個月後,在一起了。戀愛了。

林海的工作也有了調整,從貨運司機提升為董事長的司機。時間比以前更規律,而且不再那麼勞累。

於是,下班早的林海,總會在玉珊的理髮店等她下班。玉珊忙時,他總會在外面帶飯給玉珊。每天會早起為玉珊做好早餐,自己吃點就忙著去上班。玉珊上班遲,常常八點半才從被窩爬起來,洗漱後,吃完林海為她做的早餐。再去上班。

不知不覺,兩人在一起一年過去了。

二十歲的玉珊,回家過年時,告訴父母,她和林海的關係,並且打算和林海結婚。如果徵得父母同意,年後,他們雙方家人會見面。

誰知,玉珊說完以後,陳叔暴跳如雷,十萬個不同意。

他根本不關心林海的人品,是否和玉珊是真愛,是否疼愛玉珊。他只知道林海是陝西人,離我們老家太遠。而且他聽說,除過我們老家,其它地方的彩禮很低,甚至女方要多出。

陳叔心想,玉珊如果不嫁在老家,那麼他們就沒有多少彩禮。但是在我們老家,嫁一個姑娘,十萬多元,足以給兒子娶媳婦。

玉珊母親雖然很疼女兒,可是還是站在陳叔一邊。

玉珊的日子似乎一下子黑暗了,整天待在自己的房間里,以淚洗面。想起他的林海還在陝西老家等她的喜訊,她就更加難過。幾乎到了茶飯不思。

過了五天,她的父母坐在她的炕沿,父親卷了一支老旱煙,放在嘴邊,語重心長地說:「孩子,你也知道,你弟弟只比你小兩歲,都十八的人了。也沒上下什麼學。得趁早找個媳婦。咱們這邊彩禮就得十萬多,我和你媽根本沒什麼錢。把你就嫁在我們家附近,給你尋個好人家,我們也能互相照應。爸媽也捨不得你走那麼遠。你看,我和你媽都老了,越來越不中用了。家裡還指望你們姐弟倆。你不要把我們扔下,好嗎?」

父親慢慢的說著,嘆著氣,還不停地說:「怪我沒用。」

母親已經在一邊啜泣。

玉珊抬起頭,看到父親愈加滄桑的臉,母親的絲絲白髮。

那一刻,玉珊的所有防線徹底沒有了。

玉珊和林海的感情就這樣被中斷。在親情和愛情之間,她選擇了前者。

為了父母,為了弟弟,也為了這個家。

本來玉珊就長的漂亮,村裡人個個都讚不絕口。沒回家之前,村裡人已經都給玉珊介紹對象。玉珊根本沒心情看。

後來,陳叔做主,同意將玉珊嫁給鄰村的大洋。

大洋家居住在鎮上的街道,這是陳叔最看重的,於是同意了這門親事。

不久後,玉珊結婚了。和鄰村的大洋。

3

婚後一年,他們有了寶寶,第一年的日子過得還算甜蜜。

然而好景不長,第二年起到現在,已經十年了,十年時間,他們除了吵架,大洋還經常動手。

孩子在老家由公婆帶著,兩口子在外面打拚。大洋總是上一個月班,睡三四個月,玉珊每天辛苦上班,工資發了,還沒來得及存,就被大洋搶去或者偷去亂花了。打牌,抽煙,和一些狐朋狗友酒肉穿腸。

孩子九歲了,大洋卻沒給孩子一分錢,也不給家裡一分錢。每次都是玉珊給公婆匯錢,支撐著整個家。還不時被大洋偷她的銀行卡。

玉珊制止時,兩人又是無盡的吵架,打罵。玉珊本來身體就單薄,幾年下來,更加消瘦。就連那水靈的眼睛也少了許多光澤。

我想,這不僅僅是歲月的痕迹,更多的是陳叔葬送了女兒的人生。

多少個日子,玉珊是以淚洗面,多少個日子,玉珊孤苦無助。可日子還是得繼續。

4

夏天,我回老家避暑,得知玉珊在娘家已經待一個月了,回來打算離婚。要找律師,和律師溝通,寫離婚上訴書。

聽到我也回老家了,玉珊便來我家找我玩,誰知一進門剛坐下,就接到老公的電話,兩人說了一個多小時。

掛完電話,我問玉珊:「想好了么?」

「想好了,必須離,再不離這樣拖死兩個人呢。」玉珊堅定地說。

「那孩子呢?」

「我儘力爭取,實在爭取不來,我也同意孩子判給男方。我們一點愛也沒了,在一起對孩子也不好,況且孩子也懂事,畢竟已經九歲了。」

聽了她的話,我點點頭。

默認。

其實,三四年前,我就想讓他們離婚,可是,玉珊總想感化大洋,總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總在一次次給對方機會。

那時,他們的婚姻就已破裂,就已名存實亡。

如今,終於做決定了。她終於要解脫了。要逃離婚姻的噩夢。

如果感情好,甜蜜如初,互相疼愛,互相理解,包容,兩個人一同朝著一個方向前進,誰願意離婚啊。

但是如果沒了感情,沒了溫存,唯有無盡的爭吵,打罵,隔閡,那麼,苦苦相守又有多少意義呢。

離婚不可怕,可怕的是不離婚,過著行屍走肉般的日子,過著連尊嚴都消盡的日子,那才是真正的可怕。

試想,一個人的一生,有幾個十年值得揮霍,值得被辜負。

僅此一次的人生,儘力活出最美的樣子,是我們每個人一生做的課題。玉珊終於要改變了,不再將就,不再忍讓,不再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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