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稿集(二)

忽然翻見了夾縫間的此篇。寫得又爛又鬼迷心竅。

2016.11.4

《造物》

對於偶然的戀愛來說,即所謂的一見鍾情,則必然是無形之中(但很顯然是有意而為之)地將對方視若人偶,完全僅限於一個對口的外表,而靈魂,則用自我臆想中的自己來填充。

所以我憎惡一見鍾情。一見鍾情越是濃烈,則越是該指責自己酩酊大醉得深。唯有最不尊重人的人,才會對愛情抱之以如此猥褻的態度。這樣的人相當不懂愛,因為他只愛他自己。所以哪怕是愛上一尊希臘的青年雕像,也是意料之中的。

難有人因雕像蓬勃的生命力而愛他,並將他視為另一種形式的人。而只是將其視為一種低賤的造物,並且包涵所謂的令人作嘔的藝術性。那種奔涌的生命力,已經完完全全超越了藝術。

沒人懂得愛情。雖然我不曾談過任何一次戀愛,但我深諳此道。現世男歡女愛都是愚蠢至極。互相樓抱在一起,依依惜別,再舌吻一番,唯有舌吻的時候,才露出真正滿意的,狐狸得著了葡萄的表情。越是眾目睽睽之下,越是愛得狂熱。拿起喇叭,大喊大叫,鮮花像祭奠死者一般撒在地上,去ktv借了音響,開始高歌猛進,逼人一見鍾情。又或是一雙毛腿,卻硬是要踩著兩條船,殊不知每條船上,除了毛腿,還有毛手毛腳。

當然你問我愛情是什麼,我是絕對答不上來的。因為我虔誠,我不願說,也不能點破,這種東西需要悟。然而有一些常識我卻是能說上一點。愛情無非是一種獸性大發,所以愛便是一種赤裸的衝動,它恨不得將自己全身赤裸再捆起手腳,一不做二不休地將自己往對方腳前那麼一扔,這便是愛情。

然而這樣的愛情不配是紅塵的愛情。紅塵里,凡事都要講個俗和巧。俗絕非是單純,而是有銅臭味的意思,巧絕非是用情至深,而是巧言令色。當想當然,絕不能說透,他們嘴裡愛情之朦朧即如此,即大家沉迷於這樣的一個局,就像是五石散一樣,越是瘋癲就越是快活。「來吧,快讓我看看,你有多少的純度,你夠不夠冰,你夠不夠毒。」人是造作的動物。

更有甚者,覺得愛情是一種宿命。既然愛是一種宿命,那麼愛便是一種追尋。追尋到萬中無一的奇才,最最好是齊天大聖。然這種人,無非患了病。心病心藥醫,情病新不了情醫。多嘴一句,愛泛濫到情歌唱不完。人人談情說愛,但實際上,是談自己,是生造哈哈鏡。

最為可惡者,是炫耀的人。有了女朋友,便覺得天下神器在手。最最令人髮指的自戀。然而其實所有的人都差不多,因為大家相互交換,相互做商品,俗與巧都包裝好了,沒理由不覺得人是有價碼的,故而沒理由不去當個闊佬,沒理由不左摟右抱,沒理由不去會所里借個喇叭,讓全世界都知道我今天為你買了九九九……

我是如此想的,但持續的時間不長。因為我發現了自己的可鄙。這種可鄙來源於偶或的半夜驚醒。從春天醒來,在冬天裡勞作。我終究發現了自己的拙劣。一種偷懶的念頭打動了我。或許很多事情可以變得簡單。內心的空虛,其實總是有,或許應當填補,生活百無聊賴,不如堆起篝火取暖。人前人後,總有一個傻子可以欺騙,可以利用。我這麼想著,卻又不願意去做了。因為很顯然這一切精神上的匱乏,完全可以用另一種再為簡單不過的事情所填充。

然而我終究是不單身了。就像是在極黑的夜裡,不再聽到別人的呼嚕聲一般。

然而我無論如何,都忘記不了那件紅色的羊毛大衣。胸脯上四枚黑色的大紐扣。那種在燦爛陽光下像是金戒指一般的皮膚。她一眼看穿了我,她肯定一眼就看穿了我。我傻傻地站在原地,那一瞬間我希望可以立刻死亡,這樣的瞬間使我蒙羞。她走了過去,不再看我任何一眼。我發覺我並沒有在談自己,也絕無任何企圖發作的獸性,取而代之,是腦海的一片空白。是極黑的夜裡,連綿不斷,渾濁極了的呼嚕聲,是一種想要當即切下耳朵的煩躁感。我當即感到難受,我想要奔跑。我急匆匆地沖向卅岔口的小黑店,店門口的老娘正在極力推銷她的手抓餅。我滿腦子都是呼嚕聲,我因而無法入眠。我抓起一瓶水就喝。坐在櫃檯的面相醜陋的男人當即拍桌站了起來。我從口袋裡將錢掏出來,一股腦地往破爛的木桌上扔,硬幣掉得整個世界嘩啦嘩啦響。然而我的腦海里,呼嚕聲揮之不去。沒有任何的歡笑,沒有任何的瘋癲,沒有任何的熾熱,只有喧囂與寒冰刺骨。只有一種尋求死亡的想法。我忽然想要說話,水嗆進了我的肺里,我瘋狂地咳嗽,腦海里卻安靜了下來。我不知為何地往極遠處看去,我劇烈的咳嗽導致我整個人吃力地坐在地上東倒西歪,忽然我看見了那個姑娘轉身看了我一眼。

後來我結了婚,我氣喘吁吁,又很是不服氣地躺在床上,忽然看見了我拚死解不開的東西,生氣地將它扔出老遠,為了避免被罵,我立刻扯出話題:「我是真沒想到。」

「胡說八道。」

我忽然開始放肆地大笑。我覺得這個世界很可笑。我覺得得虧我是個人,我知道自己在笑自己。得虧我不是一種令人作嘔的造物。但我又時常覺得,我就是一造物,還是一拉磨的畜牲。但張張望四周,所有的都挺著傢伙呢。這真真假假,總歸是一場冰不冰毒不毒的造物彼此戕害的局,你我興許就圖個樂呵樂呵。編點稍稍奇特的一見鍾情,糊弄糊弄所有人。這哈哈鏡造得越大,就越是真正的鏡子。就好比故事啊,寫得越是狗屁不通,就越是清腸道,派宿便。所有的都搖搖自己的老扶扇,在搖椅上跌宕一番,唯一就這點樂,多不了了。

「老大不小了還裝正經。」

但我是真忘不了那姑娘啊。沒有名字,沒有年齡,沒有任何的一切,唯獨那一張臉,我竟整整愛到現在。

末了點一句:尾生抱柱,至死方休。尾生這人,是個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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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知道怎麼繼續寫去,了了結尾。有時間就更吧!希望有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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