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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日記第一篇

我準備辭職了,8月14日。不爭不搶,逆來順受,我可以說是很沒有主見的人。這一次,我花光了我所有勇氣,我賭我會更好的。

我喜歡公園,喜歡大廈,喜歡魔都,喜歡這裡的神秘感,甚至可以說喜歡孤獨的漂泊。我沒細想下一站會停在哪裡,我會遇到各類各異的人,會做意想不到的事,但是,我希望自己開心。

很久以後,我們才明白,高中一起分辣條,追著整棟樓跑,回憶有多珍貴。我常常覺得自己沒有長大,還是個單純善良的姑娘,還會去找那個姍姍來遲的你。畢業季,離校前一晚,我告訴他,我要走了,也許以後都不會回來了,也許我們會彼此忘記,也許好好告別,會沒有遺憾地祝福對方。他還是一如既往的好脾氣,禮貌而不失禮節地拒絕了我,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害怕告別,和我一樣,和大家一樣。

如今,身在魔都,我很想念。但是這種思念,會慢慢隨著時間推移,淡化甚至消失。就像暴雨以後平靜的大海,沒有人知道我愛過,我恨過。

我有太多軟肋,卻丟了鎧甲,還自以為是。事實上我這種性格的人在宮廷戲裡,一定是最好欺負,最死得快的角色,而且還不會讓人惋惜心疼。換句話說,就是作死。我爭不贏搶不過,所以宣告社會,我不在乎。嘴笨還假裝不願意開口,自卑又虛偽,腹黑又可怕。

一個人變了,都不知道為什麼?我開始喜歡NBA,覺得大鬍子黑人也不錯。我也去玩滑板,自己笨拙的摔跤,畏畏縮縮的爬起來。沉默,越來越有趣,我幾乎快愛上它了,可是,我不可以。現實不允許我這麼做,我只能推自己往前,自己扒開自己的嘴,自己欺騙自己,嘿,那個小丑笑的好開心好猥瑣。

每個人,不只是我,都有很孤獨,矛盾,痛苦的時候。我想自己是悲觀主義者,我享受頹廢,熱愛荼蘼。很久很久以前,我會和自己的小夥伴玩小馬過河,過家家,笑的無比開心。暗戀班長,看其他女生湊著他我也會吃醋。第一次做演講,會緊張到聲音顫抖,手心出汗。而現在呢?

那天,我肚子痛,檢查是闌尾炎。不痛,真的沒有電視劇里那麼誇張的痛,我還是哭了。一個人打車,一個人挂號被前台嫌棄的時候,我沒有哭。我只是接到你的電話,問我還好嗎?就像給我塞了一顆紅辣椒一樣,眼淚止不住,心也火辣辣的。當我自己走出醫院的時候,我真的忍不住了,嚎啕大哭。

一個人累不累?累。那你快樂嗎?我不是真正的快樂。我每天上下班都會經過一個很有格調的酒吧,放著性冷淡的音樂,燈光也很懶。我總說要進去,可是我心裡清楚,我不會的。我太孤獨了,孤獨的人是顯眼的,我要隱藏偽裝自己,做一條變色龍。我不會告訴你,我對酒精過敏,所以酒吧,我是萬萬不能去的。

年輕人總是容易心高氣傲,目中無人。曾經我的一位長輩,他說,你有什麼資格讓別人等你,你他媽算老幾!他說得對,我太愚昧了,愚昧到不知道怎麼反駁他。我是懦弱的,我缺少一副殼,一份安全感。

陌生的城市啊,熟悉的角落裡,也曾彼此安慰,也曾相擁嘆息,不管將面對什麼樣的結局。

喜歡總是比討厭容易的多,熱愛一座城市,就去吧。喜歡一個人,就去追吧。喜歡吃榴槤,才不管別人怎麼想。我厭倦這人世浮沉,卻無法脫身,我討厭自身,也只能共存。大概靈魂太高冷,不願與朽臭的肉身同處共困吧。

我是一島Panda,因為不想任何熊貓孤獨,我選擇了一島,事實上,害怕孤獨的那個人一定是我。未來,我一定會喝酒抽煙,打架就不一定了。既然靈魂與肉體不願融為一體,那就互相傷害吧,誰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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