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網跨省月度電力交易規則解讀

2017年6月,南方電網發布了「南方區域跨區跨省月度電力交易規則」。說電君第一時間對交易規則進行了解讀。

一、各類主體在跨省交易中的交易方式

規則中對南網五省(區)的跨省月度電力交易的交易品種、周期、交易方式和價格體制都做了詳細的約定,各類售電主體可以根據規則及自身需要選擇合適的交易方式,說電君總結如下:

1.已簽訂西電東送年度購售電合同的省(區)電網公司可通過雙邊協商方式,與已簽訂西電東送年度購售電合同的點對網送電電廠和省(區)電網公司,可每月進行1次月度協議計劃交易。

2. 在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或廣東、廣西、海南電力交易中心註冊的企業中,接入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火電、核電發電企業,與具備市場化交易資格水電發電企業,可每月進行1次月度發電合同轉讓交易。

3.根據富餘電能消納、餘缺調劑需要,具備市場化交易資格的水電、火電、核電發電企業可與電力用戶及售電公司進行按月組織的月度集中競價交易,

4.具備市場化交易資格的水電、火電、核電發電企業可與廣東、廣西、海南電網公司進行按月組織或月內臨時組織的月度富餘電能增量掛牌交易。

二、跨省交易的價格體制

跨省交易中涉及到的各類價格在規則中也有相應的說明,主要是電量遠距離輸送的輸電價格和線損電價的確定。規則中說明:跨區跨省輸電價由送端省(區)電網500kV輸電價、超高壓輸電價兩部分組成。其中點對網送電電廠跨區跨省輸電價執行超高壓輸電價。各省(區)電網公司、超高壓公司輸電價格按照國家批複或核定的價格執行。線損電價依據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核定線損率折算。而各種形式跨省交易的價格計算方法則與相同形式省內交易的計算方法基本相同。

三、跨省交易怎麼計量和結算

電量的計量和計算是跨省交易中關注的重點,也是各省電網利益的關鍵節點,規則中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參加交易的發電廠實際上網電量以及省(區)電網公司與超高壓公司之間的關口電量按關口計量點的計量電量進行統計。

參加交易的發電廠上網關口計量點原則上設在電廠與所屬省(區)電網公司產權分界點,並在電廠與電網購售電合同中明確。省(區)電網公司與超高壓公司之間的關口計量點由南方電網公司根據電網實際情況確定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負責跨區跨省交易電量的分割和確認工作,交易電量分割按照月度市場化交易電量優先、月度協議計劃電量次之的順序分割及確認。沿用現有省間交易結算模式執行。

四、偏差考核

由於實際執行與交易結果存在偏差,市場運營機構通過採取偏差考核的方法解決電量偏差問題,在規則中規定了跨區跨省送受電執行偏差由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負責,分為月度協議計劃偏差和市場偏差。

月度協議計劃偏差應根據相關省(區)電網公司、執行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點對網送電電廠的購售電合同進行結轉或偏差結算。市場偏差由相關省(區)電力交易中心負責依據電力調度機構出具的計劃執行偏差說明分解到跨區跨省市場主體範圍內的責任電廠或電力用戶、售電公司,並提交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審核確認。

交易計劃執行偏差原因、偏差電量等會由南網總調及相關中調負責按月統計匯總,提交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及各省(區)電力交易中心,作為市場主體履約考核依據。

五、交易費用

關於交易費用收取方式的問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負責另行制定收費辦法,明確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收費辦法由市場管理委員會審議,報政府主管部門後並組織實施。

總結分析

《南方區域跨區跨省月度電力交易規則(試行)》的頒布實施,對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中打破省間壁壘,推動電力資源合理配置意義重大,有利於建立多級跨區跨省電力市場協調交易機制。通過各區域各省市電力市場間的互動協調,保證各省電能充足穩定供應,規則明確了安全校核、交易執行、計量結算、偏差處理等各環節實施,為跨省區電力市場交易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儘快推動跨區跨省月度電力交易規則的落地實施,規範電力跨區跨省輸送交易制度,完善改革雙邊交易措施,有序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保障電力市場體系的公平競爭,規範交易,開放有序,最終建立完善的電力市場交易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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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電+網(www.365power.cn)

作者:說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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