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竹之辯

陽明早年格竹未達,直至龍場頓悟,「始知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並且批評朱子學「於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卻是義外。」從此與宋儒決裂,確立了向內求理的思想方向,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

「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夷,好是懿德。」天理是真與善的完整展開。在沒有人「心」參與的原始自然的世界裡,在物理之中可以求得天理之真。所以有二元論的認識論建立起的自然科學。但是物理只是「分理」,程頤所謂「氣質之性」是也。天理之真在形而下的有限性的基礎上,天命之性還無法展開,只有繼續發展才能物盡其性。人不以物理為本性,而能反身而誠明其性理。陽明於竹求長短精粗之理則可,求至善之理則不可。

格竹未達,轉而格心。「正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於正也。」格心論最終落實為致良知說,如「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無不知敬其兄,只是這個靈能不為私慾阻隔,沖擴得盡,便是他的本體,即孟子所謂「四端之心,人皆有之。知皆擴而充之而已。」然「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此日常自然感應,皆氣質所發,非本心使然。故程子曰「才稟於氣,氣有清濁,稟其清者為賢,稟其濁者為愚。」故人生之性,有善於不善也。此非本心參與,方可謂之先天必然,未得其本心之理也。於四端上指出這個四端之心,所謂反身而誠者,本心之理方可具焉。朱子所謂格物在致知者,察識事物之分理,心能誠之,而後明本心之性理。

即使不是從四端之心中格物,仍然是有可能的。明道觀雞雛,子厚觀驢鳴,濂溪門前庭草交翠,觀物之生意可識仁之體。陽明觀竹得其生意,有何不可?性即理也,天理不識得你是人還是物。於物理上推而至極,得其大本,亦為人之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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