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之爭,重塑了新舊媒體關係

兩年前,我剛進入科技媒體行業時,趕上了今日頭條的版權風波。

2014年6月,今日頭條宣布完成C輪1億美元的融資,估值5億美元,未及慶祝,就迎來了版權訴訟的集中爆發期。

那是一場傳統媒體向新媒體開炮的版權戰爭,博弈從對抗走向妥協,結局是今日頭條沒被口水淹死,傳統媒體也開了新財路。

兩年後回過頭來看,妥協是當時最好的結局。

PC互聯網時期被門戶「欺負」,移動互聯網時代被新媒體「蠶食」,傳統媒體曾引以為傲的獨立的發行渠道和穩定的讀者訂戶被沖得七零八落,以廣告收入為主的商業模式也已經無法支撐高昂的內容生產成本。生死邊緣,版權是他們握有的唯一武器。

而新媒體作為新生事物,想衝破根深蒂固的版權體系在當時是絕無可能的,註定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都要在夾縫中生存。這是媒介技術從被認知到被認可的必經階段。

妥協背後,沒有對錯之分,只是步子不能邁得太大。

而更大的變化是,兩年前,「版權」還是傳統媒體炮轟新媒體的武器,兩年後,新媒體已經開始用「版權」來完善自己的內容生態了。無論是今日頭條、一點資訊,還是知乎、微信公眾號,版權保護力度的加大,在完善內容生態的同時,更使傳統媒體對於新媒體的依賴感增強。

換句話說,新媒體在瓦解和重構傳統媒體的發行渠道後,又將戰場推向了整個內容領域。

包括版權保護條款在內的自媒體扶持計劃意在淡化新舊媒體的對抗,強化內容生產者之間的競爭。在新媒體的強勢平台面前,傳統媒體的內容生產優勢得到進一步釋放,但角色地位卻被遭到削弱。後者越來越離不開前者。

可以說,版權之爭重塑了新老媒體之間的關係。從「版權」到「自媒體」,從「渠道」到「平台」,過去的兩年里,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已經從敵對關係轉向合作關係,議價權也在向後者轉移。

聲明:本文所提及的「新媒體」多為純平台模式。

作者i小築,關注影視流媒體,微信公眾號xiaozhu-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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