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話西遊第二季:取經路上】第十一章(43)

這次聊個小故事。

這個故事既沒有炫目的鬥法,也沒有複雜的關係,從篇幅上也不大。

而且這個故事套路很庸俗,一個妖怪抓了唐僧,猴子想辦法營救,搬來救兵戰勝對手,結束。

其實沒什麼可說的,一點內幕都沒有——如果我是在把《略話西遊》當娛樂扒皮文在寫的話。

一本書哪可能都是高潮,肯定得張弛有度吧。讀來其實別有一番韻味。

這一回說的就很世情,而且比較淺顯,某些人的瞎話很容易能看出來。比如:

前年不幸,舍妹疾故,惟他無方居住,我著他在黑水河養性修真,不期他作此惡孽,小龍即差人去擒他來也。

顯然就是瞎話。

受害人都出來告狀了:

那老人磕頭滴淚道:「大聖,我不是妖邪,我是這河內真神。那妖精舊年五月間,從西洋海趁大潮來於此處,就與小神交斗。奈我年邁身衰,敵他不過,把我坐的那衡陽峪黑水河神府,就占奪去住了,又傷了我許多水族。我卻沒奈何,徑往海內告他。原來西海龍王是他的母舅,不准我的狀子,教我讓與他住。我欲啟奏上天,奈何神微職小,不能得見玉帝。今聞得大聖到此,特來參拜投生,萬望大聖與我出力報冤!」

所以,西海龍王敖順不知情,是不可能的。

揚子鱷的所作所為,敖順肯定是知道的。而且把這件事壓下來,顯然也是故意。沒準唆使揚子鱷鳩佔鵲巢的就是他。

不過認錯態度還是很好的。廢話,不好也得行啊。

按照常理,揚子鱷看到娘家來人,應該識點時務,即刻繳槍大家面子上倒還好看點。奈何實在是年輕氣盛,竟然跟自家表哥動手,更丟人的是居然還沒打過。一個大寫的熊孩子。

再看捉到妖怪後,三方的對話:

行者與沙僧見了道:「你這廝不遵旨令,你舅爺原著你在此居住,教你養性存身,待你名成之日,別有遷用。你怎麼強佔水神之宅,倚勢行兇,欺心誑上,弄玄虛,騙我師父、師弟?我待要打你這一棒,奈何老孫這棒子甚重,略打打兒就了了性命。你將我師父安在何處哩?」那怪叩頭不住道:「大聖,小鼉不知大聖大名,卻才逆了表兄,騁強背理,被表兄把我拿住。今見大聖,幸蒙大聖不殺之恩,感謝不盡。你師父還捆在那水府之間,望大聖解了我的鐵索,放了我手,等我到河中送他出來。」摩昂在旁道:「大聖,這廝是個逆怪,他極奸詐,若放了他,恐生惡念。」……摩昂進禮道:「大聖,小龍子不敢久停。既然救得你師父,我帶這廝去見家父;雖大聖饒了他死罪,家父決不饒他活罪,定有發落處置,仍回復大聖謝罪。」

孫猴沒有追究敖順的責任,不知是相信了他的辯解還是故意讓出的餘地,總之這個選擇沒錯,堅持追責對自己並沒有好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龍王父子的處事方式非常典型,問題不捅出來就裝不知道,捅出來(黑水河神告狀)能壓則壓,壓不住了再假裝如夢初醒。抱有僥倖心理地試圖矇混過關。

哎呀,有點兒寫實了。要不怎麼說是好書。

曾經在語文讀本上讀到錢先生《圍城》的節選,諷刺「讀書人」的虛榮看得人拍手稱快。可巧那一段好像是介紹褚慎明(具體記不清了),字裡行間沒透露出時代特徵,我愣是以為圍城寫的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故事。後來才知道不對,不禁慨嘆作者眼光之獨筆力之深——八十年前如此,今日依舊如此。這才叫觸及人性的好作品。

回到黑水河的故事。

孫猴能替水神出頭奪回洞府的直接原因是揚子鱷抓了唐僧。鳩佔鵲巢事件的解決,也恰是因為孫猴作為第三方介入。

那不妨開個腦洞:假如揚子鱷很乖,敲鑼打鼓地把取經隊伍送過河,那黑水河神又該對誰申冤?

要不是這麼個坑舅的官二代,還真抓不出來這麼個違法亂紀的基層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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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就寫這麼多,我知道確實太短了點兒,實在沒什麼可發散的。

下一回就有意思了,熱熱鬧鬧的鬥法,有劇情有笑點各種內涵,咱們下回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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