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將區塊鏈定為十大非法集資「高危項目」

據經濟日報報道,日前2018年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舉行。會上,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相關人員進行發言,重點介紹了當前非法集資形勢特點、相關法律政策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王志廣發言全文如下:

近年來,公安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與各部門密切協同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大力推進能力和機制建設,堅決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及市場經濟秩序。

從公安機關工作情況看,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形勢依然嚴峻。一是案件高發多發。2017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餘起,發案數呈現高位運行態勢。重特大案件多發,2017年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達50起,且動輒數十億、上百億元,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二是波及領域廣泛。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跨界特徵更加突出,傳染積聚速度更快。三是犯罪手法嬗變。非法集資犯罪手法變形變異,欺騙性更強,有的攀附冒用金融創新、精準扶貧、慈善互助等名目,裹挾誘騙大量群眾;有的授意唆使參與者虛構商品交易獲得「消費返利」,妄圖快速聚斂公眾資金;更有甚者包裝造假、隱匿資金、肆意揮霍,淪為赤裸裸的集資詐騙。四是社會危害嚴重。非法集資侵害對象涉及各年齡、收入和職業人群,特別是許多低收入人群、農民群眾、退休人員參與其中,有的案件中超過半數的參與者是老年人,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幾乎血本無歸。

非法集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及刑事法律,致使集資參與人蒙受嚴重損失,需要全社會增強風險意識、攜手防範抵制。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務必警惕: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

2.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 「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

8.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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