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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給我一碼歸一碼,別給我玩里個啷

先看一則新聞:

武漢的李先生在一家網吧工作,工作時突然昏倒,不省人事,被120送到醫院搶救,因搶救及時,順利脫險。

但李先生的父親找到醫院,說醫生搶救時把兒子的衣服剪壞了。還把 短褲里的身份證,現金,銀行卡等證件弄丟,醫院應對此負責人,要求賠償。

醫院表示很委屈,李先生父親也很固執,雙方協商不成就叫來了警察。最後,在警察的調解下,醫院賠償李先生1000塊錢了事。

現在姑且不去評論雙方誰對誰錯,我只想到小學時的一篇課文——《司馬光砸缸》

司馬光砸缸的故事,大家都聽過。但如果這個故事放到現代,我想應該這樣寫。

小孩掉到水缸里,萬分危急,小夥伴們手足無措,司馬光搬起石頭,奮力砸向水缸,缸破水出,小孩得救。

但事情還沒結束,水缸的主人找到司馬光的父親,說你家小孩砸爛了我們家的缸,必須賠償。

司馬光的父親不幹,雙方就鬧到官府,官老爺思前想後,說司馬光救小孩是對的,砸缸不對,一碼歸一碼,不對的就要承擔責任,由司馬光的父親再買一口缸送去。

很明顯,我們沒有讀到這個版本的《司馬光砸缸》。我們的小學課文,作為啟蒙教材,並沒有把水缸的損失算上,它只負責教會我們,關鍵時候要勇敢,果斷,不惜犧牲一口水缸。

但遇到真實的生活,我們學習的道理好像不管用了。社會要求你,要一碼歸一碼,救人是救人,表示感謝。但剪壞我的衣服,就是不行,必須賠償。

好吧,一碼歸一碼,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的樣子。邏輯清晰,責任明確。

那麼我們就來掰扯掰扯,這個「一碼歸一碼」是多麼短視,要求醫院賠償的父親是多麼可笑。

持此論點的人,認為一件大事情是由若干個相互獨立的小事情組成的,要想完成一件大事情,必須要處理好所有的小事情。

一個處理不好,那就陷入了「一碼歸一碼」的泥潭,可以抹殺其他的所有已完成任務的功勛。

但他們犯了兩個錯誤,一是認為這些事情都是相互獨立的,二是把所有的事情都等同價值看待。

用高中學過的唯物主義辯證法來看,所有的事情都是相互聯繫的,不存在相互獨立的事情。另外,次要矛盾必須服從主要矛盾,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好一件大事情。

如果眉毛鬍子一把抓,不區分主次矛盾,也不管事情的相互聯繫性,那這個事情就註定辦不成。

一直以來,有個著名的梗,叫「嫂溺叔援」,被廣大文人墨客討論來討論去。

嫂子掉到河裡了,作為小叔子,該不該去救呢。不救吧,馬上淹死了。救吧,於禮法不合。

如果按照「一碼歸一碼」的思想,這事兒就沒法辦。他們要的,是「兩碼」都要處理好。

實際上,孟子早就給出了答案,「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有個成語,叫「事急從權」,說的就是這個理兒。

那麼,回到剛開始的新聞上。李先生的父親向醫院索要賠償,不僅寒了人家的心。也會讓後來者的搶救工作,陷入「一碼歸一碼」的兩難境地,遇到緊急情況,到底該不該剪衣服搶救呢?

命重要,還是衣服重要?

有些人拎的清,有些人拎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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