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3-2017.6.9電+資訊簡報

1.重慶市能源局發布《重慶市售電側市場指引手冊(徵求意見稿)》,限制電網企業售電公司獲得配網經營權。重慶市售電側改革試點範圍包括重慶市級及以上工業園區,不區分存量和增量用戶。手冊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電力市場正常運行。

(1)限制電網企業售電公司獲得配網經營權

國網市電力公司、三峽水利電力、聚龍電力、烏江電力等電網企業註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售電公司,不能獲得配網經營權,應從人員、資金信息等方面,確保市場化售電業務與其輸配電業務、調度業務、非市場化售電業務等隔離,獨立運營。在排除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情況下,電網企業註冊的售電公司方可在其配網經營權範圍內開展競爭性售電業務。

(2)大用戶准入門檻低

1)年用電量5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大工業電力用戶可以參與發電企業的電力直接交易。用戶所在區域不受售電側試點範圍限制,但需獲得市經信委直接交易准入資格;

2)年用電量300-500萬千瓦時的大工業電力用戶由售電公司「打捆」參與直接交易。

(3)市場化

用戶與售電公司、配網企業簽署市場化零售三方合同,向售電公司購買電量。用戶需滿足售電側試點範圍要求,不受用電量規模限制。

售電公司可以採取多種方式通過電力市場購電,包括:向發電企業或其他售電公司協商購電;通過市交易中心進行集中競價購電等。

2.山東省印發《山東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運營規則(試行)》。

本規則所稱輔助服務是指為維護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保證電能質量,由併網發電廠或跨省區聯絡線提供的除正常電能生產外的市場化輔助服務。本規則中的輔助服務主要包括有償調峰和自動發電控制(AGC),市場交易方式為日前組織、日內調整。

3.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發布《關於委託山東省電力企業協會參與電力市場建設有關工作的函》。

協助開展售電公司備案審查、企業信用評價、信用人才培養、引用評價標準制定、採集電力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維護電力行業信用平台數據及發布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信息等相關工作。

4.寧夏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於2017年一季度直接交易電量違約處理的公告》。

違約的電力用戶,將面臨著取消交易資格或處罰處理,可自行選擇處罰方式。選擇處罰的電力用戶,與簽訂直接交易的發電企業支付違約金。支付的違約金按照市場成員簽訂的入市承諾書執行,按成交價差的1.2倍違約電量計算違約金。

一季度因違約電量取消交易資格的電力用戶以經信委的通知為準,三季度不得參與區內大用戶直接交易。有4家電力用戶因實結電量為0,1家電力用戶一季度合同完成率僅為19%,直接被取消了交易資格。而其他9家電力用戶因合同完成率僅在27%-59%,將面臨著處罰或取消交易資格的處理。

5.安徽省發布《關於推進安徽省電能替代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

2017—2020年完成電能替代電量90億千瓦時以上。

6.河南省電力交易中心發布《河南省售電公司參與市場交易實施細則(試行)》

各市場主體使用賬號和密碼登陸交易平台後才可查看,並要求市場主體不要將河南省內的交易規則上傳互聯網。

7.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在全國範圍內首次將核電納入電力直接交易。

今年以來,防城港核電項目已有65億度電量參與市場交易,實現了穩增長與清潔能源消納、核安全壓力的多方共贏。

8.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電網管理的通知》

強化規劃對電網項目建設的約束指導;嚴格履行電網項目核准程序;加強電網項目建設管理。

9.陝西發改委發布《陝西省售電側改革試點實施細則(暫行)》。

要求電網企業對電網結構做出公開,保障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向用戶提供輸配電服務,公開相關區域內10千伏至110千伏電力設施基本情況,包含但不僅限於線路型號、變壓器容量及使用容量、備用間隔數量、已批複待接入容量、實際接入容量等。

同時,還規定對併網運行的發電、輸電、變電、配電等相關設備,不論其產權歸屬或管理方式,均按有關規定納入相應電網調度機構的調度範圍。電網調度機構參與售電公司、用戶接入方案的審核及安全校核。

具有新增配電網資質的配售電公司應做好用戶併網和設備投運管理工作,並向電網調度機構備案,擬併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與電網企業簽訂併網調度協議,接受統一調度,並嚴格遵照執行。

10.廣東省發布《關於建立廣東電力市場反壟斷聯合執法工作機制的通知》

加強電力市場監管,規範交易行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11.江西電力交易中心發布《江西工業園區企業委託售電公司參與直接交易電量電費結算規則(徵求意見稿)》。

規則只適用於工業園區委託售電公司參與直接交易,參與市場交易的主體結算方式保持不變。每月的20日前,售電公司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請調整次月合同電量,下月將按照調整後的分月電量進行結算。

代理電力用戶的差價返還電費在交易合同開始執行的第三個月進行返還。代理電力用戶在扣減上月市場交易電量對應的差價返還電費後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

售電公司服務費=價差電價×市場化交易電量-電力用戶市場化電量的差價返還電費。

售電公司按月計算差價返還電費和服務費,並提交交易中心審核,通過後出具結算憑據。電網公司根據結算憑據在次月向代理電力用戶返還差價電費和向售電公司支付服務費。

發電企業可結算電量為按照交易結算順序可用於該交易結算的上網電量。年度清算時,發電企業年度可結算上網電力小於年度清算時,需要對發電企業進行偏差考核。

原創聲明:本文由恆華科技電+團隊獨家編寫,若轉載,請務必表明以下內容

文章來源:電+網(電+,電力行業專業的眾包服務交易平台丨售電服務供應商|恆華科技)

作者:說電君

投稿郵箱:support@ieforever.com


推薦閱讀:

2017.09.20電+售電資訊早報
深度|北京電麗:湖北省首批68家售電公司通過公示!4月20日前辦理註冊手續
【2017.07.12電+資訊早報】
山東售電公司註冊和公示的具體要求
售電聯盟:2017年我國電力發展形勢及2018年展望

TAG:售電 | 電力市場 | 售電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