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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文案容易犯的3個錯誤,你都做對了嗎?

我們創作作品時,經常會進行頭腦風暴,探索更創意的表現形式。寫文案當然也不另外,我們會慎重的考慮文案的場景,有時會慎重的考慮用哪個字。只有場景和文字的完美結合才能創造完美的文案。

在網上我們也經常會被一些作品驚艷到,但感嘆過後,好像我們什麼也不記得了。今天整理了文案容易犯的3個錯誤,看看你都做對了嗎?

廣告文案經常犯的第一個錯,創意大於產品。

大衛·奧格威在《一個廣告人的自白》中這樣闡述,「好的廣告能夠在賣出商品的同時,避免彰顯自我的存在,它應該要讓消費者的注意力牢牢釘在商品上。」這其實是在告訴我們好的文案作品在做到驚艷的同時,必須讓人們認識產品、了解產品、提升對品牌的印象。

那麼我們在寫文案時,如何保證作品驚艷,但同時讓人印象深刻呢?

首先信息要單純銳利。傳達的信息要清晰,要有差異化,要容易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廣告創意的順序應該是:先將品牌的差異化提煉出來,然後找到相應的創意手法。而不是先有創意,再關聯產品。」

其次傳播要有可持續性,在定位信息不變的提前下,不斷改變創意。

最後要重視用戶對文案的反饋。在傳播過程中,多收集用戶的反饋,不斷完善。

寫文案很容易犯的另一個錯誤就是過多華而不實的噱頭。

美國20世紀著名的文案撰稿人克勞德·霍普金斯在《科學的廣告》一書中寫道:「廣告不是用來娛樂大眾的。如果廣告變成娛樂,它將會吸引到想被娛樂的對象,而不是你期待的消費者。這是廣告業可能犯的重大錯誤之一:文案寫手拋棄了自己的本分。他們忘記自己是銷售人員,反而表現得像個演藝人員;他們希望聽到的是掌聲,卻不是追求銷售。」

在寫文案時,通常為了增加吸引力或者關注度,我們會玩弄一些噱頭,緊跟一些社會熱點。但前提是噱頭或者熱點必須要和我們自己的產品密切相關。不要為了噱頭而變的華而不實。

文案容易犯的第三個錯誤是追求華麗文風。

《廣告時代周刊》中有一段話:「廣告的文學性不是衡量其成就的標準。有優美的辭藻不見得就是優秀的宣傳文案;其他特色如標新立異、引經據典、別出心裁的想像,或押韻又好記,也都不是成功文案的必備要素。」

「好的文案不是賣弄文采,而是把最能打動用戶的詞用最直接簡單的方式說出來。」不論你的風格是什麼樣,能打動用戶的就是成功的文案。

文案就是在優質的、關聯產品和品牌的內容與病毒式的傳播中尋找平衡。(讀《尖叫感》有感,以上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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