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求義:第四章 親民

第四章 親民

親,《象形字典》解釋為:「探視獄中受監的家人」 。引申出接近、親人(關係近)的意思。

親是愛的體現,是主動的關懷、親近、饋贈。親是無法割捨的緊密聯繫。親是不因他人的過錯、苦難、而嫌棄、離棄甚至是落井下石。

親親,是人的本性,因為人的行為目的起源於個體的需求。人行為的目的,是以自己——親人——朋友——相識——不相識為次序展開,並且是以逐層減弱的方式展開。

親民之以民為對象,說明主體不是民,是相對大的存在。

親民的主體是大人,相對於相當數量的民而言,有著大的境界、大的體量、大的格局。大人相對於相當數量的民,不僅有著大小的差異、強弱勢的差異,而且大人往往還肩負著管理民的責任。

大人如果依照本性去親親,做事情時僅僅以自己和親人為出發點,不顧及民的利益,民就苦不堪言,兩者就不能和諧共處。當然,大人的大,是相對於相當數量的民而言的,相對於其格局中所有的民而言,大小之勢就會易位。中國的歷史周期律很好地體現了這一點。

親民著眼於大人和民的和諧共處、互利共贏,乃至於整個團體的長久存在和良好發展。親民是伴隨著大而來的,屬於大人的責任和義務,是大人之道的重要組成部分。

人生總是在不斷地變化中,大的境界、大的體量、大的格局幾乎是所有的人都嚮往的事,所以人在嚮往大的同時,也需要準備接受伴隨著大而來的更多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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