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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下的人,很美

外面陽光耀眼,窗戶很大,可以讓光亮充滿我現在所在的房間。想想前幾天滿心的思路,全沒了。伸出手指,好好觀察剛養長不久的指甲。意外發現:充足的光亮下,手指難得的白和好看。莫名的喜悅。

我原本計划去圖書館,管他看什麼課外書,只要去圖書館就好。討厭一樣東西不一定是討厭它,只是有喜歡的東西,又不想浪費時間喜歡別的東西罷了。

跟室友關係都挺好,我當然明白,在維持寢室情中,大家都有在努力的付出。我們都意見統一的拒絕讓別人口中的那種可怕情況的發生:養魚被室友往裡面放洗衣粉;五人寢有四個群(雖然我至今也想不明白這關係怎麼弄的,可能無聊吧)。所以,我不喜歡呆在寢室,是因為喜歡圖書館,而不是寢室不好。

陽光是很美的存在,溫暖身體。所以我想做一絲別人眼中的陽光,我想,我可能達到了目的。我會在一個外面安靜的夜晚聽著寢室人的談笑生入睡,沒有影視里的那種狗血劇情—被人說壞話,至今沒有。在睡不著的那些時間閉著眼睛,安靜的聽她們說說她們的價值觀、人生觀。我把她們的前面人生的總結當作故事一樣聽著,偶爾覺得好笑,也會附和幾句。她們有她們的人生,我總不能踩著她們的腳印走自己的路吧。會聽但不會因此改變自己,她們的好意我一直知道,也不想糟蹋。於是,我想,與其說是我給了她們一絲陽光,倒不如說她們也在給我陽光。

我從沒見過,她那麼好的人。我很感謝,至今想起都十分慶幸,那晚我沒那麼早陷入深度睡眠,所以聽到了那句話。閨蜜說,我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沒有脾氣。確實,但我覺得,對她們,我現在感覺值。不是因為她誇我在以為我睡著的前提下,好吧,這也是一個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我很清楚我那段時間是有脾氣的。當一個人努力不讓自己活的那麼為別人而開始一次次的學著拒絕,她發現自己反而收穫了自己和別人的贊同,這是多麼難得的體驗。遠遠比那種過分善良得到的贊同更讓人感覺自在和真實。

我曾經以為自己會害怕不是童話的結局,現在我想,也許明天或今天甚至馬上,寢室就吵了起來,我還是不擔心我們會出現那種六人四群的狀況。這是一種自信,來自自己和其他室友。不管未來,只是現在。無論將來是否會如她們所設想的有棟六人別墅,起碼現在,我們都相信我們是對方的陽光。烏雲偶爾會遮住陽光,但那隻會一會會。

吐槽一句,在她們看來,我屬於愛讀書的人。我認為,是因為她們、、、、、、懶透了。她們對我的有些教導勾我想起了我曾愛不釋手的雞湯文。(反正她們看不到。)一群群都不知道自己是別人的陽光的傢伙啊。

看書對女人很重要。我看到過很多這種主題的文章,可能是我看的太少,抑或是匆匆閱完所以還沒什麼感覺。但我在努力著,你以為的停滯不前總好過你以為的退步。關注了幾個訂閱號,有一個推薦了:明天媽媽不在家。沒課的星期五,心血來潮的想看看,不得不說,文章寫得好,令我開心的事劇情更精彩。喜歡就看完的我,難得的覺得喜歡的東西要慢慢欣賞。不然就像幾天前看的那些名著,至今連情節也說不出太多了,都不知道還會不會再去看一遍了,畢竟是名著,要好好的欣賞,後來一想,也不知道下一次再看又是什麼時候?我不知道。

剛看完兩集,什麼都不了解的前提下,我知道的就只是簡單的看劇情。我想了一些詞來說那些領養人,但冷靜下來覺得太片面和極端了(即使我覺得形容的還不夠,但我還是不能那麼說出來,太頻繁出現的詞語早已經讓人麻木了。)。現在常常這樣,越來越不想評價任何東西,因為語言功底不高,因為覺得有些詞說出來感覺就淡了。我想了想,覺得喜歡郵箱,別的孩子當然很可愛。

她就是遇到她的人的光,她是那裡的孩子們的光,她是她所生活的那個地方的光,她更是自己的光。那麼小,那麼堅強,常常一副大人模樣,可萌可狂。跟朋友一起時,我看不到她需要被保護的樣子,只有跟陌生人一起時,才會讓人看到她像一般小女孩般需要保護(我願意相信這是一種保護,而不是她的真實面)。她是一種不同的光,給我也帶來了熱。自帶氣場,只晒傷那些她不愛也不好的人。

扭頭看向外面,陽光挺好的,光照在我如此平凡的手上,手卻也變得漂亮多了。總要得到點光,總要帶著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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