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 走勢中樞級別延續定理、中心定理及第三類買賣點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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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中說禪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一:在更大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前,該級別走勢類型將延續。也就是說,只能是只具有該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盤整或趨勢的延續。
由定理一很簡單就能證明一個更重要的定理對走勢改變給一個更精確、預先的界定:
纏中說禪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二:更大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當且僅當圍繞連續兩個同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的波動區間產生重疊。
有了上面的定理,就可以很精確地討論走勢中樞的問題了。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一:走勢中樞的延伸等價於任意區間[dn,gn]與[ZD,ZG]有重疊。換言之,若有Zn,使得dn>ZG或gn<ZD,則必然產生高級別的走勢中樞或趨勢及延續。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二:前後同級別的兩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後GG〈前DD等價於下跌及其延續;後DD〉前GG等價於上漲及其延續。後ZG<前ZD且後GG〉=前DD,或後ZD〉前ZG且後DD=<前GG,則等價於形成高級別的走勢中樞。
由定理一,可以得到第三類買賣點定理:一個次級別走勢類型向上離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然後以一個次級別走勢類型回試,其低點不跌破ZG,則構成第三類買點;一個次級別走勢類型向下離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然後以一個次級別走勢類型回抽,其高點不升破ZD,則構成第三類賣點。
更多分析見纏中說禪《教你炒股票20: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級別擴張及第三類買賣點》(2007-01-05 15: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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