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有進有退,方可得道

作者:陳舒鑫,王幼柏律師團隊助理。王幼柏律師團隊,由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暨婚姻家事委員會主任、廣州電視台經濟與法頻道法律顧問、廣州電視台《法拉理》婚姻家事首席律師王幼柏律師領銜,團隊專註於婚姻家事及財富傳承領域的案件代理和研究。

有人問,若是對象出軌,你願意接受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

很多人會說,我選精神出軌,因為這只是思想出小差。

我覺得,實際上大部分人應該是兩個都不接受才是真相,但非要做出選擇的話,才會選擇逃避,才會選擇一個能自我安慰的答案吧。

今天的故事便和出軌有關。

路人皆知,離婚有三個變化:解除身份關係、分割財產及處理撫養權。

特別是男方出軌的話,很多女當事人腦海里冒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你他喵的給我滾!不,矜持點,圓潤的有多遠就滾多遠!要不不離賴死你,要離你就得凈身出戶!但實際上,一廂情願的是常態。更多時候,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在感情中,有進有退,得饒人處且饒人,才是更體面的。

當然,我知道饒人是不可能的。

旻璐看到我的第一句話和她在電話里反反覆復講的一句話一樣,「律師,我不離,如果離,我要讓他凈身出戶。」儘管我在電話里多次婉轉和她說,這個真的真的真的很難做,但她仍然執意要見面,執意要面談。

坐在我對面的旻璐,二十九的她,精心化過妝的臉上仍然遮不住她的憤怒甚至是仇恨,使她看上去顯得蒼白和疲憊。

Part

1

旻璐和先生是在一場相親活動里認識的。

先生和旻璐認識的時候,還只是個小主管,收入明顯與已經是外企財務總監的旻璐有差距的。但旻璐一是相信愛情的純粹性,二是對自己賺錢的能力有信心,再加上先生的老實本分,一來二去的,兩人就走進了婚姻殿堂。

不知道是不是喜事成雙,結婚後,先生的事業也進入一個爆發期,職位薪水不斷上升,不過回家的時間也就越來越晚。

兩人結婚後不久,很快,旻璐就懷孕了,但也因此也失去了公司上升的通道。在家人和事業面前,旻璐毅然而然辭去了外企的高級工作,而是在一家中小企業做起了後勤,從而騰出更多的時間來照顧家。

在孩子出生後,旻璐過著兩點一線的生活,除了工作,便是相夫教子。然而,06年6月的一條曖昧微信徹底地改變了她的生活。

而更讓她難堪在於,先生並沒有一點點慚愧和推辭,而是直接了當的承認了出軌的行為,並順利成章的提出了離婚。旻璐認為,離婚可以,但先生必須凈身出戶。

Part

2

旻璐現在住的房子是婚後兩人一起出資購買的,旻璐拿出了婚前積蓄,主貸人辦在旻璐名下。先生從08年起每月給到旻璐1.2萬元,用於還貸和孩子的撫養,孩子出生後一直居住在該房屋內。旻璐拿到房子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但是她離婚後必須承擔每月6千元左右的還貸,而且還要拿出很大一筆補償款給對方,壓力也是有的。

先生分居後不定時提出要看兒子,且沒有終止過1.2萬元的支付,所以先生對孩子撫養權不一定願意放棄,或者先生對孩子還是有感情的。

只是,對於離婚,先生是堅定的,但對於孩子和財產,先生還沒有下定決心。

Part

3

對於旻璐而言,她所能做的選擇只能是在離婚的前提下有一個最佳方案,也可以讓孩子和自己的生活不至於因為離婚而一落千丈

旻璐終於意識到離婚是個不得不接受的現實。所以她最後委託我去和對方談判。

我們經過反覆商討後的方案很簡單:可以離婚,但房產,男方的份額給婚生子,婚後貸款男方和旻璐各自承擔一半;男方每月給孩子撫養費八千元,如果孩子以後需要出國深造或者重大醫療費用產生的,男方需要承擔一半,其餘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對於這個方案,因為看到旻璐並沒有和之前一樣要求凈身出戶,而且考慮到旻璐帶著兒子,先生猶豫再三還是答應了,畢竟在這個方案里,旻璐把大部分的利益給了自己的孩子,而且他也要到了他想要的婚姻關係解除。

律師解讀

1. 中國是夫妻共同財產制,即便一方有出軌,但出軌對財產分割的影響不是很大,除非另一方同意,凈身出戶其實是很不現實的想法。

2. 離婚沒有輸贏,只有利益最大化和損失最小化。當離婚不可避免時,要做的就是取捨,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

3. 孩子的撫養權其實很多時候是和財產的分割密切聯繫的,因為對很多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當事人而言,會適當考慮到孩子的利益而在財產上做出退讓,特別是孩子未成年的情形下,畢竟孩子始終是自己的。

該文首發於 廣州律師王幼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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