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監管再下一城,「1+3」體系終建立
8月25日,銀監會官網公布《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下稱「《指引》」)。至此,網貸行業銀行存管、備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規政策悉數落地,與2016年8月24日發布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共同組成網貸行業「1+3」制度體系。
史上最嚴監管一周年
監管體系中的「1」是指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正式發布的四部委聯合起草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自《暫行辦法》發布以來,劃定了多條紅線,從限額、禁止擔保或承諾保本保息到禁止平台自融等多個方面均有明確規定。有很多平台在合規壓力下選擇退出,但與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捲款跑路」不同,整改期間退出的平台大多是主動清盤,並沒有出現違法違規的行為。
在這其中,紅嶺創投無疑是最具代表性的一個,《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個平台的借款上限為20萬元,同一個企業組織在同一個平台的借款上限為100萬元,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網貸機構的借款上限為100萬元,同一個企業組織在不同網貸機構的借款上限為500萬元。」顯然,紅嶺創投當時正在運行的標的,大部分都超過了這一限額,後續的業務必需進行調整,這家累計撮合交易額超2700億元,在業內屈指可數的老牌P2P平台,在禁止大額標的的監管政策影響下,無奈選擇了放棄P2P。
網貸備案現烏龍事件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開展網路借貸業務的機構,應當在經營範圍中實質明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在《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亦表示,新設的網貸機構備案登記程序包括,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辦理工商登記註冊,並在經營範圍中明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等相關內容。已經設立並開展經營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在申請備案登記前,應當到工商登記部門修改經營範圍,明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等相關內容。
8月17日,廣西貴港市金融辦在貴港市政府官網上發布了兩則備案通知,廣西臻信互聯網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廣西雅庭集團互聯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備案獲准。如果下發,這將是網貸行業首例備案。不過,之後不久,廣西貴港市政府網站上發布的兩則備案通知被監管部門撤下,上述兩平台空歡喜一場。
據介紹,備案通知要求,兩家平台須根據《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的通知》要求開展後續工作,並及時將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信息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存管協議複印件交金融辦。次日,貴港市金融辦發布《關於為我市兩家公司不當出具備案文件的情況說明》稱,由於原負責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的同志已休病假,新接手的同志不熟悉相關政策和法規,錯誤地給兩家公司出具了予以備案的通知。該備案既不符合程序,也不符合標準,屬於無效備案。為此,已對備案文件做撤銷處理,並要求兩家公司未經合規備案,不得開展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
由此可見,網貸監管從去年8月24日下發的文件開始一直在強調工商信息變更、註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的字樣。這也是監管從嚴合規的一個體現。在此之後,多地的相關政策也基本貫徹了這一要求。
艱難的資金存管之路
網貸行業發展初期,平台通過龐氏騙局、發布虛假標的方式進行自融、捲款跑路等違法違規事件頻發。造成這些風險事件的主要原因在於平台可以隨意觸碰投資者的資金。從物理意義上建立防止網貸平台非法觸碰客戶資金的制度,對於防範非法集資行為、保障投資人資金安全至關重要。資金存管是通過資金流轉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賬戶的方式,有效避免平台挪用交易資金的情況,成為了監管層對於網貸平台合規開展業務的核心要求。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漫漫存管之路便由此開啟。
2017年2月銀監會出台的《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網貸行業存管業務政策的清晰化與規範化,無形中為行業的准入設置了門檻。融360數據顯示,各銀行對網貸平台的存管業務合作均有一些審核准入基本要求,對平台的一些條件要求包括:註冊資本、實繳資本、成立時間、主要高管成員資質、交易額和合規經營情況;還有諸如平台業務合規情況、IT技術實力、信息披露情況、標的利率範圍等等。銀行存管作為提高行業競爭門檻的手段,加速了網貸行業的出清。進一步起到保護投資者資金安全,凈化行業亂象的作用。
網貸信批指引終於落地
作為「1+3」體系的最後一步,此次《信披指引》重點在於防範風險,對於業內關注的逾期等數據,進行了清晰地界定和標準,且信批具有強制性,不再"自願"。根據《信披指引》,網貸平台應該披露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運營信息、項目信息、重大風險信息、消費者投訴渠道信息等網貸業務活動的全過程應當披露的信息。具體來看,備案信息包括備案登記、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資金存管、公安機關核發的網站備案圖標及編號、風險管理等信息;組織信息包括工商信息、股東信息、組織架構及從業人員概況、分支機構工商信息、官方網站、官方手機應用及其他官方互聯網渠道信息;審核信息包括上一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經營合規重點環節的審計結果、上一年度的合規性審查報告。
穩踩互金整治一周年鼓點出台的《信披指引》貫徹"穿透式"監管原則,使信披終於有了"標準正式版",將一改平台信披指標定義各執己言、信批信息數據冰山一角、信批真實性雲霧繚繞難以驗證的諸多現狀。對平台"純信息中介"定位產生刮骨療毒的矯正作用,改變投資人長期處在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
在監管不斷深入、日趨細緻的影響下,P2P市場已經走向了規範化發展的道路。政策的完善也意味著平台合規成本的增加,而合規成本也讓P2P的門檻得到了提升,如今的P2P已不是拿出幾萬塊買個交易系統、租個辦公室,就號稱是P2P平台的時代了。動輒幾百萬的合規成本,斬斷了野蠻發展時代的不良現象,也讓具有實力的平台得以進行良性競爭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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