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崗位分為這三類,百分之八十的人不知道!

昨天小編被一個同學問的問題給難住了,在小編的心裡警察就是全知全能的,所有的問題都可以找警察,但是昨天突然被問到警察崗位是如何分類的問題,說實話小編還真有點發獃?大家知道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崗位是如何分類的嗎?

如果你也不是很清楚那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圖片來自網路

按照國家的有關部署,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類別和工作特點,公安機關招警職位分為綜合管理職位、執法勤務職位和警務技術職位3類。

一、綜合管理類

指履行政工、文秘、審計、財務裝備、科技管理、信訪、後勤保障等職能的崗位。還有紀檢監察、黨務、離退休幹部管理、群團等機構參照綜合管理崗位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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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執法勤務類

指履行指揮處警、國內安全保衛、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偵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務督察、法制等職能的崗位。

三、警務技術類

指專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公安機關履行職責提供刑事技術、行動技術、網路安全技術、警務信通技術等專業技術支持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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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小編差點捂著臉做鴕鳥,實在太丟人了,不了解不知道,原來警察還有這麼多的崗位分類,還有誰跟小編一樣不了解的舉個爪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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