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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丑真可代替審美么?

審丑真可代替審美么?

杜洪毅/文

近日參觀了一下某當代藝術家的個展,走進展廳稍作瀏覽就不忍心繼續看下去。那些所謂的大作不僅僅是太丑,且胡亂塗抹色塊還直讓人倒反胃。如此般的「傑作」,就不知怎樣跟藝術扯得上關係,是不是一旦貼上「當代」的標籤,怎麼個丑法都通行了呢?

對美的追求,一直是人類藝術的主旋律,但歷史上也有許多傑作的確是不美的,甚至還很醜。比如羅丹的《老妓女》就很醜,最近還在展出的萊頓收藏作品中有一幅《魔法場境中的自畫像》看上去讓人覺得恐懼。這類作品之所以不以美為根本訴求,是因為作者想尋求某種特殊的藝術感染力。在中國傳統美學裡,也有對「丑」的欣賞,比如一些看似醜陋的奇石反而得到高雅人士的欣賞,古代許多羅漢神佛或鬼怪造像,也喜歡錶現誇張的醜態。傳統文化中對此類「丑」的欣賞,其實表達著另一種別緻情趣的美學訴求,與今天那些故作醜態的「藝術」完全不是一回事。另外,在不少現實主義風格的作品中,為了達到批判、揭示醜陋與罪行的效果,也常會刻意呈現某種醜態。此類的 「丑」,完全是為藝術訴求所需,並不違背基本的美學原則。

我不認為評判當下美術作品應該唯美是論,可至少不應該是故意弄些毫無意義的醜態吧!在當代,藝術表現手法與價值訴求早已非常多元化了,對某些比較另類的表達方式,理應持包容的心態。特別是「當代藝術」(此處加引號,是特指狹義上的當代,而非一切當代藝術),在一切技法與形式彊界早被衝破、「人人都是藝術家」的口號大行其道的前提下,更不應該唯美而論之。不過,這裡有個問題,是不是只要貼上「當代」的標籤,就可以故作惡俗的醜態了呢?是不是越丑,就越有「當代性」、越有「藝術」呢?對此表示懷疑。即便不唯美而求,也不至於以丑代美吧!更不應該藉以其醜惡的形態,進行嘩眾取寵式的追捧炒作。我想問那些喜歡故意弄出醜作的人,是不是想借著別人「不懂藝術」名義,來忽悠公眾呢?此般的「藝術」還要拿來渲染賣弄,且不是太不知廉恥的了么?

誠然,即便是最傑出的藝術家,手下也會有敗筆,也會製造一些不忍直視的塗鴉。但這類東西大多時候被直接銷毀,即是要存檔保留,才不會輕易示人,更不會放到公眾場所去炫耀。當下藝術界廣泛流行的以丑代表,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不僅存在醜惡的畫作,還有形形色色醜惡的表演,藉以「當代」、「前衛」的名義,貼上裝腔作勢的「學術」標籤,四處招搖撞騙。這類顛覆美醜關係的「藝術」,對看不清究竟的普通大眾來說,不僅只是「看不懂」,更是要讓其喪失對藝術與美的基本信念。此般下去,審美當很快變成審丑,丑學代替美學的日子也為時不遠了。

追根究底,丑文化的盛行,折射出的恰恰是當下許多人靈魂的醜惡。在這樣一個急功近利的時代,許多想在藝術行業分上一杯羹的人,無奈於競爭激烈,自己又沒有創造新美學的本事,便以故作醜惡姿態來標新立異(只不過早都被老外玩過了,看不出有幾多新意),以尋求名利雙收的捷徑。審丑代替審美,絕不是代表這個文化多元時代進步的標誌,反而展現的只是文明前進過程中的某種退步與悲哀。

個人認為,不管你想表達什麼觀念,不管怎麼樣的標新立異,只要走進藝術的殿堂,就應該有積極向上的精神追求,就應該為文明進步盡上一份心,而不是反其道行之。在今天這個文化多元,意識形態衝撞激烈的時代,我們不僅面臨變革與希望,而且還得時時面對種種倒退的逆流!在這個人心虛浮、道德淪喪的年代裡,要想不迷失,唯有保持自身人格的高度獨立,才可避免被那許許多多的污濁渾水弄得暈倒!

2017年7月26日

提示:轉載文章署上原作者姓名體現一個文明人的基本道德素養,同時也是任何人必需遵守的法律底線,請各位媒體人多多合作!杜洪毅 作者微信:xingli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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